新版汽車三包法規——《家用汽車産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以下簡稱《汽車三包規定》)已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汽車争議處理一直以來是汽車三包規定實施過程中的難點問題,你是否曾為汽車三包成“難包”而發愁?
小安将持續選取典型汽車三包案例,和車友們一同分享。
知識點:産生三包争議如何處理?
【案情簡介】
消費者購買一輛合資品牌轎車,目前仍在三包期内。消費者發現遙控鑰匙電池經常出現虧電的情況,大約一周左右就要更換一次。消費者認為這是質量問題,嚴重影響車輛正常使用。經銷商表示,遙控鑰匙中的電池是易損耗零部件,需要經常更換。雙方意見不一緻,消費者咨詢該找哪個部門介入争議調解。
【分析處理意見】
汽車遙控鑰匙的電池屬于易損耗零部件,經查此車型三包憑證上明示的遙控鑰匙電池質保期為6個月或1萬公裡。在正常使用條件下,極少出現需每周更換一次電池的情況,經銷商應檢查遙控鑰匙是否存在靜态電流過大或漏電等故障而引起電池快速放電。
《汽車三包規定》第三十四條規定:發生三包責任争議,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一)協商和解;(二)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三)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等有關行政機關投訴;(四)根據當事人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知識點:油底殼是易損耗零部件嗎?
【案情簡介】
消費者購買一輛合資品牌SUV,使用一年多。回店保養時,4S店人員告訴消費者發動機油底殼上放油孔的螺紋損壞,需要更換油底殼和放油螺栓;每次保養更換機油都需要拆裝放油螺栓,所以油底殼屬于易耗品,不在三包範圍内,需要自費更換。消費者不認可。
此車輛适用2013年實施的《家用汽車産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和國家标準GB/T 29632-2013《家用汽車産品三包主要零件種類範圍與三包憑證》。依照GB/T 29632-2013的規定,保養更換發動機機油時涉及的零部件中,機油濾清器屬于易損耗零部件,發動機的油底殼和放油螺栓不屬于易損件。因此車輛在包修期内,如果不是消費者使用不當引起的損壞,經營者應免費為消費者更換維修。
知識點:更換的零部件的質保期如何計算?
【案情簡介】
消費者購買一輛合資品牌轎車,車輛的質保期為10年16萬公裡。在車輛質保期内因行駛中失去動力的問題更換了變速器的機電控制單元。使用約一個月後,相同故障再次發生,消費者認為更換變速器的機電控制單元後,未超過車輛10年16萬公裡的質保期,要求4S店更換機電單元。廠家和4S店表示因機電單元已經更換一次,故更換後的零部件沒有保修,需要消費者自費更換。
【分析處理意見】
《汽車三包規定》第十九條規定:家用汽車産品在包修期内出現質量問題或者易損耗零部件在其質量保證期内出現質量問題的,消費者可以憑三包憑證選擇修理者免費修理(包括免除工時費和材料費)。
因此,在車輛的包修期内,因質量問題對零部件進行更換,更換後的零部件仍享受質保,如出現質量問題,修理者仍需對其進行修理。
知識點:廠家升級活動,計入三包維修嗎?
【案情簡介】
消費者購買一輛轎車,目前在三包期内。一次去定期保養時,4S店告訴消費者,廠家現在有一個升級服務活動,将免費為車輛的多功能主機更換新款天線。消費者同意更換,但認為更換天線應算作三包維修,計入三包修理次數和時間,如修理時間超過5日,4S店應提供代步車。4S店表示升級活動不算維修,雙方意見不一緻。
【分析處理意見】
《汽車三包規定》第二十一條規定:家用汽車産品在包修期内因質量問題單次修理時間超過5日(包括等待修理零部件時間)的,修理者應當自第6日起為消費者提供備用車,或者向消費者支付合理的交通費用補償。經營者與消費者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的方式予以補償。
納入三包修理次數和時間的前提條件是車輛在包修期内出現産品質量問題。如果車輛沒有出現故障,汽車廠家為提升産品性能或預防今後可能出現的問題所做的市場服務活動,不計入《汽車三包規定》中的修理次數和時間。
來源:《産品安全與召回》雜志2022年第4期,轉載請标明來源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主管
關注産品安全與産品召回的權威媒體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