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關于啟用
重點物資運輸車輛通行證的通知
各市、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區直、中直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2022年4月18日全國保障物流暢通促進産業鍊供應鍊穩定電視電話會議精神以及《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于切實做好貨運物流保通保暢工作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22〕3号)和《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交通管控與運輸保障專班關于全力做好貨運物流保通保暢工作的通知》(交運明電〔2022〕81号)要求,全力保障貨運物流特别是醫療與防控物資、生活必需品、政府儲備物資、郵政快遞等民生物資和農業、能源、原材料、重點工業品等重要生産物資運輸暢通,對進出涉疫地區的重點物資運輸車輛,統一實行通行證管理。現将《自治區重點物資運輸車輛通行證》(以下簡稱《通行證》)申領、使用和管理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通行證》式樣
使用全國統一式樣的《通行證》(詳見文末圖例)。《通行證》由自治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監制,紙質和電子《通行證》具有同等效力并全國通用。
二、《通行證》申辦流程
(一)《通行證》申請。
1.需辦理《通行證》的收發貨單位(以下簡稱為“申請人”)應根據物資類别,向屬地縣級以上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公安、交通運輸、商務、農業農村、衛生健康、應急管理、市場監督管理、郵政管理等行業管理部門提出申請。
2.申請人需如實提供重點物資運輸車輛車牌号、始發地、目的地、申請辦證單位、聯系人、聯系電話、計劃抵達時間以及司乘人員姓名、身份證号、手機号碼等信息。
(二)《通行證》受理、核發。
推行網上辦理、即接即辦,線上線下便捷發放,切實提高效率。對于有特别緊急需求的,要立即辦理;對納入重點産業鍊供應鍊“白名單”的,要優先辦理;對于中小微企業,要同等辦理。要做到“應申盡申、應發盡發”,确保通行證數量、發放時效滿足實際需要。
1.縣級以上行業主管部門落實專人受理《通行證》申請,實行“首問負責制”。
2.自治區範圍内《通行證》由縣級以上行業主管部門審核通過後核發。
3.跨省《通行證》由縣級以上行業主管部門審核通過後,直接提交自治區行業主管部門核發。
三、《通行證》使用
(一)《通行證》供進出涉疫地區的重點物資運輸車輛使用。實行“一車一證一線路”,司乘人員、車輛、運輸線路應與《通行證》信息保持一緻,對于始發地、目的地固定的可多次往返使用,有效期不超過30天。
(二)持有效《通行證》的重點物資運輸車輛,司乘人員應遵守屬地疫情防控和通行管控要求。
四、有關工作要求
(一)自治區各有關部門負責指導本系統的《通行證》管理工作。按照“誰申請誰負責,誰派出誰負責,誰審核誰負責”的原則,共同抓好物資運輸通行疫情防控,确保疫情不通過貨運物流渠道傳播。
(二)各市、縣要明确通行證申請、受理、審核、發放等工作流程,并向社會公布。同時公布投訴舉報電話,落實24小時值班制度,及時解決重點物資運輸保障中出現的問題。
(三)各發證單位應收集符合不轉碼條件的司乘人員信息,推送到本級聯防聯控組大數據工作專班,由專班負責協調并按規定對從事重點物資運輸的司乘人員健康碼不賦予紅、黃碼。
本制度由自治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負責解釋。
自治區發展改革委:0771—2328570
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0771—8095161
自治區公安廳:0771—5706588
自治區交通運輸廳:0771—2115189
自治區農業和農村廳0771—5858236
自治區商務廳:0771—2211820
自治區衛生健康委:0771—2809095
自治區應急管理廳0771—3392592
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0771—5532556
廣西郵政管理局0771—2630812、2628358。
2022年4月23日
全國統一式樣《通行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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