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辦理條件
1.申請兒童已辦理居住登記并連續居住半年以上;
2.父母雙方等法定監護人持有《浙江省居住證》;
3.父母雙方等法定監護人其一方在市區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滿1年以上的證明。
▍ 适用對象
年齡在3至14周歲非市區戶籍的流動人員的子女。
▍ 适用範圍
上城區、拱墅區、西湖區、濱江區、蕭山區、餘杭區、臨平區、錢塘區、富陽區。(不包括桐廬縣、淳安縣、建德市、臨安市四縣市)
▍ 辦理材料
兒童居住證辦理時需要的材料要視情況而定,不同情況下需要的材料也不盡相同,不過總體來看,兒童本人身份證或戶口簿、出生證、父母雙方有效居住證及父母雙方的社保憑證都是必不可少的。
▍ 辦理方式
線下辦理
攜帶相關材料,前往居住地所在派出所現場辦理。
線下辦理
通過警察叔叔App,上傳相關證明材料即可辦理。
▍ 注意事項
1.居住證須及時簽注!
自證件簽發之日起每滿1年的前1個月内需進行一次簽注。
2.未辦理簽注手續會怎麼樣?
《浙江省居住證》所有功能失效,補辦簽注手續後,使用功能恢複。
3.搬家後居住證地址如何更新?
前往現居住地址所在派出所辦理地址遷移或在警察叔叔App中辦理相關手續。
4.轉為杭州戶口之後居住證還要簽注嗎?
成為杭州戶口之後,之前辦理的《浙江省居住證》自動失效,杭州戶口無須辦理居住證等相關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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