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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員工考核規定

職場 更新时间:2024-11-29 07:5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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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員工試用實施細則

02 員工轉正考核細則

03 員工錄用管理規範

04 指引老師管理辦法

試用期員工考核規定(員工錄用管理制度)1

一、員工試用實施細則

員工試用實施細則

第1章 總則

第1條 目的

為規範試用期員工的管理和輔導,創造良好的試用期工作環境,加速試用期員工的成長和進步,特制定本細則。

第2條 适用範圍

本細則适用于公司處于試用期内的員工及入職指引人員的工作。

第2章 員工試用規定

第3條 試用期起止時間

1.自員工報到之日起,結束日為行政人事中心确認員工轉正之日止。

2.員工試用期限以勞動合同約定的期限為準,但本集團有權根據試用期員工具體表現提前或推遲轉正日期,結束試用期。

第4條 福利待遇

1.工資标準按入職時簽訂的試用合同執行,核算時間從到崗工作之日起計算,日工資為:月工資÷(本月天數-公休日天數);

2.通訊費用補貼按正式員工的1/2執行,15日前到崗的按全月發放,15日後到崗本月不發放;

3.新員工從外地來報到,差旅費按不超過火車硬卧标準,實額報銷;

4.過節費按正式員工的1/2發放;

5.按正式員工标準放發勞保用品及防暑降溫費等補助;

6.生日按正式員工待遇執行。

第5條 休假

1.試用期内累計事假不能超過三天,如遇特殊情況超過三天需報集團領導批準;

2.可持相關證明請病假,請假程序和天數與正式員工一緻;

3.可請喪假,請假程序和天數與正式員工一緻;

4.不享受探親假、婚假。

第3章 員工入職準備

第6條 試用期員工本人準備

1.入職時,員工需要準備好下列個人資料:

(1)身份證複印件一份,原件待查;

(2)學曆證明複印件一份,原件待查;

(3)半年内有效的體檢報告;

(4)4張一寸彩照;

(5)本市×××銀行存折/卡;

(6)部分職位(如出納、收銀員、司機、倉管):本人房産證明、戶口本、直系親屬身份證複印件。

2.了解集團基本情況,做好入職心理準備。

第7條 人力資源部準備工作

1.招聘時讓試用期員工能真實的了解企業目前的情況,工作的性質和内容,使試用期員工在入職前對公司和自己的工作職責有較真實準确的了解。

2.招聘人員與試用期員工進行入職洽談,與對方明确其崗位所在部門、薪資和福利待遇、工作時間、職責、入職報到需準備事項及入職期間等要點。

3.招聘人員就新員工的入職時間、入職指引人等與用人部門做好協商;并準确填寫《入職事項準備清單》,交行政部。

4.招聘人員在新員工報到前一天準備好入職時簽訂的《勞動合同》、《勞動合同補充協議》及《入職申明》、《參保确認書》。

5.準備好《員工手冊》。

第8條 行政部門準備工作

行政部在新員工報到前一天按照《入職事項準備清單》準備行政物資。

第9條 用人部門準備工作

1.部門負責人要事先了解試用期員工工作經曆、教育程度與所受專業訓練。

2.行政人事中心協助用人部門準備好試用期員工工作職責說明。

3.部門負責人準備好試用期員工入職後工作安排。

第4章 員工試用入職指引

第10條 試用期員工指引

1.員工入職後,應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2.員工入職後,應遵照各崗位工作流程和操作規範的指标嚴格要求自己。

第11條 人力資源部工作指引

1.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補充協議》、《入職申明》、《參保确認書》,解答試用期員工疑問。

