峄山碑字解76以
以:用什麼來證明“用”
“以管窺天,以蠡測海,以莛撞鐘,豈能通其條貫,考其文理,發其聲音哉!” 東方朔《答客難》中的這段話,用了三個“以”,即使沒有紮實古文知識的人,也都知道這個“以”是“用”的意思。《說文解字》也是如此解釋“以”的: “以,用也。從反巳。”
“以”是“用”,那“以”為什麼是“用”的意思呢?
《說文解字注》進一步補充說明,認為“以”字的小篆寫法是“㠯”(yǐ),從反“巳”。“㠯”與“巳”小篆字形“略相反也”。“巳主乎止,㠯主乎行,故形相反。”
先不說這種解釋是否正确,先看看“以”字的字形演變。
“以”的甲骨文字形有多種寫法
到金文已經大同小異,變成有兩種寫法
小篆《說文解字》版是
《峄山碑》版是
隸書有兩種寫法,分别是
楷書“以”字就是通過第二種寫法演變而成的。
“以”字的本義究竟是什麼意思呢?
第一種是許慎的說法,“以”就是“㠯”。《說文解字》認為:“㠯:用也。從反巳。”很多辭書都把“㠯”當做“古文以”來解釋。他們也認為,“㠯”是“耜” (sì)的最初的文字。“耜”一般見于古籍中,本義為古代農具名,原始翻土農具耒耜下端的主要鏟土部件,裝在犁上,形狀像如今的鐵鍬和铧,用以翻土。最早是木制的,後來變成金屬制品。“耒” (lěi)是翻土的工具。甲骨文的“以”字和“耒”很像,由使用農具而引申為“用”的意思。
第二種說法還是依據“以”就是“㠯”,“㠯”與“巳”反,“巳”甲骨文字形是“嬰兒形”,“㠯”是“巳”的倒文,那就是頭朝下的嬰兒,也就是胎兒,而胎兒都是頭朝下降生的,所以“㠯”表示“已經成形”,要降生了。到金文後“㠯”又另加“人”旁,用以強調其為胎兒。本義已經消失,後被當做“用”的含義。
第三種說法認為,“以”字是由“厶”和“人”組合而成,“厶”表示的是“用柳條編筐”,“以”字是“人用柳條編筐”的意思。由此引申出“用”的含義。“厶”字的小篆雖然寫作
和《峄山碑》中“以”的偏旁比較近似,但“厶”的金文字形是
和“以”字還是相差比較大,而且“厶”字普遍認為是“私”的古字,這種解釋還是不太令人信服的。
從“耒耜”,到“胎兒”,到“柳筐”,遠古生活的場景,都是我們“用”來解釋“以”的,究竟哪個更準确,還真不是一個很好選的選擇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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