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1258名駕考考生成績面臨作廢 交警提醒:駕考法定有效期為3年】記者獲悉,9月10日-10月17日,深圳有1258名駕考考生成績面臨作廢,因為他們沒有在法定的有效期3年内完成所有科目的考試。據介紹,《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令第139号)第三十八條規定,申請人在場地和道路上學習駕駛,應當按規定取得學習駕駛證明。學習駕駛證明的有效期為三年,申請人應當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試。未在有效期内完成考試的,已考試合格的科目成績作廢。
來源: 深圳特區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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