2.收取試用期員工應交資料,裝訂備檔。

3.建立試用期員工檔案,同時在OA中錄入相關資料,公告試用期員工相關信息。

4.每月的第一周的星期三組織當月入職員工進行入職培訓,課程内容包括:公司簡介、企業文化、薪酬福利、職業生涯規劃和商務禮儀。

第12條 行政手續

1.待人事手續辦理完畢,由行政專員發放辦公的相關物資。

2.為新員工錄入考勤指紋。

3.将新員工帶至用人部門,并向新員工介紹其“入職指引人”,由部門指導開展工作。

4.于當日下班後,将新員工帶至員工宿舍。

第13條 用人部門指引

1.試用期員工直接上級擔任其“入職指引人”,對于部門資深員工如有意願可兼作“入職指引人”。

2.“入職指引人”職責如下。

(1)帶領試用期員工熟悉本部門及其他各部門,将今後試用期員工要緊密合作的部門和員工介紹給試用期員工。同時介紹企業内公共場所的位置,包括會議室、閱覽室、停車場、安全出口和洗手間等。

(2)與試用期員工進行入職面談,商讨其入職後具體安排。并向試用期員工描述其工作的部門架構、崗位名稱、職務、崗位職責等,簡單介紹将來的職業發展方向和目前工作時會遇到的實際問題。

(3)教會試用期員工OA系統操作。

(4)公司有活動時及時告知試用期員工并同其一起參與,讓其盡快融入企業。

(5)負責與試用期人員進行正面溝通和工作引導,并及時了解試用期員工在工作及生活上是否存在問題,幫助試用期員工解決問題,或者向部門負責人或行政人事中心反映相關問題,并就問題解決情況及時答複試用期員工。

(6)在試用期員工《試用員工轉正申請與核定表》上給予客觀并明确的評分及建議。

試用員工轉正申請與核定表

個人試用申請

姓 名

性别

□男 □女

試用部門

試用期間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記 貫

年齡

工作項目

地 址

工作情形

學 曆

評 語

專 長

擔任職位

不 門

其 他

原崗位

直接主管

個 人

述 職

關聯部門

行政人事中心

甄選方式

□公開招考 □推薦挑選

相關人員評價

直接主管

評價

試用期限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試用崗位

部門經理

評價

試用工資

自試用日起暫止 元

轉正後

崗位名稱

行政人事中心

主任評價

定級工資

主管副總評價

考勤記錄

總經理評價

其他意見

董事長評價

第14條 試用期員工溝通指引

1.員工關系專員在試用期員工入職的第一天進行簡單的電話訪問以及跟蹤。

2.試用期員工入職第一周、第四周和試用期結束,員工關系專員負責安排與試用期員工面談并做好書面記錄。面談對象級别不同,面談人也不同,具體的辦法如下表所示。

使用其員工面談分級表

層 别

緻 級

集團公司

面談人

高管層

C

總監

行政人事中心主任

D

副總

中層管理

E

部門經理

薪酬主管

F

部門副經理

基層管理

G

主管

員工關系專員

主辦專員

H

高級專業人員/技術人員/專業人員

操作員

I

文員/電工/司機/前台/辦證員

3.面談程序

(1)第一周面談首先由面談人向試用期員工的“入職指引人”了解其在生活和工作情況,再根據了解情況對試用期員工進行訪談。

(2)第四周面談由面談人與試用期員工溝通,指明試用期員工目前較好與不足的地方,以及是否有需要幫助的地方。如果需要,可以安排試用期員工與其直接上級進行面談。

(3)試用期結束面談由面談人将試用期員工是否轉正及原因告知試用期員工,如果轉正則還要告知轉正後的待遇情況,了解員工對《試用期員工管理辦法》的意見及建議。

第15條 試用期員工的相關考核指引

1.試用期滿前兩周,試用期員工可從OA系統根據轉正流程申請轉正。

2.試用期滿前,試用期員工直屬上司會就試用期間該員工的績效、能力、态度方面進行評估,并進行面談。

3.試用期員工直屬上司将評估後的評估表交與部門經理/總監進行綜合評估部分,由部門經理/總監依據該員工個人評估、直屬上司評估及日常工作了解進行評估,亦可進行直接面談評估。

