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假什麼時候開始#
問答分析:
一、年假又稱,帶薪休假,帶薪年假,休假帶薪、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
2007年12月7日國務院第198次常務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4号公布。現行有效。
其中第2條明文規定: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假。
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的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第3條明文規定: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一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二、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的頒布實施,是國家保證勞動者的休息權的具體體現。
具體怎麼休假?針對目前參差不齊的公司性質和現狀,存在着以下幾種類型,和兩個概念。
第1種類型:外資企業。
外資企業,普遍都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嚴格遵照執行,當地政府帶薪休年假法律法規。
第2種類型:國有企業。
國有企業,無條件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國家政府帶薪休年假的法律法規。
第3種類型:民營企業。
民營企業,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比較完善的,行政管理水平比較高的,也會遵照執行,帶薪休年,假法律法規。
但是有較多,僅限于在本公司入職之日起,服務滿一年以上。這一條是在公司的内部,職代會上面通過的。
第4種類型:工商個體戶,幾乎沒有。
第5種類型:守法的企業,遵照執行。
第6種類型:不守法企業,幾乎沒有。
三、焦點就在于從什麼時候開始計算?
國家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明文規定,職工累計工作,說的就是職工連續工作。
具有可以通過查社保記錄,不一定是在本單位,可以是在不同單位,累計工作年限。
一般外資企業,國營企業都認可。職工的連續工作,或者職工的累計工作年限。
一般民營企業,除非有職代會全體一緻通過的可以認可,職工在其他公司累計參加工作年限,否則也難。
其他一些不守法的企業,根本就沒有。也就不用談。
焦點就在于:認可累計工作年限和本單位連續工作的年限。
以上僅供抛磚引玉,歡迎大家批評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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