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司法考試資格條件變化?很多同學還不清楚2018年法考/司法考試報名條件,現将2018年法考/司法考試報名條件及解讀整理如下:,接下來我們就來聊聊關于國家司法考試資格條件變化?以下内容大家不妨參考一二希望能幫到您!
很多同學還不清楚2018年法考/司法考試報名條件,現将2018年法考/司法考試報名條件及解讀整理如下:
第三章 報名條件
第九條 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可以報名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五)具備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法學類本科學曆并獲得學士及以上學位;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非法學類本科及以上學曆,并獲得法律碩士、法學碩士及以上學位;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非法學類本科及以上學曆并獲得相應學位且從事法律工作滿三年。
解讀:
這一條第五款,規定了三種情況可以參加法律職業資格考試:(1)全日制法學本科;(2)全日制非法學本科 法律碩士或法學碩士(法學博士);(3)全日制非法學本科 三年法律工作經驗。
簡單一句話:法學本科可以考,非法學本科想要考試的,要麼去讀法學研究生,要麼在律所、法院、檢察院、公證處等法律機構先工作三年。
第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已經辦理報名手續的,報名無效;已經參加考試的,考試成績無效:
(一)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曾被開除公職或者曾被吊銷律師執業證書、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三)被吊銷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
(四)被處以二年内不得報名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國家司法考試)期限未滿或者被處以終身不得報名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國家司法考試)的;
(五)因其他情形被處以終身禁止從事法律職業的。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實施前已入學或者已取得相應學曆的高等學校法學類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曆畢業生,或者高等學校非法學類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曆畢業生并具有法律專業知識的,可以報名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解讀:
根據這一條,意味着在約三年的過渡期内:(1)大三學生可以考。凡是在2017年以前入學在讀的學生,無論是法學還是非法學,都有機會在大三時參加考試。(2)2018年以前已經獲得本科學曆的也可以考,無論是法學還是非法學;(3)非法學專業考生需要“具有法律專業知識”,這是什麼意思,需要司法部後期作出解釋。本人認為這個解釋應采用擴大解釋,比如在大學參加過法學課程學習、從事過相關法律工作等,均應屬于具有法律專業知識。
此2018年法考/司法考試報名條件相關内容節選自司法部政府網《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相關解讀節選自厚大法考理論法主講老師李宏勃老師的微博(法之理-李宏勃),明确的2018年法考/司法考試報名條件請等待司法部今年的報考要求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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