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芨芨草
這世間,情字最擾人心。
特别是男女之間的愛,一旦在彼此的心裡紮根,想要刀過水無痕,又豈是那麼簡單的事情!
羅蘭曾經說過:愛是生命的火焰,沒有它,一切變成黑夜。
正因為如此,愛一旦确立,生命就有了光彩和色彩。
很多時候,因為愛,一個人才會真正地走進另一個人的心裡,成為TA的烙印。
相愛的時候,心心念念,都會是對方的樣子。整個心,盛滿的也是對方的影子。
或者說,相愛着的日子,彼此是一體的,都覺得和對方融入了彼此,成為不可分割的部分。
可是,愛情終究不長久。像任何食品一樣,愛情也有保質期。在保持期内,愛情呈現它美好的一面,給人以甜蜜的感覺。
隻是,保質期也同樣有長有短。愛情同樣如是。有的人愛情的保質期很短,有的人很長,但再長,也很難保持到老。
所以有人說,一生一世愛一人,想來很美好,做來卻很難。
是的,做,永遠比說更難。因為愛情,本身隻是一種感覺,落實到日常生活之中,就多了些煙火的世俗。
而生活的瑣碎,也最容易打破愛情的浪漫與美好。生活的種種不如意,會讓相愛的兩個人慢慢走向冷漠,甚至陌路。
愛與不愛之間,其實隻有一條線。越過了那條線,就是另一種生活。
從愛走向不愛,是人心理的一個變化曆程。從最初的美好,走向痛苦的結局,并不是每一個人的初衷,卻是很多人的無奈。
不愛了,分手了,成陌路了,或者成仇人了,都有可能。
但不管如何,終究是愛過。愛過的人,要淡忘,要清空,又談何容易?
如果真的愛過,那個人就會像刺一樣紮在肉裡,讓人有長久的痛感。盡管随着時間的推移,痛感會減輕,但也不可能完全消失。除非,你能在最短的時間内把那根刺剔除掉,才有可能消滅那種痛感。但在剔除的過程,卻是痛感最強烈的時刻。
有些人,留在心裡的一角,不碰不痛。但一旦想起,可能還會有撕心裂肺的感覺。
愛情不像别的感情。真愛了的兩個人,就像曾經把自己揉進對方的身體裡一樣,再想把這個人完整地分離,實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都說時間是最好的良藥。時間可以讓人淡化對痛感的感覺,但卻無法完全抹去那些傷痕。就像鏡子摔壞一樣,即便再好的師傅能把它粘連,也無法讓它達到毫不留痕的地步。
愛情也一樣。相愛過的兩個人,如果分開了,想當他們成陌生人,是無法做到的。畢竟,那些共同的經曆,那些甜蜜的回憶,都是兩個人共同有過的。想要忘記,又哪是那麼輕易的事?
愛過,也就痛過。特别是那種不得已的分開,更會讓人覺得疼痛。有人就因此而情傷一輩子,無法再去接納新的人,無法再重新開始新的生活。
入了心的人啊,就是一輩子的事!那些一生要經曆好幾次婚姻的人,不是就不痛,隻不過他們懂得把痛掩埋,懂得享受快樂和幸福是最重要的事。
總是讓那個人占據整顆心,也是不明智的。一個人如果過度去愛,就會失去自己,失去了做人的清醒。
把一個人留在心裡不是錯,錯的是給予他(她)太多的空間。在愛着的時候,把心的大部分位置留給他(她),是正确的,也是正常的。但是如果分開之後,還是如此,就不是那麼明智了。
忘記很難,也不必去忘記;清除更難,更不用去清除。世間的萬物萬事,都有其存在的必然性。既然發生過,就是天意,就是對的。
人要做的,隻是順應規律,去把自己調節到最合适的位置而已。
不必去忘,也不必去清除,但要把位置縮小。随着分開的時間越長,把他(她)的位置縮到最小的極限。甚至,像垃圾一樣,把它扔掉,隻留一個回憶就好。
唯有這樣,人生才能積極向前去走,才能讓自己的心能夠吐舊納新,煥發新的生命力,讓心靈保持永遠有活力。
人生苦短,沒有必要去為某一個人而固執一輩子。那是不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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