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買房後會選擇把多年繳納的公積金提出來,以緩解首付、後續還貸或者租房等等原因帶來的經濟壓力。那麼,青島公積金如何提取?提取公積金有哪些注意事項?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一、提取條件1.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産權的自住住房公積金提取;
2.職工償還購買具有産權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公積金提取;
3.職工租賃本市住房自住公積金提取;
4.職工離休、退休公積金提取;
5.職工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公積金提取;
6.職工出境定居公積金提取;
7.職工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公積金提取;
8.職工與本市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未再就業2年(含2年)以上公積金提取;
9.戶籍遷出本市或戶籍不在本市,且與本市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并離開本市公積金提取;
10.職工本人或其直系親屬患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公積金提取;
11.農村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公積金提取。
二、提取材料租房提取辦理材料
1.《青島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承諾書(授權書)》;
2.提取人的身份證複印件;
3.無房證明;
4.租賃本市住房自住的,還應根據下列不同情形提供證明材料:
①承租本市公共租賃住房的,提供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原件和租金繳納證明原件;
②職工及配偶合計提取金額不超過實際交納的房租;
③承租人配偶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時,還應提供婚姻關系證明原件。
注:職工實際年房租支出超過8400元的,提供本市房産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備案證明原件、房租發票原件的,可按實際房租支出提取,職工及配偶每月合計最高可提取額度不得超過2500元。
承租人配偶申請提取時,還應提供婚姻關系證明原件。單身職工需提供本人簽署的《具結書》原件。
提取額度按照租賃年度核定。核定金額的最早日期從2018年5月1日開始,租賃期超過一年以上的,每次隻核定一個租賃年度的租金。
購房提取辦理材料
1.《青島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承諾書(授權書)》;
2.提取人的身份證複印件;
3.職工購買具有産權的自住住房的,應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①購買新建商品房或保障性住房的,應提供購房合同原件和全額購房發票原件或提供購房合同原件和契稅完稅憑證原件;(已辦妥房屋産權證的,應提供房屋産權證原件和全額購房發票原件);
②購買再交易住房的,應提供過戶後的房屋産權證原件和全額購房發票原件或提供過戶後的房屋産權證原件、購房合同原件和契稅完稅憑證原件;
③購買拆遷安置住房的,應提供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合同(或協議)原件和補繳差價發票原件;
(已辦妥房屋産權證的,應提供房屋産權證原件和補繳差價發票原件)
建造、翻新、大修提取辦理材料
1.《青島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承諾書(授權書)》;
2.提取人的身份證複印件;
3.職工建造、翻建具有産權的自住住房的,應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①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②房屋産權人與施工單位簽訂的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③工程決算資料;
④付款發票原件(翻建還應提供原房屋産權原件);
4.農村進城務工人員在戶口所在地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應提供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原件或房屋所有權證原件以及付款發票或收據原件;
5.職工大修具有産權的自住住房的,應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①房屋所在地的區(市)房屋管理部門出具的有資質機構出具的房屋安全鑒定證明;
②房屋産權人與施工單位簽訂的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③工程決算資料;
④付款發票;
⑤原房屋産權證原件;
注:職工的配偶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内的存儲餘額時,應提供婚姻關系證明原件。
還房貸提取辦理材料
1.《青島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承諾書(授權書)》;
2.提取人的身份證;
3.償還購買具有産權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共同借款人及其配偶,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内的存儲餘額時,應提供房屋産權證明原件(購買非再交易住房的應提供購房合同原件或房屋産權證原件,購買再交易住房的提供房屋産權證原件);
4.償還購買具有産權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應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①職工償還本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的,隻需提供本人身份證明複印件、青島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本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的,應提供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提前還款憑證原件;
②償還異地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的,應提供借款合同原件、還款明細原件(加蓋異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印章或銀行印章);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異地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的,應提供借款合同原件、提前還款憑證原件(加蓋異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印章或銀行印章);
③償還本市商業性住房貸款本息的,應提供住房借款合同原件、銀行出具的還款明細原件(償還住房貸款的銀行存折或加蓋銀行印章的住房貸款還款明細);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本市商業性住房貸款本息的,應提供住房借款合同原件、銀行出具的提前還款憑證原件(加蓋銀行印章)。
償還、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異地商業性住房貸款本息的,還應提供購房合同原件或房屋産權證原件、全額購房發票原件或契稅完稅憑證原件。
退休提取辦理材料
1.《青島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承諾書(授權書)》;
2.提取人的身份證複印件;
3.離休、退休的,應提供離(退)休證原件或經區(市)級以上勞動、人事部門審批的離(退)休審批表原件,無法提供上述證明材料的應提供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身份證明或者提供已享受養老保險退休待遇的證明。
離開本市提取辦理材料
1.青島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承諾書(授權書);
2.提取人的身份證複印件;
3.戶籍遷出本市或戶籍不在本市,且與本市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并離開本市的,應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①戶籍遷出本市的,應提供戶籍管理部門出具的戶籍遷移證明原件、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或個人異地社保繳納證明原件;
②戶籍不在本市的,應提供戶口簿原件、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或個人異地社保繳納證明原件。
失業後提取辦理材料
1.《青島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承諾書(授權書)》;
2.提取人的身份證複印件;
3.與本市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未再就業2年以上的,應提供失業登記部門出具的失業登記滿2年的失業證明原件。
低保提取辦理材料
1.《青島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承諾書(授權書)》;
2.提取人的身份證複印件;
三、提取流程櫃台辦理
1.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職工本人或委托他人持相關證明材料到公積金中心任一管理處申請辦理。對符合提取條件的公積金中心當即辦結,對申請人提供的相關資料需要調查核實的,公積金中心自受理申請之日起 3 個工作日内做出準予或者不準予提取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
2. 經審核符合提取條件的,公積金中心将提取金額劃轉至提取申請人與公積金中心約定的提取結算賬戶,其中提取結算賬戶包括:職工住房公積金聯名卡、I類借記卡。其中I類借記卡僅限于:建設銀行、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交通銀行、光大銀行、青島銀行。
備注:提取結算賬戶為職工I類借記卡的,需職工本人通過櫃台或住房公積金網上營業廳(個人專業版)自行綁定,也可以委托單位經辦人持《青島市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信息變更申請表》(加蓋單位公章)、經辦人及職工本人雙方身份證到櫃台綁定。
住房公積金網上營業廳(個人專業版)辦理
青島公積金網上提取的類型:公積金商貸自助提取、租房提取、離職提取、低保提取、退休提取等等。
3.選擇支取事項、結算方式,獲取驗證碼并填寫,輸入提取金額,點【申請登記】按鈕;
3.申請登記成功後,提示:
以上就是公積金自助提取的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項啦,快去看看你能提取你的公積金了嗎?
備注:内容來源于青島住房公積金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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