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範全市法定計量單位使用情況,積極推進計量法制建設,提高全社會正确使用法定計量單位的意識,近期,按照自治區市場監管局工作部署,包頭市市場監管局開展了法定計量單位使用情況專項監督檢查。
本次監督檢查涉及計量單位使用的報紙、期刊等出版物以及超市等市場交易場所預包裝商品、散裝商品的标識等領域使用法定計量單位情況。分别對《包頭日報》、《包頭晚報》、《健康包頭》等3家報紙和《包頭工作》《鹿鳴》等2家雜志以及交易市場随機抽取了7家超市進行了檢查,共抽查了宣傳出版、市場交易等領域使用計量單位866個。其中,抽查了22份報紙和雜志的85篇文章,檢查到計量單位183件,正确使用法定計量單位152件,正确使用率83.1%;抽查了大型超市7家使用計量單位683件,正确使用611件,正确使用率89.5%。
檢查過程中,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對被檢單位的樣品進行了現場檢查和判定,并向相關單位發放了《法定計量單位宣傳手冊》,積極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使用方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從檢查情況來看,包頭市新聞出版行業和超市法定計量單位的使用整體情況良好,但仍有個别單位存在錯誤:一是計量單位名稱誤用。如,質量單位正确應該使用“毫克、克、千克或公斤”,誤用“斤”;長度單位正确應該使用“厘米、米”,誤用“尺”、“英寸”;面積單位正确應該使用“平方米、平方厘米”,誤用“畝”、“平米”。二是計量單位符号錯誤。如,質量單位符号正确寫法為“kg”,誤寫作“KG”。三是單位名稱和符号分離,未作為整體使用。如,“20攝氏度”誤作“攝氏20度”。
針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市市場監管局已責令被檢查單位限期改正,适時開展回頭看。下一步,要加大法定計量單位相關知識的普及宣傳,引導全市新聞出版行業和市場交易場所正确使用法定計量單位,努力營造規範使用法定計量單位的社會氛圍。
科普宣傳:
法定計量單位你知道多少?
場景一:
“阿姨這菜怎麼賣啊?” “5塊一斤。”
場景二:
“你家這電視機多大的啊?” “32英寸的。”
對于上面的場景,
大家是不是覺得好熟悉呢?
其實,這些計量單位表述都是不标準哒!
日常生活中我們經常說的“斤、兩、寸......”
都不是法定的計量單位。
Q:什麼是法定計量單位?
A:法定計量單位就是國家以法令的形式明确規定要在全國允許使用的計量單位。1985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第三條規定:國家采用國際單位制。國際單位制計量單位和國家選定的其他計量單位,為國家法定計量單位。非國家法定計量單位應當廢除。
哪些法定計量單位呢?我們一起來學習一下。
1.質量常見非法定計量單位:磅、盎司、斤
常見領域:超市賣場、裱花蛋糕店,集貿市場等。
✓法定計量單位:毫克、克、千克或公斤
(1磅≈453.59克,1盎司≈28.35克,1斤=500克)。
2.體積、容積常見非法定計量單位:加侖、CC
常見領域:餐飲店、相關定量體積(容積)商品銷售店。
✓法定計量單位:立方厘米、升、毫升
(1加侖【美】≈3.8升,1加侖【英】≈4.5 升;1CC=1毫升)。
3.長度常見非法定計量單位:英尺、英寸、市尺、市寸
常見領域:蛋糕店、電視機和手機等電器、服裝銷售店。
✓法定計量單位:厘米、米(1英尺≈30.48厘米,1英寸≈2.54厘米,1市尺≈33.33厘米,1市寸≈3.33厘米)。
4.其他:匹
常見領域:空調銷售。
✓法定計量單位:瓦(1匹=735.5瓦,1匹空調的制冷量相當于輸入2500W電能産生的制冷量)。
文末彩蛋
稿件來源:包頭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計量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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