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宣布,《南京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實施細則》《南京市住房公積金提取實施細則》和《南京市住房公積金貸款實施細則》已進行修訂,新規将于5月起實行,其中在繳存、提取、貸款方面條例的主要變動如下:
本次強調、修訂的公積金繳存條例有:- 企業注冊時自動完成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
- 企業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單位應當與社保繳納單位保持一緻,人力資源公司代繳住房公積金應當與單位簽訂代繳協議。
- 簡化自由職業者繳存所需材料:不再需要戶口簿和《就業失業證》,本市戶籍并有《就業創業證》的隻需要提供社保繳費相關記錄。
- 公積金繳存比例為5%-12%,個人及企業比例統一,且同一單位隻能使用同一個繳存比例。(合規的人力資源公司除外)
- 因公積金賬戶未及時辦理轉移、轉入賬戶手續造成斷繳(養老保險已在新單位按時繳納)的,可按月補繳,視同連續繳存。
- 在南京正常繳存半年後,可以辦理外地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餘額轉移。
本次強調、修訂的公積金提取條例有:- 提取公積金時,将用于購買沒辦理不動産權證的預售商品房,和有不動産權證的限售商品房歸于一類。
- 職工購買存量房應提供《存量房買賣合同》編号,确認公積金提取額度。
- 提取公積金用于加裝電梯方面,備案時不再需要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 租房提取公積金的申請材料簡化,并且提取時間間隔應大于等于12個月。
- 非本地戶籍職工離職後,如賬戶封存滿半年且未在異地繼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 一個自然年度内醫保統籌基金支付達最高支付限額(18萬),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難的,可以以重大疾病原因提取住房公積金。
本次強調、修訂的公積金貸款條例有:- 公積金貸款以家庭為單位,即: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借款人或配偶已經辦理了公積金貸款的,在未還清貸款本息之前,不能再次辦理公積金貸款。
- 商品房開發單位“不得針對公積金貸款,設置不同優惠條件或付款方式,變相損害公積金貸款人的權益”。
- 曾在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繳存時間可根據原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提供的繳存證明合并計算。
- 借款人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個人征信良好,無影響貸款償還能力的其他債務。
- 家庭已有一套建築面積不超過120平方米且人均不超過40平方米,再次購房申請公積金貸款時,首付款金額不得低于購房總價的20%,貸款利率按照公積金貸款基準利率的1.1倍執行;家庭已有2套(含)及以上住房的,不能辦理公積金貸款。
- 以家庭為單位,第三次(含)及以上申請公積金貸款不予受理。
- 借款人申請貸款時的實際年齡(取整計算)與申請貸款期限之和原則上不得超過其法定退休年齡,申請貸款時的實際年齡取整計算。
- 購買首套房和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金額均為房屋總價的20%。
- 貸款申請材料和流程調整:不再需要公證事項、賣方産權證等材料;存量房不需要在《房屋所有權證》過戶完畢6個月内申請貸款等。
關注壹人事或點擊“了解更多”,可獲得更多前沿人力社保資訊,更可了解企業社保代繳、薪資代發、電子工資條、員工花名冊等時下熱門互聯網人事産品。*文章部分内容整理自媒體資訊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權和其它問題,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将第一時間處理,謝謝!
,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查看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