4.行政人事中心根據該員工所在部門提交的《試用員工轉正申請與核定表》和工作記錄進行轉正審批,并審批轉正生效日期及轉正後的薪酬福利待遇,後由行政人事中心負責簽發《轉正通知單》,并由員工在《轉正通知單》中簽收以示确認。

第5章 附則

第16條 本制度由行政人事中心負責解釋,由集團總裁簽字後公布生效。

第17條 本制度的修訂由行政人事中心集中修改意見,集團總裁批準通過後修訂。

試用期員工考核規定(員工錄用管理制度)2

二、 員工轉正考核細則

員工轉正考核細則

第1條 目的

為規範員工試用轉正考核流程,确保員工轉正考核工作規範、有效、有章可循,根據我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制定本細則。

第2條 适用範圍

本細則适用于試用期轉正新員工以及崗位異動轉正的考核。

第3條 相關定義

1.本細則中所稱的被考核人是指已達約定試用期限的轉正新員工和崗位異動轉正員工。

2.本細則所稱的重大工作事件是指員工在工作過程中發生的形成書面文件和記錄的重大獎懲事件。

第4條 相關人員的職責

1.被考核人所在部門的直接上級:

(1)收集被考核人工作表現信息、相關資料和記錄;

(2)對被考核人進行初步審核,做出評價并提交上級主管進行複核。

2.所在部門的主管副總:

(1)負責部門經理級别的員工轉正初審考核,做出評價并提交總經理進行複核;

(2)參與員工試用期轉正鑒定。

3.人力資源部:

(1)收集被考核人工作表現信息、相關資料和記錄;

(2)負責組織員工的轉正考試,參與考核會評;

(3)考核數據和信息整理、統計、彙總;

(4)考核結果的傳報、審核、審批與發布;

(5)考核結論面談。

第2章 員工轉正考核管理

第5條 員工試用期限

新員工試用期一般為三個月(總監級為六個月),在連續工作80天後(總監級160天)可以提出轉正申靖,參與轉正考核。

第6條 員工提前轉正要求

員工試用期間工作表現優秀,自己或直接上級可以申請提轉正,提供前轉正試用期最短不得少于一個月(總監為三個月)填寫提前轉正申請表,按表格規定逐級上審核批準,并且必須提交試用期的個人工作業績報告。

第7條 試用期轉正條件

1.符合崗任職資格要求,能夠勝任崗位工作。

2.通過崗培訓,并通過公司統一轉正考試和專業考試,成功在60分以上。

3.通過直接上級和間隔上級的考核評價,經過人力資源部審查合格。

4.認同公司企業文化,服從公司各項管理制度,态度,思想品德符合要求,試用期間沒有受到個人故意行為和重大失職行為作出的嚴重懲罰。

5.符合以上條件方可辦理轉正手續。

第8條 轉正考核時間規定

1.一般情況下,員工在試用期間滿80天後可以提出轉正申請,參與考核并根據公司統一确定的入職時間參加考試,各考核部門和人員應在10個工作日之内完成所有考核内容,作出考核決定,并且不能超過員工的試用期的最後一日。

2.轉正考核結果報送财務部時間至少在每月10以前,10以後報送無效,造成轉正人員工資計算錯誤由責任人負責承擔。

3.提前申請轉正的員工自提前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内,考核人員和部門必須作出考核決定。

第3章 員工轉正考核形式和内容

第9條 員工轉正考核的形式

員工轉正采取上級主管考核評價和轉正考試兩種形式。

1.試用期轉正必須采取上級評價和轉正考試兩種形式。

2.崗位異動轉正可采取上級主管評價形式考核,可以不采取專業考核形式。

第10條 上級評價

根據員工試用期間表現,分為直接上級主管和間隔上級二級考核體系,按員工崗位從企業文化符合度、工作業績、工作态度、勝任能力四個方面進行全面考核,設定不同的權重和考核标準,具體考核内容詳見《員工試用轉正考核表》。

