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漲價”已成為行業關鍵詞。
文丨吳若瑜
疫情之下,部分産品價格上漲,為了更好的維護市場價格穩定,規範市場秩序,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起草了《關于查處哄擡價格違法行為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并于5月11日公示,向社會各界征求意見。目前,該意見稿已停止反饋。
該意見稿主要就執法部門查處哄擡價格違法行為時,如何适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等法律法規提出意見。待意見稿發布後,2020年2月1日公布的《市場監管總局關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查處哄擡價格違法行為的指導意見》(國市監競争〔2020〕21号)将被廢止。
終端/流通/生産端,禁止哄擡物價根據意見稿(一),使用“嚴重缺貨”“即将全面提價”“漲價潮”等緊迫性用語或者誘導性用語,推高價格預期者,會被認定構成違反《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六條第一項規定,是哄擡價格的違法行為之一。
不止銷售環節,生産環節也存在哄擡物價的行為。對此,意見稿(二)表示,生産環節經營者若無正當理由,不及時将已生産的産品對外銷售,超出正常的存儲數量或者存儲周期的;除生産自用外,超出正常的存儲數量或者存儲周期,大量囤積市場供應緊張、價格發生異常波動的原材料,經市場監管部門告誡仍繼續囤積等,将會被認定為哄擡價格的違法行為。
同時,流通環節經營者,若無正當理由,不及時将商品對外銷售,超出正常的存儲數量或者存儲周期,經市場監管部門告誡仍繼續囤積的,也會被認定為違法行為。
受新冠疫情影響,物流成本攀升,商家往往會選擇以漲價來彌補疫情造成的損失。但是少部分商家并未提高商品價格,而是以不合理的方式,大幅度提高運輸費用或是收取其他費用的;提價明顯高于所承擔的成本的;利用其他手段哄擡價格,推動商品價格過快、過高上漲的;或是在銷售商品過程中,強制搭售商品,變相提高商品價格。上述行為均會被認定構成哄擡價格。
此外,若經營者存在一年内有兩次以上哄擡價格的違法行為;隐匿、毀損相關證據材料或者提供虛假資料的;捏造、散布商品供求關系緊張的虛假信息,引發市場恐慌,推高價格預期的;拒不配合依法開展的價格監督檢查等行為,執法機關将從重處罰。
漲價潮未至終端疫情期間,市面上民生類産品物價哄擡嚴重,上海市截止4月30日,市監管部門共立案查處價格違法案件402件,移送公安部門3件,涉及品類多為民生商品和防疫用品。
化妝品行業雖未出現嚴重的物價上漲,但還是受到物流停擺,原材料緊缺,供應鍊受阻的影響,特别是依賴進口化妝品品牌。據化妝品報統計,4月份萊珀妮、蘭蔻、紀梵希、阿瑪尼、科顔氏、赫蓮娜、範思哲、愛馬仕等國際大牌的美妝産品紛紛漲價。其中,國際高端品牌萊珀妮漲幅在50-180元;阿瑪尼護膚品類漲幅在100元。
微博中搜索“漲價”“化妝品”等詞彙,會出現消費者對漲價的反饋及代購的漲價提醒。
但是記者采訪化妝品代理商和門店發現,目前終端市場上并未出現明顯漲價的情況。對于進口品牌方上調價格的現象,石家莊魅妝商貿有限公司總經理文中偉告訴記者,像進口品牌屬于引流品,大家本來賣的就不貴,利潤空間不大,所以就選擇不上調了。
河北驕楊貿易有限公司總經理楊淑波補充道,“在很多渠道,名品的用途不是盈利,而是吸引流量和滿足部分群體需求,商家主要盈利還是在服務類品牌或其他品牌品類上。另外很多渠道都有名品庫存,在資金的流動下,終端價格漲幅不會很明顯,需要一個反應期。”
從行業整體來看,漲價潮也暫未觸及終端。“我們沒有提價,但是存在産品斷貨的情況,因為疫情,國内進口品商家整體面臨着貨物供應不足、商品無法及時調配等問題,我們代理的意大利品牌總倉也在上海地區,目前産品無法運出”,甯波甫豐貿易有限公司總經理湯浩認為,正規商家不會因為階段性困難漲價,對于那些真正想哄擡價格的商家,本身并不會受斷貨影響,“嚴重缺貨”“即将全面提價”“漲價潮”等緊迫性用語或者誘導性用語隻是其推廣價格的理由。
楊淑波指出,目前市場還處于産大于銷的階段,很多渠道和各地代理還有大量的庫存在流動,即使品牌可能短期發不出來貨品,大部分品牌也不會漲價。一CS門店老闆也表示,目前市場競争激烈,我們不會漲價,其他商家也不敢随便漲價。
不過,中短期的供應無問題,不代表危機消除。伽藍集團董事長鄭春穎曾在伽藍組織的戰疫情大會上預測,“目前供應鍊雖無問題,但待到庫存消耗完畢,原材料和産成品運送不暢,可能會影響終端市場的正常供給。預計5-8月份供應鍊問題将逐步顯現,并持續至10月下旬到11月上旬。對此,渠道端和終端門店需要早作應對。”
事實上,更新後的意見稿主要針對糧油肉蛋菜奶等民生商品、與抗擊疫情關系最為密切的防疫用品及上述兩類商品相關原輔材料的哄擡價格行為進行處罰。文件内雖未明确規定執法領域,但是若有不良商家和企業妄想發“疫情财”,肆意哄擡物價,擾亂市場秩序,等來的隻能是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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