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年底,“貴州惠水縣漣江醫院内,一新生嬰兒被人販子抱走”案件廣受關注。近日,惠水法院判處該案件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
經審理,抱走新生嬰兒“人販子”竟然是因為“愛情”。
事件回顧:
女子假扮護士,偷走新生兒
2019年12月8日淩晨5點28分,一女子假扮成護士從醫院抱走孩子。12月10日晚22時許,惠水縣公安局在官方微博發布關于此事的警情通報。
據孩子父親盧先生介紹,“孩子被抱走時,她和她媽媽一起睡在病床上,我睡在旁邊的椅子上。”盧先生告訴記者,孩子和媽媽住的病房,還住了另外3名孕婦,事發時,病房内加上家屬總共有10個人。
12月8日淩晨5點50分許,盧先生睡醒後發現孩子不見了,随即去詢問護士是否把孩子抱走做檢查,但護士說沒有。意識到孩子丢失,盧先生在6時許報了警,警察很快趕到了醫院。盧先生跟随警察去查看醫院的監控錄像後發現,事發前,一名體态偏胖,走路時右腳外八字的女性獨自進入醫院,去到了醫院的更衣室内。
疑似抱走嬰兒的女子
盧先生從監控中看到,從12月8日淩晨4點10分開始,該女子在更衣室裡待了40多分鐘,之後穿了一身護士服,帶着口罩走了出來。“這個人不是醫院的醫護人員,但現在還不能确定她是否和孩子被盜一事有關。”盧先生說。
惠水縣公安局在警情通報中稱,接到群衆報警後,專案組民警經過56個小時努力,于12月10日下午14時在惠水縣漣江街道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抓獲,被盜嬰兒成功獲救。
民警于第一時間将嬰兒送到醫院進行全面檢查,經檢查,該嬰兒身體指标正常,未出現異常。
案件審理:
偷孩子竟是為了“愛情”?
阿秀(化名)之前懷有情人阿倫的孩子,但是不小心摔倒,導緻流産。阿秀害怕阿倫因此抛棄她,一直全力掩藏流産事實,假裝着懷孕。
眼看着到了預産期,于是,阿秀就就萌生出了一個大膽的想法,偷抱一個孩子來撫養。
2019年12月8日淩晨5點,阿秀竄至惠水縣漣江醫院,在護士休息室偷拿到護士服。假扮護士進入婦産科病房,趁病房内人員熟睡時,将病房内出生不到 24 小時的嬰兒抱走。
抱走嬰兒後,阿秀逃離現場,藏匿于自己的出租屋内。孩子父母醒來後不見了孩子,立即報警。
經過警方的全力追查。56個小時後,阿秀在其出租屋内被惠水縣公安局民警抓獲。孩子也被找回,身體正常。
承辦法官審理認為,該案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确實充分,阿秀被指控拐騙兒童罪,罪名成立。到案後,阿秀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自願認罪認罰,認罪态度好,系初犯、偶犯,可以酌情從輕處罰。故判處被告人,一年十個月。
拐賣兒童是指以出賣為目的,實施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接送、中轉兒童的行為。拐騙兒童是指拐騙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使其脫離家庭或者監護人的,不要求有出賣目的。拐賣婦女兒童罪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可處無期徒刑,情節特别嚴重的,處死刑,并沒收财産。拐騙婦女兒童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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