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資料重要性
1.建築工程資料是建築物的質量證明文件。
2.建築工程資料是工程預結算的重要依據。
3.建築工程資料是竣工驗收的必備條件,也是認定各方責任的依據。
4.建築工程技術資料反映施工企業的管理水平。
二、施工日志填寫要求
第一、填寫施工日志的要求:
1、施工日志應按單位工程填寫。
2、記錄時間:從開工到竣工驗收時止。
3、逐日記載不許中斷。
4、按時、真實、詳細記錄,中途發生人員變動,應當辦理交接手續,保持施工日記的連續性、完整性。
第二、施工日志應記錄的内容:
施工日志的内容可分為五類:基本内容、工作内容、檢驗内容、檢查内容、其他内容。
(一)基本内容:
1、日期、星期、氣象、平均溫度。平均溫度可記為XX℃—XX℃,氣象按上午和下午分别記錄。
2、施工部位。施工部位應将分部、分項工程名稱和軸線、樓層等寫清楚。
三、檢驗批等表格填寫要求
(一)表格的填寫
1、單位(子單位)工程名稱填寫全稱,如為群體工程,則按群體工程名稱-單位工程名稱形式填寫,子單位工程标出該部分的位置;
2、分項工程名稱按檢驗批所屬分項工程名稱填寫,分項工程名稱按《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标準》GB50300-2013附錄B規定;
3、驗收部位按照軸線、标高、構件類型來填寫;
4、施工單位及項目負責人:“施工單位”欄應填寫總包單位名稱,或與建設單位簽訂合同專業承包單位名稱,宜寫全稱,并與合同上公章名稱一緻,并應注意各表格填寫的名稱應相互一緻;“項目負責人”欄應填寫合同中指定的項目負責人名稱,表頭中人名由填表人填寫即可,隻是标明具體的負責人,不用本人簽寫;
5、分包單位及分包單位項目負責人:“分包單位”欄應填寫分包單位名稱,即與施工單位簽訂合同的專業分包單位名稱,宜寫全稱,并與合同上公章名稱一緻,并應注意各表格填寫的名稱應相互一緻;“分包單位項目負責人”欄填寫合同中指定的分包單位項目負責人名稱,表頭中人名由填表人填寫即可,隻是标明具體的負責人,不用本人簽寫;
6、專業工長具實填寫專業工長姓名;
7、施工班組長具實填寫班組長姓名;
8、“施工依據”欄,應填寫施工執行标準的名稱及編号,可以填寫所采用的企業标準、地方标準、行業标準或國家标準;要将标準名稱及編号填寫齊全;可以是技術或施工标準、工藝規程、工法、施工方案等技術文件;
(二)表頭的填寫
填寫說明:
表頭内容全部可采用電腦機打完成,如單位名稱、負責人名字等。
但所有的單位名稱、負責人名字都應與所簽訂的合同及使用的公章名稱一緻;使用的證章登記有效,證号正确無誤。
表中内容也可以機打完成,但要依托《現場驗收檢查原始記錄》為支撐。
目的使頁面清潔、明了(下同)。
(三)表尾的填寫
填寫說明:
表中内容也可以機打完成,但要依托《現場驗收檢查原始記錄》為支撐。
表尾内容結論可機打也可手寫,負責人的名字應與所簽訂的合同名一緻,必須是本人手簽字。
(四)檢驗批内容的填寫
“監理(建設)單位驗收記錄”欄填寫:
1、驗收項目合格,填寫相應報告符合設計要求。
2、主控項目無論定性還是定量,全數合格為合格,1處不合格為不合格。
3、一般項目檢查結果欄填寫合格百分率。
4、評定結果符合條件填寫符合依據及評定結果。
5、驗收結論。
驗收合格填寫同意驗收和合格意見。如有材料送檢等情況,見報告後判定。
6、本表除本人簽字及日期外,皆可機打。
“施工單位檢查結果”欄的填寫:
施工單位質量檢查員按依據的規範、規程判定該檢驗批質量是否合格,填寫檢查結果,填寫内容通常為“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主控項目全部合格,一般項目符合驗收規範(規程)要求”等評語。如果檢驗批中含有混凝土、砂漿試件強度驗收等内容,應待試驗報告出來後再作判定。施工單位專業質量檢查員和專業工長應簽字确認并按實際填寫日期。
“監理單位驗收結論“欄的填寫:
應由專業監理工程師填寫。填寫前,應對“主控項目”、“一般項目”按照施工質量驗收規範的規定逐項抽查驗收,獨立得出驗收結論。認為驗收合格,應簽注“合格”或“同意驗收”。如果檢驗批中含有混凝土、砂漿試件強度驗收等内容,應待試驗報告出來後再作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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