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國财富家族群體與世界經濟體系的不斷接觸、融合,以及改革開放40年後交接班浪潮的來臨,家族信托逐漸成為中國财富家族在财富保護、管理與傳承方面進行頂層設計運用的一項重要工具,亦如近日赴港上市的小米創始人也緊跟時代設立了家族信托。
信托雖在海外有百年的發展曆史,但在中國内地起步較晚,很多人還是一知半解,為什麼會有信托?信托具體是什麼?核心的價值體現在哪裡?本文将圍繞這些進行分享。
什麼是信托
信托是一份協議,一份法律文件,将财産的各項權利在不同主體之間的分配約定。其主要目的是為财産委托人提供一套機制,以最省稅的方式将自己的财産有計劃的傳承給信托受益人。
信托起源
原始的信托行為起源于古埃及的遺囑托孤。公元前2000年左右,古埃及就有人設立遺囑,讓他的妻子繼承自己的遺産,并為兒女指定監護人,還設有立遺囑的見證人。這種以遺囑方式委托他人處理财産并使繼承人受益的做法是現今發現的一種最早的信托行為。信托的概念源于《羅馬法》中的“信托遺贈”制度。
《羅馬法》是在羅馬帝國末期,由國王奧格斯德士所創。《羅馬法》中規定:在按遺囑劃分财産時,可以把遺囑直接授予繼承人,若繼承人無力或無權承受時,可以按信托遺贈制度,把财産委托或轉讓給第三者處理。
《羅馬法》創立了一種遺産信托,這種制度是從處理羅馬以外的人的繼承問題開始的,後逐漸成為一種通行的制度。古羅馬的“信托遺贈”已形成了一個比較完整的信托概念,并且首次以法律的形式加以确定。
然而,此時的信托完全是一種無償的民事信托,并不具有經濟上的意義,還沒有形成一種有目的的事業經營,其信托财産主要是實物、土地。後來,大約在公元5世紀,随着商業的發展,歐洲一些國家出現了一種專門從事代客買賣和辦理其他事務,并收取一定傭金的專門組織。
由此可以看出,信托制度的出現并非出于對投資的需求及财富增值的渴望,而是通過一種獨特的制度設計,以規避再用法令政策對财産管理和遺産繼承的嚴格限制,實現傳承和保護家庭财産的目的。
衆所周知的一個案例就是梅豔芳,其深知母親不善理财,擔心母親(覃美金)會一次性将遺産揮霍,她身前通過設立遺囑信托,将近億财産委托給專業的機構打理,信托基金每月支付7萬港元生活費給其母親,一直持續到她去世。梅豔芳在遺囑中特别指明,覃美金去世後,家族信托所有資産會扣除開支捐給妙境佛學會。梅豔芳通過家族信托,确保了自己去世後母親的基本生活。
信托參與主體
委托人:
拟進行家族信托安排的個人或家族,資金來源者、功能确認者,也稱信托設立人
受托人:
接受委托人委托,根據委托人意願以受托人的名義對信托财産進行管理的信托公司
受益人:
信托合同指定的,根據信托合同享有信托利益的法人或個人
信托的主要作用
避免家族内财産糾紛
在信托中,有哪些受益人,每個人應該獲得多少,在什麼條件下可以獲得多少财産,都規定的清清楚楚,有效避免因家族财産分配問題而對付公堂。
财産隔離保護
當企業陷入債務危機或走向破産時,家族信托可以充當财産的“防火牆”,使得家族信托下的資産得以保全,并利用部分資金伺機東山再起。
婚姻财産保全
設立婚前信托,受益人指定為子女,當未來子女婚姻出現問題,家族信托可以很大程度上保護子女的婚前财産不會落入他人手中。
進行遺産稅規劃
遺産稅一旦征收将對高資産淨值客戶的财産傳承産生巨大的影響,信托法明确規定信托财産獨立于委托人的其他财産,不屬于委托人的遺産,不做遺産分配。
海外稅務籌劃
對于有移民意向的高資産淨值客戶,家族信托可以幫助有效籌劃全球征稅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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