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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密雍正和胤祥

生活 更新时间:2025-01-06 09:46:34

愛新覺羅-允祥生于1686年,實際上是康熙的第二十二個兒子。他排名十三,隻是因為他前面不少哥哥都夭折,人稱十三皇子,或十三阿哥。康熙給其取名胤祥,後雍正繼位,将所有兄弟的“胤”改成“允”,允祥死後,雍正隻将允祥一人改回了胤祥,以示尊宏。

解密雍正和胤祥(試論清代怡親王允祥)1

《雍正王朝》

一,允祥生憑

允祥的生母章佳氏是參領海寬的女兒,參領是軍隊中的中層武官。在看重門第身份的旗人社會裡,尤其是皇宮之中,地位很不高,所以章佳氏在生前也沒有得到正式封号。死後才被追封為“敏妃”,雍正上位後,又加封為“皇貴妃”。

清代皇子出生,親生母親隻是名義上的“撫養”,具體做事的還是底下的乳母們,因此很難說這位母親能對允祥有什麼影響。

清朝皇子的教育是從六歲開始的。六歲起,所以皇子每日天不亮便要入書房,學習儒家經典、詩文書畫,當然還有滿、漢語文和騎射等。

康熙也很自然的給十三,十四皇子找了一位老師,他就是法海

解密雍正和胤祥(試論清代怡親王允祥)2

不是這個法海

佟佳·法海,佟佳氏,康熙舅舅佟國綱的次子。此人雖是滿族人,但飽讀讀書,是康熙三十三年的進士。滿清時期,滿人可以不參加科舉,憑祖蔭便能當上官,法海不回去繼承家業,憑自己實力考取進士,可算是優秀人才了。

1699年,允祥的母親去世,此時的允祥十四歲,被交給當時的德妃照料,這位德妃也就是雍正的生母。從這一年開始,允祥的命運才與雍正交織在一起。

雍正帝比允祥年長八歲,受皇父康熙之命教授允祥算術,兄弟二人常就算術問題“日事讨論”。允祥死後,雍正帝在親自所寫的允祥祭文中說過:“憶昔幼齡,趨侍庭闱,晨夕聚處。”

解密雍正和胤祥(試論清代怡親王允祥)3

《雍正王朝》康熙

從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開始為界線,允祥一直是康熙心中的“好兒子”,康熙六次南巡,允祥參加了四次。

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之後,發生了一件震驚朝野的大事——第一次廢太子事件,允祥的境遇也随之發生急劇變化。康熙帝以“不法祖德,不遵祖訓,惟肆惡虐衆,暴戾淫亂”的罪名,将皇太子允礽廢黜監禁。

此事掀起較大風波,也引起多年的儲位之争。不久之後就因皇長子允禔詛咒皇太子而被革爵圈禁,從此終止了其政治生命。當時很多年長的皇子都牽連在内,包括皇十三子胤祥。但很快年長的皇子都得到康熙的寬恕,而皇十三子胤祥卻似乎一直沒有得到康熙的原諒,直接冷落了14年,直到四阿哥繼位。

這件事史書上記載不清,一般人懷疑允祥是替雍正背鍋了,或者被某人陷害。

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雍正繼位,允祥便迎來了事業最輝煌的八年。

二,允祥最後的八年

标題似乎不妥,但看完雍正對允祥有多好,這個标題正合适。

雍正皇帝史書評價其性格;刻薄寡恩,脾氣暴躁,喜怒無常。比如他的左膀右臂隆科多年羹堯,一個永遠禁锢緻死,一個被令自盡;對于自己的兄弟八,九,十等阿哥,手段更狠。

卻唯獨對這個十三弟數不盡的好,簡單的說就是;除了皇位沒給,能給的都給了。

雍正繼位第二日,允祥便被任命為總理事務大臣,并晉封親王。所管的事如統領戶部、治理河工、備辦軍務、提審刑獄、舉薦人才、勘察陵墓、聯絡大臣等,甚至雍正帝私邸、養心殿造辦處的事務也是允祥一手操辦。此外,雍正帝還把負責自己安全的圓明園八旗守衛禁軍也交由允祥督領。這樣,上至國家财政大權,下到雍正帝自己的安全警衛,都交由允祥負責了。

此時的允祥,誠如馮爾康所說:“既是參與帷幄的重臣,又是雍正的大管家和侍衛長。”

雍正七年(1729)冬,允祥開始患病,日漸嚴重。雍正帝“萦系弗忘,焦憂莫釋,”“商確醫藥,默禱神袛,”希望允祥盡快好起來。但是最終醫藥無效,雍正帝的祈禱也沒有靈驗。

雍正八年(1730)五月初四日,允祥去世,享年四十五歲。

解密雍正和胤祥(試論清代怡親王允祥)4

《雍正王朝》

雍正除了封官加爵給他這位十三弟外,還對他格外的寵信,具體表現在二方面。

其一,鼓勵大臣與允祥往來

大臣都知道皇帝最怕的就是結黨,而雍正又不是那麼大氣的一個皇帝,何況之前還有“八爺黨”等。大臣們稍犯些小錯,就把大臣們往死裡整。

如雍正的另一大寵臣——李衛,李衛曾向雍正報告,說他在去雲南上任前,到怡親王府拜會了允祥,允祥叮囑他還像在京城一樣做官,并給了他二百兩銀子做盤費。雍正則在朱批中說:那是你們的“私語”,不需要報告。

