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基金報記者 顔穎
*ST藍盾處罰靴子落地!
日前,廣東證監局公布對*ST藍盾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由于子公司通過多方手段虛增利潤總額高達3.82億元,導緻*ST藍盾2017-2019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構成信披違法。廣東證監局對*ST藍盾及相關責任人員給予警告,并合計處罰1520萬元。
值得關注的是,此次處罰中除了直接負責主管人員、直接參與人外,部分時任“董監高”因未對相關輿情和交易所關注函特别關注,或關注後沒有采取進一步核查措施,簽字保證定期報告内容“真實、準确、完整”,同樣遭遇50萬元的“最低罰款套餐”。須知“董監高”任職有風險,簽字需謹慎。
來看詳情——
子公司多年财務造假
2021年12月底,藍盾股份公告稱,因涉嫌信披違法違規,證監會決定對其立案。如今,調查結果已水落石出。
日前,廣東證監局發布對*ST藍盾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揭露了其子公司中經電商多年來的财務造假行為。
經查,中經電商于2017年至2019年期間,通過僞造大量客戶和商戶的業務合同、業務對賬單、詢證函回函等,在自主開發的彙生活系統、EPAY系統上虛構發碼數據和消費數據等方式,虛增營業收入和利潤。
其中:2018年至2019年期間,中經電商通過僞造業務合同、電子券碼業務采購訂單、業務審批表等方式,虛構與6家保險機構的電子券碼業務及相關的發碼數據、消費數據和已過期未消費數據。經核算,2018年虛增利潤總額1.04億元,2019年虛增利潤總額4432.63萬元。
2017年至2019年期間,中經電商通過僞造與中油碧辟石油有限公司《優惠價格确認書》、業務對賬單等協議文件,虛增傭金收入、利潤;虛構白雲航空等多家公司為其合作商戶,通過僞造業務合同、業務對賬單等文件,虛構返利傭金數據和油品消費數據。經核算,2017年-2019年虛增利潤總額分别為1.38億元、6021.84萬元、3478.94萬元。
綜上,中經電商2017年-2019年虛增營業收入占藍盾股份當期披露營業收入的6.22%、7.22%、4.12%;虛增利潤總占藍盾股份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26.79%、33.74%、8.33%。上述情況導緻藍盾股份披露的2017年年度報告、2018年年度報告和2019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基于此,廣東證監局認為,藍盾股份公開披露的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構成2005年《證券法》所述的信息披露違法行為。對藍盾股份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罰款350萬元。
市場曾有輿情關注
藍盾股份對中經電商的并購啟動于2015年,彼時藍盾股份以11億元對中經電商進行高溢價收購,其中現金1.65億元、支付股份9.35億元。
對于此次高額溢價收購,中經電商原股東中經彙通也給予了高額業績承諾:2015年度合計淨利潤不低于10000萬元,2016年度合計淨利潤不低于13000萬元,2017年度合計淨利潤不低于16900萬元,2018年度合計淨利潤不低于20400萬元。
此後,中經電商成功完成業績承諾,2018年淨利潤高達2.32億元。然而,從上述調查即可看出,在2016年收購完成後不久,中經電商就已經開始進行财務造假。
實際上,中經電商的造假并非“天衣無縫”。2019年10月,深交所即向藍盾股份發出關注函。自2019年7月起,互動易及其他網絡媒體渠道存在大量有關中經電商“失聯”的質疑及投訴,輿情顯示中經電商銷售的加油卡在廣東、福建地區出現大面積無法使用的現象。
對此,藍盾股份在回複中表示,加油卡無法加油是因為中經電商按照折扣差異,對不同加油站采取限流、限量、限油品等措施,極端情況下可能暫停接受客戶消費。對于中經電商的造假行為,進行了“合理”解釋。2019年年報中,藍盾股份即對中經電商進行全額商譽減值計提,計提規模達4.64億元。
15名相關責任人遭罰
公司遭罰之際,一衆相關負責人也未逃脫懲罰,其中首當其沖的即是柯氏三兄弟。
據調查,柯某耀作為中經電商時任董事長,組織安排相關人員通過虛構電子券碼業務、加油站合作業務等方式實施财務造假。柯某耀被給予警告,并處罰款200萬元。
柯某慶作為藍盾股份時任董事長,柯某貴作為藍盾股份時任副董事長、總經理,兼任中經電商董事,未勤勉盡責,是藍盾股份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二人均被給予警告,并處罰款200萬元。
此外,鄭某作為中經電商時任會計機構負責人、财務中心總監,知悉并直接參與中經電商财務造假,也被處以100萬元的罰款。
除了實際參與财務造假的當事人,“盲目”簽字的“董監高”也遭遇監管處罰。
其中,趙某倫作為藍盾股份和中經電商時任董事,在未審閱藍盾股份2017年-2019年年度報告的情況下,簽字保證相關報告中所披露的内容真實、準确、完整,且未對相關輿情和交易所關注函特别關注,被認定為未勤勉盡責,處以60萬元罰款。
同樣地,景某作為藍盾股份時任财務總監,未針對藍盾股份對中經電商的監督管理不到位采取有效應對措施,未對相關輿情和交易所關注函特别關注,簽字保證藍盾股份2018年和2019年年度報告中所披露的内容真實、準确、完整,也被認定為未勤勉盡責,處以60萬元罰款。
情節類似的還有藍盾股份9名時任“董監高”,由于未對相關輿情和交易所關注函特别關注,或關注後沒有采取進一步核查措施,簽字保證履職期間内定期報告内容真實、準确、完整,未勤勉盡責,被分别處以50萬元罰款。
值得關注的是,在藍盾股份被立案調查期間,柯某慶、柯某貴二人所持1.4%、1.53%股份被司法強制拍賣,違反相關減持規定。今年5月,深交所對二人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并記入上市公司誠信檔案。四川證監局亦在上月對二人出具警示函。
截至2022年8月19日收盤,*ST藍盾股價2.48元,當前總市值31億。
編輯:喬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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