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江蘇公共·新聞頻道《新聞空間站》報道,這幾天,南通市民張女士突然被人上門催債,她這才知道,15歲的兒子一年前買了一輛電動摩托車,還是分期付款。未滿18歲的孩子,瞞着家長購買價值較大的商品,這種行為是否合法呢?
去年1月,張女士的兒子通過"學生惠"平台,分期付款買了一輛價值5848元的電摩,每個月的錢由他還。因為沒有學生證,便用了一個不認識的學生的證件。由于兒子這兩個月沒有及時還款,這起事件才浮出了水面。
未滿16歲購買電摩消費的行為有效嗎?據律師介紹,随着人們生活水平提高,16歲以下孩子的消費能力也逐漸增強,購買手機、電腦等較為昂貴的商品,越來越常見。律師表示,如果單純從年齡來判斷的話,不能從這方面簡單否定交易是無效的。不過,法律也規定,如果商家把非法商品賣給為未成年人,則另當别論。
而記者也從南通交警支隊了解到,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駕駛電動車必須年滿16周歲。電摩并不在國家生産名錄中,屬于超标的電動車,如果速度過快、車型過大,有時還會被認定為機動車。未滿16周歲的孩子禁止開電摩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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