員工試用轉正考核表

姓名: 部門: 職位:

入職時間: 試用期滿時間: 部門主管:

考核内容

考核項目

标準說明

權數

評價等級

得分

不合格

一般

良好

優秀

低于60分

60~75

75~90

90~100

企業文化符合度

企業文化認知度

對企業文化有比較深刻的理解和認同

8%

企業文化貫徹度

将企業文化作為開展各項工作的基本準則,貫徹始終

8%

對企業發展樂觀度

明确企業發展的基本方向,并對此方向的實現持樂觀态度

7%

公司決議響應度

積極主動響應公司各項決議,從公司角度認真貫徹執行

7%

工作業績

工作任務完成度

出色完成領導布置任務,數量、質量均得到認可

8%

工作效率

按時完成任務

8%

工作創新

分析現有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并取得良好效果

4%

工作态度

認真程度

各項工作,無論任務量大小,均一絲不苟對待

5%

精細程度

處理問題細緻周全,不忽略任何細節

5%

責任感

自覺把握在組織中的角色,執行任務時,有遇到困難不屈不撓完成工作的意志,對自已的工作行為負責

5%

積極性

熱愛本職工作,有高标準做好職務範圍内業務工作的熱情,不遲到早退

5%

勝任能力

崗位專業知識技能

具有紮實的專業技術和豐富的實踐經驗,并在日常工作中充分發揮、運用

8%

學習能力

勤奮好學,努力學習各項與工作相關的工作技能,主動學習性強

8%

處理問題能力

理解工作要求,動手、實際操作力強,處理問題靈活,獨立承擔本職工作範圍内的各種任務和問題

8%

溝通能力

能夠将各項信息準确無誤地向上彙報、向下傳達,能抓住重點,較好地運用溝通技巧處理問題

6%

合計總分

說明:每一考核項目得分=評價分數×該項權數

總分=Σ每一考核項目得分,總分滿分為100分

考核分數

第11條 轉正考核

員工轉正考核主要分為公共考試和專業考試。

1.公共考試由人力資源部統一考試時間和考試内容,并組織實施,主要考公司企業文化、工作流程、規章制度等内容,公司所有試用期轉正人員必須通過考試方可轉正。

2.專業考試由用人部門根據崗位性質自行舉辦,确定試題範圍和考試内容,主要考核員工的專業技能和專業知識。

3.轉正考核總成績滿面分為100分,60分以上為合格。

4.直接上級評價、間隔上級評價、人事考核、考試成績等各項考核成績合計為總成績,。根據崗位不同各項權重比例如下表所示。

各崗位不同考核主體評分權重比例表

崗位類别

直接上級

間隔上級

人事考核

公共考試

專業考試

行政事務類

30%

20%

10%

20%

20%

部門經理及管理類

40%

30%

10%

10%

10%

市場營銷類

40%

20%

5%

20%

15%

技術開發類

40%

20%

5%

5%

30%

第12條 考核成績結果的運用

1.95~100分,批準轉正,并可提高職級或薪級。

2.85~94分,批準轉正,根據實際情況按試用期工資的10%~30%加薪。

3.71~84分,批準轉正,按崗位或級别确定工資。

4.60~70,正常轉正,延長試用期15~60天,或降低工資待遇。

5.59分以下,不符合要求,辭退或降級降職重新使用。

第4章 轉正考核流程

第13條 考核通知

1.人力資源部于每月5日前,統計當月被考核人名單。

2.人力資源部考核專員開具《轉正考核通知》,分發各被考核人所在部門,通知被考核人及相關負責人做好轉正考核準備。

