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記者盧成漢
通訊員劉暢 楊璇
随意亂倒裝修垃圾,就會“吃”罰單。3月8日,漢陽區城管執法大隊執法四中隊聯合漢陽區江堤街綜合執法中心,針對近日連通港西路墨水湖邊3期附近商鋪人行道偷倒垃圾的行為,進行了處置,對亂倒垃圾的當事人下達了責改和處罰決定書。
據了解,漢陽區城管執法大隊執法四中隊在得知連通港西路墨水湖邊3期附近商鋪人行道有商戶亂倒垃圾的現象後,第一時間主動聯系該轄區負責清掃的漢陽區城管執法局環衛集團六公司的環衛工人了解情況,并聯合漢陽區江堤街綜合執法中心調取漢陽區城管執法局指揮中心公共城市和附近小區物業的監控影像,通過查證違法當事人亂倒廢棄物軌迹,并且向周邊環衛工人核實,形成證據鍊,最終鎖定了亂倒廢棄石膏和廢舊汽車腳墊等物品的當事人,于是立即調查該兩名當事人。
面對監控證據,當事人承認自己亂倒行為,執法隊員當場下達責令限改和處罰決定書進行處罰,并告知亂倒垃圾的嚴重性及利害關系。“當日我們在調取物業監控影像的過程中發現,有一名商戶将裝修過程中産生的一包廢棄物倒進生活垃圾桶。經了解,我們立刻找到這名當事人,并下達了責改和處罰決定書,責令當事人現場進行整改之後并予以罰款處罰。” 漢陽區城管執法局執法大隊執法四中隊隊員向記者介紹。
漢陽區城管執法局執法大隊執法四中隊隊長姚俊表示,随意傾倒抛灑堆放焚燒生活垃圾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四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如果個人随意抛灑堆放生活垃圾體積1立方米以下、次數3次以下的處以100至200元的罰款;體積1到3立方米、次數3到7次的處以200到350元的罰款;體積3立方米以上、次數7次以上的處以350到500元的罰款。偷倒垃圾,不僅增加環衛工人作業負擔,更是違法行為,不要心存僥幸、以身試法。同時,呼籲廣大市民朋友,愛護環境從自身做起,争做文明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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