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次充好、以假亂真、虛構産地、甚至編故事欺騙”。針對“十一”期間遊客在旅遊途中購買玉石珠寶可能遭遇的騙局,湖北省消費者委員會29号發布今年第10号消費提示:玉石珠寶非普通消費品,消費者因缺乏專業知識難辨真假,極容易上當受騙。一旦受騙,維權難度大、成本高。
湖北省消費者委員會提供的數據顯示,國慶假期和重陽節是玉石珠寶産品的消費旺季,每年假期過後是這類産品投訴和鑒定的高峰期。湖北省消費者委員會消費指導部副主任禹靜表示:“玉石、珠寶類的專業門檻很高,建議新手一定要先做功課,多看少買。對于産品的優劣等級、價格等有一個基本的概念,避免沖動消費。在市場上,普通消費者能夠撿漏的可能性極小。”
據業内人士介紹,玉石珠寶類産品不同于一般的商品,通常價格昂貴、專業性強。玉石珠寶類産品的評價由材質的好壞,包括顔色、顆粒和結構、純淨度、重量大小和加工工藝等綜合因素決定。禹靜介紹,當前,玉石産品的造假手段高明,一般的消費者很難用肉眼識别出來。“一般來說是用低價的材質冒充高價的玉石,有的根本不是翡翠。是用瑪瑙、石英石這種低檔的玉石品種來冒充和田玉、翡翠等。有些甚至是玻璃、樹脂等冒充玉石。”
注:圖中1、10為玻璃制品仿翡翠,2、3、4為玻璃制品仿和田玉,7、8、9為染色、注膠翡翠,5、6為天然和田玉,11、12為天然翡翠。
常見的營銷手段包括,編造故事、虛标珠寶玉石的産地、材質、工藝等,甚至利用假鑒定證書來取得消費者的信任。
武漢市老年大學“珠寶鑒賞”課程的講師張浩提醒消費者,在旅遊景區購買玉石珠寶時要慎之又慎。通常不良商家會通過所謂的概念營銷手段來蒙騙消費者:“遊客在旅遊景點購買時要注意三點。一是一定要在正規店面,千萬不要在路邊的攤點、攤販處購買;第二點,比如翡翠,很多商家會說是A貨,其實所謂的A貨隻說是天然玉石而已,并不是質量等級是A級、B級的區别。千萬别把天然等于價值高;小心有些商家誇大宣傳,比如說這個能治病,那個能辟邪之類的。它也是商家的一種手段,讓消費者掏錢。”
根據省消委處理投訴的情況來看,每年國慶之後的玉石珠寶類的投訴顯著增加。一般情況下,這類投訴的調解難度大、成功率較低。普通消費品的投訴調解成功率保持在95%以上,而珠寶玉石的調解成功率隻有85%左右,遠低于普通商品的調解率。省消費者委員會投訴部主任聶喜洋表示:“維權不成功,就是因為消費者手中的證據沒有保全。簽訂的協議裡面沒有約定清楚,緻使調解成功率低一些。因為證據缺乏最後在調解時候,往往争議比較大。主要存在商家誇大宣傳、誤導消費者,隐瞞了一些消費應該知道的信息。”
根據以往的消費維權案例來看,各級消協組織在受理解決珠寶玉石消費糾紛投訴時,需要研判珠寶玉石首飾是否存在質量問題、經銷商的經營行為是否不合法不合規、消費者主張是否合理。受專業知識、檢測鑒定能力和行業規則的限制,維權人士也時常遇到一些困惑和疑難問題。以上綜合原因導緻玉石珠寶類投訴調解成功率偏低。
注:1. 玻璃制品仿和田碧玉項鍊。2.天然和田碧玉标本片。真假難辨
湖北省消費者委員會提醒,在旅遊途中購買這類産品時,一定索要發票、産品質保單、鑒定證書等票據。并要求商家仔細标明産品名稱、規格、品牌等重要信息。
我們在對消費者進行消費指導和教育時,也呼籲旅遊景點的商家誠信經營,考慮長遠的發展,别光想着能騙一個是一個的一錘子買賣。
湖北之聲記者李一凡、通訊員陳暢、汪彙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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