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宋潇 實習生 張宗耀
7月11日,網傳消息稱,在江西贛州南康區某道路上,有派出所立了一塊告示牌曝光“失足婦女”“閑逛召妓人員”“違法房東”的照片,并稱:“此處失足婦女已被拘留!你已進入監控區域,請不必再來此閑逛、遊蕩,否則将拍照曝光!”這塊告示牌下方還注明了舉報電話和派出所名稱,有網友認為,此舉并不是很妥當。
原告示牌上的照片沒有經過打碼處理
當晚,江西贛州市南康區公安局發布情況通報稱,金雞派出所在打擊、整治涉黃違法犯罪過程中,工作方法簡單,通過豎告示牌警示震懾違法犯罪引發社會關注,已撤除告示牌。
南康區公安局發布情況通報稱已拆除立牌
7月12日,記者聯系上南康區金雞路附近的多名商家。商家們告訴記者,這塊告示牌确實已經拆除,他們在看到網上的評價之後,也覺得告示牌上的内容不是特别合适,但是附近的“賣淫嫖娼”現象确實很明顯,“在一條街上,有很多閑散人員都站在路邊,招呼過路的人,風氣很不好。”
記者注意到,此前的那塊告示牌上,既有失足婦女的照片,也有“閑逛招妓人員”和房東的照片。照片并沒有經過打碼處理,而根據這些公開和特定的人物形象,其實很容易就能鎖定是哪些人。
金雞路附近做門窗生意的商家李先生(化名)告訴記者,在他印象中,牌子是前幾天才立起來的,因為他前期出門了幾天,後面回到門市就發現了那些告示牌,“立着很多個牌子,牌子很醒目,就在河邊和路口,後面牌子内容又換了,現在都撤掉了。”李先生說,他覺得這些公示牌能夠起到警告和警示的作用,但是涉及他人的隐私,需要好好考量。
李先生還告訴記者,他住在這裡已經十餘年時間,對附近的“涉黃”問題确實感觸很深,他說,自己的朋友問他在哪裡開店,他一提名字,别人就會出現奇怪的反應,而牌子的事情在網上引發熱議後,街面上的幾家足浴店都關門歇業,之前在街邊的許多婦女都不見了身影。
記者了解到,2010年,公安部會同多部門聯合下發了《關于在查禁賣淫嫖娼等違法犯罪活動中加強對賣淫女教育挽救工作的通知》,其中特别強調,各級公安機關在工作中,要注意保護賣淫婦女和娛樂服務場所從業人員的人身權和健康權、名譽權、隐私權,不得歧視、辱罵、毆打,不得采取遊街示衆、公開曝光等侮辱人格尊嚴的方式羞辱婦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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