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坐出租車時,将行李箱遺忘在後備箱内,向出租汽車公司和司機索要無果……“價值3萬元”的行李到底去向何處?還能不能找回?乘客席女士将北京某出租汽車公司(以下簡稱出租車公司)和司機一同告上法庭。
7月23日上午,這一财産損害賠償糾紛案件在北京石景山法院開庭審理,該案将擇日宣判。
乘客稱打車忘拿行李 司機不願返還
乘客席女士在法庭上表示,2021年5月28日,她乘坐動車從河北定州抵達北京西站,晚上8時許在西站北廣場B1層搭乘蔣先生駕駛的出租車。抵達目的地已是晚上9時許,下車一兩分鐘後,發現行李遺忘在了出租車内。而司機蔣先生一直扣押行李,不願返還。所以,無奈之下,隻能提起訴訟維護自己的權益。
席女士說,她調取了事發前後的視頻,在北京西站坐上出租車後,将行李放在了後備箱内,她坐進了後排座。下車之後,發現行李遺落在車上,迅速到下車地點返回尋找。但是司機駕車離開,去向不明。
“我當天晚上想方設法聯系了出租汽車公司,聯系了司機,也報警求助,願意拿出500元至1000元作為補償。”席女士說,司機無論如何都不願返還,她沒有如願要回自己的行李。“當時我看到了出租車的車尾部,還準備拿出手機拍照,已經追不上他了。”
席女士稱,她的行李箱内裝有衣服、鞋子、化妝品和部分奢侈品等,這些物品的購買價格至少3萬元,所以向出租汽車公司和司機索賠3萬元損失。
公司認為與己無關 司機稱行李被其他乘客拿走
對于席女士起訴索賠損失,出租車公司的工作人員一再表示,認可是公司的司機駕車運載了席女士,但司機和乘客均沒有将行李交給公司保存,這一事件隻是席女士和司機之間的糾紛,和出租車公司沒有關系。
“原告将行李丢失事件告知公司後,我們将司機叫回詢問了情況。”出租車公司工作人員表示,司機承認當時發現後備箱内有行李,由于還要繼續拉活,所以隻能将行李放在車上。不過,公司認為司機的處理方式有問題。
司機蔣先生稱,當天乘客下車後,他坐在車裡打開了後備箱讓席女士取行李,後來發現乘客并沒有取走,于是在原地等待了50秒至1分鐘(包括打開後備箱讓席女士取行李以及下車蓋上後備箱的時間),沒有等到乘客,這才駕車離開繼續拉活。此後,當天夜裡他又拉了八九撥乘客,其中有4名乘客使用了後備箱。席女士所說的行李,可能被其中一個乘客順手牽羊,自己并未占有席女士的物品。
“公司沒有責任,這是我和乘客之間的事情。”蔣先生說,他在事發後受到了席女士的短信“威脅”,希望法官當庭讀一下。
不過,席女士發來的短信,蔣先生稱他全都沒有回複,因為行李不見了。
對于原地等待席女士返回一說,北青-北京頭條記者看到法庭播放的附近監控視頻,畫面顯示,司機蔣先生下車将後備箱蓋好,幾秒鐘之後駕車離開。不足一分鐘,席女士返回尋找司機,發現車輛正好離開,開始在原地打電話。
法官當庭靈魂拷問 司機無言以對
公司工作人員認為,根據司機說法,行李箱被其他乘客拿走,可以進行報案處理。法官稱,警方已對此事展開調查。
乘客下車之前,司機是不是應該提醒?發現乘客的行李未拿走,為何不原地等待?乘客短信聯系,為何未回複?面對法官的連續發問,司機無言以對。
“把行李落在車上,那是她的失誤,應該她自己承擔後果,否則就沒有後來的事情了。”司機最後辯解。
由于被告司機不願意接受調解,上午12時許,法官宣布休庭,将擇日宣判。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董振傑
編輯/白龍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