3.《轉正考核通知》于每月6日下達,分發至各具體部門,由具體部門主管領導通知被考核人員準備參加考核。

第14條 被考核人填寫《轉正申請表》

被考核人根據《轉正考核通知》,填寫《轉正申請表》,在自我評價中詳細填寫試用期間的工作業績和自我工作評價等内容,然後交人力資源部。

第15條 被考核人直接上級、間隔上級進行考核評價

人力資源部将被考核人填寫好的《轉正申請表》及《員工試用轉正考核表》交給員工的直接上級和間隔上級進行考核評價,員工上級領導按考核表要求作出考核評價并簽署意見。

第16條 人力資源部負責人進行人事考核評價

人力資源部負責人填寫人事考核評價,并組織被考核人進行轉正考試。統計考試成績,簽署考核意見,按相關審批權限進行審批,給出考核意見,最後備案,通知财務部調整被考核人轉正後的薪資待遇。

第17條 考核結論通知與考核面談

正式考核結論形成後,人力資源部開具《轉正考核結論通知》,通知被考核人和所在部門,安排考核結論面談。

第5章 附則

第18條 未按時間要求提交轉正申請的,若導緻轉正延誤,後果自負。

第19條 人力資源部在辦理員工轉正考核過程中,發現不符合轉正要求的申請人,将不予辦理轉正考核,并追究部門經理及相關負責人的責任。

第20條 各級考核人員應嚴格把關,對申請人試用期間的表現進行客觀評價,如有弄虛作假行為,一發查出,将追究相關負責任人責任。

第21條 有權限建議薪資調整(加薪、降薪)的高級管理人員,必須嚴格按本管理辦法的條款進行考核操作。

第22條 凡違反本細則的操作者,視情節輕重,按員工獎懲辦法處理。

第23條 本細則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制定、解釋、修訂與實施工作。

第24條 本細則經總經理審批後,自頒發之日起實施。

試用期員工考核規定(員工錄用管理制度)3

三、員工錄用管理規範

員工錄用管理規範

第1章 總則

第1條 目的

規範公司的員工錄用管理行為,通過對公司新進人員的培養和考察,達到為公司選拔人才的目的。

第2條 範圍

公司對于新進員工從試用到正式錄用的管理過程。

第3條 責任部門

人力資源部、用人部門。

第4條 基本原則

除總經理特批的特殊人才以外,所有新近員工都必須經過試用才能正式錄用。試用期不超過6個月。

第2章 員工錄用規範

第5條 正式錄用

1.員工試用期滿後,部門經理就員工工作态度、工作績效、專業技能等方面進行考察與評估,評估合格後,進行轉正面談并作好記錄。

2.試用員工填寫轉正申請表,并在表上進行試用期工作小結(至少600字),交部門經理、人力資源經理簽署轉正意見。

3.必要崗位的試用員工轉正需要進行工作述職,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述職評議小組成員由人力資源部相關負責人、試用員工主管或部門經理、試用員工從事崗位的相關專業人士組成。

4.人力資源經理将已簽署轉正意見的轉正申請表、面談記錄及述職評議表報公司總經理審批。

5.部門經理以上級别人員公司總經理面談考核後再确定轉正。

6.轉正後,員工享受正式員工的所有待遇。

第6條 提前或延期錄用的具體規定

1.提前錄用(試用期未滿)的條件與程序:業績或能力特别突出員工,經部門經理或主管推薦,人力資源部同意,報總經理批準,可提前轉正,同時應附《業績說明書》。提前錄用的員工數不得超過該季度應正式錄用員工總數的20%。

2.對于在試用期未達到工作目标,但用人部門經理認為還值得在考察的,最多給予1個月的延期試用,但最長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

