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郴州市中心血站接市民咨詢,市民歐陽先生的父親在桂陽縣第一人民醫院用血後,出院結算時卻不能以歐陽先生的獻血記錄報銷該筆用血費用,他對此深感疑惑。
郴州市中心血站獲悉後,立即查詢了歐陽先生的獻血檔案,并向桂陽縣第一人民醫院了解情況,得知歐陽先生的父親當時是在醫院普外科住院,4月2日進行手術需要用血。
圖源自視覺中國。
經了解,桂陽縣今年第一季度醫療臨床用血的采用相差較大,1月1日-4月1日,該縣采集合格血液263200ml,但臨床用血量大,僅紅細胞就使用了286800ml,相差2萬多毫升,這還不包括轄區居民來郴州市城區就醫的用血量,未實現本轄區居民用血自給自足。
根據有關規定,4月之前,郴州市隻供應桂陽縣急救用血,非急救擇期手術原則上推遲用血,并要求該縣加大無償獻血宣傳力度,積極組織開展無償獻血活動,确保采用相當。
而歐陽先生的父親進行的就是擇期手術。《獻血法》第十五條規定,為保障公民臨床急救用血的需要,國家提倡并指導擇期手術的患者自身儲血,動員家庭、親友、所在單位以及社會互助獻血。
郴州市自2018年3月1日起,就按照國家衛健委、湖南省衛健委文件要求取消互助獻血,但保留提倡互助獻血精神。醫院的醫生根據這一規定向歐陽先生說明了情況,并動員患者家屬積極獻血确保臨床急救用血需要。于是,4月2日父親手術當天,歐陽先生便和弟弟兩人獻了血,各獻血400毫升。
4月7日,歐陽先生為父親辦理出院手續,結算醫藥費時想着自己和弟弟都獻了血,父親的用血費用應該可以報銷,便拿着兩人的獻血證等相關資料到免費用血出院直報窗口辦理手續,卻被告知不能報銷,引起了歐陽先生的不滿。
“這種情況确實不能報銷。”郴州市中心血站免費用血報賬室工作人員介紹,為鼓勵更多的人積極參加無償獻血,郴州市實行的是“無償獻血,免費用血”制度。根據最新的郴政辦發【2012】9号《郴州市無償獻血者及其配偶父母子女醫療臨床免費用血規定》,無償獻血者獻血量累計在800毫升以上(含本數)或獻一單位以上(含本數)機采成分血的,無償獻血者本人可報銷終身無限量臨床用血的費用;獻血量累計在400毫升以上不滿800毫升的,可報銷獻血量三倍臨床用血的費用;獻血量累計為400毫升(含本數),可報銷獻血量二倍臨床用血的費用。
非獻血者本人用血的,隻有在獻血者獻血30日後,其配偶、父母、子女才可累計報銷合格獻血量等量臨床用血的費用。歐陽先生的獻血時間及其父親的用血時間都是在同一天,時間間隔未滿30日,不符合報賬規定,所以該筆用血費用未予以報銷。
據了解,獻血者通過初篩檢測,合格後才能參加獻血,采集的血液還要送回血站再次進行血型鑒定和經血傳播疾病檢測,7個工作日内收到複檢結果才能确定血液是否合格。因此,規定非獻血者本人用血的,其配偶、父母、子女隻能在獻血者獻血30日後才能享受合格獻血量等量的用血優惠,一是确認獻血者獻出的血液合格;二是提倡廣大市民養成平日裡積極參加無償獻血的習慣,确保血液庫存充足,患者用血時都能及時供應,不耽誤患者搶救的黃金時間。
據悉,為确保全市醫療臨床用血需要,今年郴州市11個縣(市、區)都增加了固定無償獻血日的天數,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及其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要做好宣傳動員,鼓勵縣城居民積極參與,為拯救患者生命出一份力。
潇湘晨報記者張樹波 通訊員李孟玲 曹怡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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