解密雍正和胤祥(試論清代怡親王允祥)5

這就造成一個很有趣的情況——皇帝鼓勵,但大臣怕皇帝釣魚執法。如山西巡撫諾敏。

雍正元年(1723)十一月十五日,告訴諾敏說:“若另有所聞及令爾懷疑之事,則即密訪打聽。即便打聽到朕處,如若為難,着密問怡王。”

雍正的意思;你有啥事,不方便告訴我的,可直接報告我十三弟。

諾敏不是笨蛋,他當然怕雍正釣魚執法,上奏折仍然上給雍正。

雍正回說:“王(允祥)不僅甚是疼愛爾,随爾心意,有大加款待之樣。”

雍正表示允祥很看好你,對你大加贊賞。

諾敏心裡很怕,心想是不是自己那做錯了。

雍正二年(1723)在奏陳未能監視允禟的請罪折上,說他并沒有依附廉親王允禩,至于怡親王允祥,他是“仍每次進臣之道,寄書信去”。此外,跟其它王、貝勒、貝子都不認識。

雍正無奈,暗示不行,就明言了。

怡王忠誠,知大道理,朕之好弟,赤心為國效力,為朕之左右手。隻是說爾不能與王同心協力而已。對此等事,爾若懇求王之教誨,則不至如此大錯,豈可将王與平常之人相提并論耶?”

諾敏心裡真是萬馬奔騰,心想着皇帝是不要處理允祥,自己一定要表明态度。

雍正二年(1724)八月二十五日回奏:“怡王若為皇上效力,則臣亦優待之。倘若變心,欺诳皇上,臭名遠揚,即臣有所耳聞知,即奏報皇上。

雍正煩了,二人明顯不在同一個頻道。

“爾若不相信朕,則朕亦不相信爾也。想朕指示爾奏報怡王之情景,朕深嘉之贊之”,“爾以為怡王不能照管爾事,是朕指示錯誤之故呢。朕為爾胡想,除怡王外,除爾之貝勒主之外,未必再有對爾有益之人,隻是招禍而已矣。”

雍正的意思很明白;我沒有釣魚執法,讓你做你就做。

諾敏大人當然明白雍正字面上的含義。可是聯想到自己正在看管雍正皇帝同父同母的那一位皇子十四皇子允禟時,理智告訴他——這是陷井。

對皇帝發誓,說如果不把自己的意見親自上奏,而是要他人轉達,就不是“君臣同德同心之道”。說允祥“為一省大事,若受王、貝勒照管,亦恐有玷皇上所委之職”,說自己“倘若看人臉色行事,縱然享受富貴,亦似不稀罕”。

雍正大怒,敢這麼說自己的十三弟,直接将諾敏全家隸屬于允祥。到這裡,諾大人才明白雍正真沒騙他。

其二,允祥犯了錯從不責罰

前面說過,允祥兼任了很多官職,很多事處理中,未必就全是對的,有時難免出問題,出了問題就要追究責任,允祥深明此理,往往主動請求處分。以雍正帝馭下及對待其兄弟苛嚴的一貫做法,少不了要受到懲罰。然而,遇到這種情況,雍正帝不但不處罰允祥,還找借口為其開脫,甚至還對允祥進行表揚。

允祥犯過最嚴重的錯誤——誤傳聖旨。

雍正五年(1727)發生了一件議政處誤寫谕旨的事,此次的傳旨人正是允祥。谕旨發生錯誤,非同兒戲,雍正降旨着議政王大臣将錯寫原因查出,明白回奏。經調查,發現是允祥誤傳了聖旨。多羅順承郡王錫保,因此參奏允祥。

對此,雍正帝很不滿意,我十三弟怎麼可能錯了,一定是你們這群人污蔑。這件事跟允祥沒有關系,并說是錫保沒有盡心辦事,沒能查出實情,巧詐推诿,下令将錫保交宗人府查議具奏。

三,允祥為什麼這麼受雍正的信任

其一,允祥十四歲時,母親死亡,由雍正的母親“照料”。此時的雍正長允祥八歲,也教授過他不少知識,算半個老師。所以雍正在允祥死後說“天倫至樂,宛如昨日事。

我們常說“天倫之樂”,可見雍正的“天倫之樂”應該就允祥。

其二,允祥為人低調、謙恭謹慎的作風。允祥也是聰明人,知道曆代權臣是怎麼的一個下場,所以允祥的表示比他們都好,無論什麼事,他都會向雍正報告,所受的賞賜推卸了大半。

其三,廉潔奉公,有才幹。允祥掌管戶部,總理三庫,過手錢财千萬,随便撈一點,數額都大的吓人。但允祥從不貪,甚至雍正每年多給允祥俸銀一萬兩,允祥都封存起來,臨終留下遺言,讓他的妻兒交還了雍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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