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民政[你問我答]
第二十期
經過一周的時間
小編收到了部分關于【社會組織】的問題
本期就來讨論【社會組織】話題~
網友
小區業主委員會能夠申請登記為社會組織嗎?
民政哥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和建設部《業主大會規程》,“業主籌備成立業主大會的,應當在物業所在地的區、縣人民政府房地産行政主管部門和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的指導下,由業主代表、建設單位(包括公有住房出售單位)組成業主大會籌備組,負責業主大會籌備工作”,“籌備組應當自組成之日起30日内在物業所在地的區、縣人民政府房地産行政主管部門的指導下,組織業主召開首次業主大會會議,并選舉産生業主委員會”。
對于小區業主委員會能否到民政部門登記成立的問題,鑒于業主委員會雖然是依法成立的,但是沒有法律法規規定業主委員會可以經過登記後取得法人資格,所以業主委員會不是法人,不符合國務院《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關于“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的規定,故其暫不能在民政部門登記注冊為社會組織。
網友
社區“草根組織”是否必須到民政部門登記注冊才能合法開展活動?
民政哥
根據中央《關于改革社會組織管理制度促進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的意見》,對在城鄉社區開展為民服務、養老照護、公益慈善、促進和諧、文體娛樂和農村生産技術服務等活動的社區社會組織,采取降低準入門檻的辦法,支持鼓勵發展。可以采取登記、備案兩種方式進行管理,其中對符合登記條件的社區社會組織,優化服務,加快審核辦理程序,并簡化登記程序。對達不到登記條件的社區社會組織,按照不同規模、業務範圍、成員構成和服務對象,由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實施管理,加強分類指導和業務指導。
大家還有什麼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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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期話題讨論範圍
社會事務、社會工作
再會~
來源:省民政廳
編輯:小穎
審核:紹根
統籌:劉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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