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具學曆證明需要個人向學校教務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并附上本人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其他有關證明材料,經教務部門審核通過以後,就可以當場開具。學曆證明包括個人姓名、性别、年齡等基本信息,所學專業名稱、修業年限、學習時間等學籍信息。
一般情況下,開具學曆證明是非常簡單的,隻要憑借相應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向學校的教務部門提出書面申請以後就可以當場開具。學曆證明是個人求學的經曆證明,也是學習經曆的證明材料,對于今後就業、考研、考公務員等具有較大的重要意義。
在當前信息技術十分發達的情況下,學曆證明也可以通過網上申請的形式來開具,但是由于需要紙質版的原件,所以在網上申請以後,也許打印出來,申請加蓋公章,這樣更具有說服力。
在大多數時候,有一些單位在招聘的時候也不再需要開具紙質版的學曆證明,隻需要畢業證書或者學信網的查詢證明即可。具體情況根據每個地方的情況有所不同,需要區别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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