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梅州市公安局交警部門集中警力對城區範圍内亂停放的摩托車、電動車等開展專項整治行動,規範停車秩序,營造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
上午9點30分,執勤民警在梅州大道、金利來大街、金南路等地巡查時,發現大部分摩托車、電單車都能按規定有序停放在停車位内,但也有少部分市民将車輛随意停放在未設置停車位的馬路邊上。
“汽車停車位也是停車位,為什麼我的摩托車放在停車位上你要拖走?”在沿江半島大道,市民對執勤民警拖移亂停亂放車輛行為表示不滿。
面對此情況,執勤民警解釋道:“先生,汽車停車位有汽車停車位的規劃,在這旁邊也規劃有摩托車停車位,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機動車在公共道路停放時必須停放在停車位内,并按照标識方向有序停放,否則交警部門将對其以亂停亂放進行拖移處罰。”
其實不難發現,一些市民為貪圖方便,将自家車輛直接停放在汽車公共停車位甚至斑馬線上,嚴重阻礙了群衆的出行。
面對此情況,執勤民警立刻提醒物業,讓他們通知業主将車停放好,而對駕駛人不在現場且聯系不上的摩托車、電動車則進行拖移處理。
“這些被拖移的車輛,如果是有牌照的,可攜帶駕駛證、行駛證、身份證、車輛保險到扶大交警支隊違法大隊接受處理後取回,如果還未上牌的,則需帶上機動車購買發票、登記證、身份證。”梅州市市公安交警支隊直屬大隊江北中隊民警說道。
本次整治行動當天共拖移機動車17輛,勸導駕駛人按規定停放摩托車11輛,下一步,梅州市公安局交警部門将持續加大對摩托車、電動車亂停亂放等不文明現象的整治力度,确保城區道路安全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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