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才算既往症?什麼是既往症?既往症指在保險合同生效前,被保險人已知或者應該知道的有關疾病,我來為大家講解一下關于怎麼才算既往症?跟着小編一起來看一看吧!
什麼是既往症?
既往症指在保險合同生效前,被保險人已知或者應該知道的有關疾病。
通常有以下情況:
1.本合同生效前,醫生已有明确診斷,但未接受任何治療。
舉例:甲狀腺結節、乳腺結節、宮頸息肉、腎結石等
2本合同生效前,醫生已有明确診斷,長期治療未間斷。
舉例:高血壓、糖尿病
3. 本合同生效前,醫生已有明确診斷,治療後症狀完全消失,有間斷用藥情況。
舉例:慢性腸胃炎
4本合同生效前,未經醫生診斷和治療,但症狀或體征明顯且持續存在,以普通人醫學常識應當知曉。
舉例:持續頭暈、發熱、咳嗽
有“既往症”,保險賠嗎?
幾乎所有醫療險的免責條款中,都會規定:既往症不賠。即便健康告知沒有問及,也賠不了。
但有一種情況例外,就是如果如實告知既往症後,保險公司的核保結果是标準體承保或加費承保,就不影響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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