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目前融資市場的認知,各地城投有苦說不出,首先壓降非标,其次成本下降,然後項目建設需要資金,原有的融資渠道逐步縮減,最後就是上級政府不讓下面城投違約,原因很簡單,第一個違約的會對地方整體信用大降!
目前大部分政信産品還是比較可靠的,畢竟一旦違約,毀的是地方融資信譽,想要再融資就難上加難了。但我們作為投資者,必須要有風險意識及相應的風險承受能力,敬畏風險,敬畏市場。
此時我們應當思考,如果城投出現實質性違約,是為了什麼?後續如何處置?又會産生哪些影響呢?
雖然當前的改革要求政府與城投逐漸脫鈎,但城投作為市場化運作平台仍然将在地方經濟運轉、基礎設施與公共服務承擔重要職能。因此,正常情況下地方政府并不願意出現違約這樣的重大風險事件;城投債大面積違約引發金融市場動蕩并進而對實體經濟發展産生重大沖擊,引發政策制訂者的關注。這個時候政策開始出手治理殘局。中國的地方政府債務及融資平台問題,也就是在這個時候得到最徹底的解決。
主要原因是市場對城投的剛兌是有信仰的。從曆史數據來看,也确實沒有出現過任何一個公募性質的城投債出現過違約,所以市場對城投債存有信仰,也導緻城投債倉位比較集中。此外,城投公司往往造血能力一般,更多地依靠再融資的能力。假設城投債出現了違約,就會影響它的再融資能力,進而可能導緻市場對其他城投債也會出現違約的擔心,更進一步可能會産生一定的流動性風險,帶來很大的估值調整壓力。
如果城投違約?
雖然最終出現的城投違約一定具有非常複雜的成因和特殊性,但可以預見的是,市場對此的關注程度與态度會相對比較激烈;作為固定收益的主要投資标的之一,打破剛兌産生的連鎖反應一定是巨大的:
一是可能會對地方金融系統造成較大的沖擊。地方平台與地方金融系統的綁定程度通常很高,當城投出現較大的風險事件,顯然會影響地方金融系統的穩定性;
二是對各類二級市場有顯著的影響。市場上流通的不僅有城投債,還有以各類城投應收賬款或非标融資發行的衍生産品,以及與央企、上市公司存在應付賬款與各種合作。當城投本身出現風險,其風險因素顯然會沿着各條路徑開始傳播,導緻意料之外的各類危機;
三是可能對地方财政、美元城投債造成較大影響。在城投債市場發展十餘年的今天,關注城投債的不僅有境内投資者,還有大量境外投資人;結合國際市場對國内債務率的讨論,對此造成的輿論範圍,可能遠超預期;
四是對省級政府管控風險能力的一次大考。雖然城投債屬于市場化債務,但其深層因素仍然與地方政府高度相關,在市場的連鎖反應後,最終會變成對省政府處置能力、風險控制能力、輿論安撫能力、債務化解能力乃至政治能力的一次大考,相應的答複與結果,會對地區未來數年的市場産生深遠影響。
後續處置與解決
一旦出現城投債的實質性違約,在市場高度關注與連鎖反應巨大的情況下,違約的債務、違約主體後續将如何處置與解決,也将是各方關注的重點。
對于産生實質性違約的城投,地方政府的後續處置必須考慮以下因素:
首先需要對城投主體是否需要存續、未來如何發展要有一個清晰的定位。如果屬于清算關停類城投,那麼可能在政府介入的情況下進行破産清算;但如果城投仍有存續價值和意義,則可能吸收、合并進入本地區其他平台,并對整合後的平台進行新一輪市場化轉型,确保新平台能夠穩定運轉;
其次是需要借債務危機來查清平台的債務底數,對債務與風險進行深層次的整理與甄别。如果牽涉到政府隐性債務、财政應收賬款的,應當厘清政府與市場的責任界限,承擔政府應當承擔部分的責任,避免城投債務傳導到地方财政。
為經濟受苦受累,債券這塊還貓肉碰不得,出個永續債不提前贖回都能炒半天,其實有公開違約吧,市場也許沒有之前想的那麼惡劣,搞不出啥系統性風險。想當年呼經開違約了,很多人包括市場上很多大佬,都在說這不是城投,為城投違約辯解。 想想那也許是打破城投違約的一個絕好機會,就那樣被浪費了,其實挺可惜的。現在并沒有官方說誰是城投誰不是城投,這個模糊政府是可以給出對己有利的解釋的。
即便真違約了,大家也許是跑完立馬再回來買,隻買城投的人很多,不買城投,難道買産業嗎,買民企嗎?
此外還需要為省級政府救助的方式、類型、責任劃分開創先河,作為典型案例确認省一級、地市一級、區縣一級政府不同的責任與義務。同時,還需要政府摸清市場的接受程度與市場化的界限,既要維持地方政府信用,也要遵循市場化的原則處置債務危機。
即便違約了,還是城投好,那是必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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