3.延長試用期後,員工試用仍不合格應予以辭退,員工也應積極交接好工作,其工資結算至離崗日。

第7條 調崗試用

1.公司内部相同或相近工作性質轉崗與工作輪換,無需試用。

2.不同工作性質的轉崗,試用1~3個月,待遇按新崗位工資标準執行(總經理特批除外)。

第3章 附則

第8條 本規範制定、解釋、修改及其實施工作歸公司人力資源部。

第9條 本規範經總經理審批後,自頒發之日起生效實施。

四、 指引老師管理辦法

員工試用指引老師管理辦法

第1章 總則

第1條 本着下列兩個目的,制定本辦法。

1.規範新員工試用)期的管理,為新員工提供指導,并為其轉正考核提供依據,以确保轉正的新員工符合崗位要求。

2.加強對指導老師的考核和激勵,提高指導老師的團隊意識和下屬教練能力。

第2條 本辦法适用于試用期或見習期的新員工及其指導老師。

第3條 相關定義。

1.試用期:根據崗位性質和員工工作表現的不同,新員工的試用期限一般為1~3個月。

2.公司内部調動員工,試用期一般為1個月。

3.轉正:指新員工試用期滿,達到崗位要求,并按規定辦完相應手續後,成為公司的正式員工。

第2章 指導老師的确定

第4條 由各部門經理在新員工到崗前兩天經部門負責人确定,将新員工指導老師的名單發送到人力資源部招聘主管處。

第5條 一般情況下,指導老師由新員工的直接上級擔任。

第6條 特殊情況下,可由新員工的直接上級指定專人(有較豐富工作經驗、品行兼優的骨幹員工)擔任,一個人不能同時為三名以上新員工作指導。

第3章 指導老師工作内容

第7條 新員工到崗當日,與新員工共同制定試用期工作計劃。

第8條 幫助新員工熟悉研究院環境和相關規範和制度(包括工作環境、各部門同事、辦公網絡等)。

第9條 幫助新員工熟悉崗位工作内容,并對其工作進行指導。

第10條 定期與新員工溝通、了解新員工最新動态。

第11條 确定新員工參加公司入職培訓的時間。

第12條 對新員工試用期工作能力、業績進行考核。

第13條 督促新員工按期上報轉正材料。

第4章 指導老師工作流程

第14條 到崗前的準備工作:新員工到崗前一天确定《崗位說明書》,并連同《應聘登記表》一同送至招聘主管處。

第15條 首日指導工作内容如下。

1.與本部門負責人共同确認相關辦公設備的準備情況。

2.向本部門每位員工或與其工作相關的主要接口人介紹新員工。

3.與新員工共同制定試用期工作計劃并指導其首日工作。

4.解決好新員工上班首日的午餐及班車等相關問題。一般要求指導老師或委托專人帶新員工到餐廳共同用餐。

第16條 新員工在試用期間,指導老師應與新員工進行定期(第一個月1次/周,第二個月1次/2周)溝通,了解新員工對新環境、新工作内容的适應情況及工作建議。

第18條 指導工作結束後總結

1.在拿到新員工轉正材料之後,組織召開新員工轉正面談工作,面談内容如下。

(1)新員工對試用期間的工作表現和工作業績進行總結。

(2)指導老師及相關人員分析新員工目前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

(3)指導老師對此次指導工作進行總結。

(4)指導老理由在面談後牽頭填寫《新員工試用期考核表》并簽字确認。

2.準備新員工的轉正材料,包括新員工試用期工作總結、試用人員轉正表、新員工提前轉正申請(如提前轉正填寫此表)。

第5章 對指導老師的考核與激勵

第19條 指導老師的考核由人力資源部績效考核專員負責牽頭,組織相關人員填寫指導老師工作考核表,成績記入季度考核(占10%)及指導老師季度評優。

第20條 指導老師的激勵工作由人力資源部推薦、總經理辦公會審批确定,在季度評優時評出最佳指導老師。對于獲得最佳指導老師的員工将獎勵×××元,從總經理獎勵基金中劃撥。

第5章 對指導老師的考核與激勵

第21條 本辦法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制定、解釋、修訂與實施事宜。

第22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試行半年。半年後,人力資源部将根據公司人員發展情況進行修訂、廢止工作。

#人力資源##制度設計##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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