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間說做事情要有執著的精神,成功的人大都是認定一個目标不放棄;但佛法又常常告訴我們要放下執著,這是不是矛盾呢?
答:這兩個“執著”,字面上雖然相同,意思卻不同。一是堅持不懈,二是執拗不化、鑽牛角尖。佛法所說的“執著”是有特别意義的,是指對自我乃至事物固執的妄想,是煩惱的根本。
執著是人内心深處的一種煩惱,它讓人的心像萬能膠一樣,遇見什麼就黏上去,對所喜歡的、所讨厭的、所期待的、所恐懼的人與事,粘住就放不下。堅持,是指對某個目标的認定和堅持,一往無前、毫不動搖。譬如運動員,無論多苦多難都不放棄努力,是堅持;但心心念念牽挂着金牌,過分患得患失,緊張焦慮,就是執著了。
人們一說到放下執着就理解為什麼都不想,什麼都不管,這是不對的。不執著的意思是,對好的東西不貪着,壞的東西不排斥;聽到贊美而不喜,受到毀謗而不怒;因緣生起時不心動,因緣消散時不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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