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不允許建高層住宅?為加強和規範城鎮建築物、住宅區名稱管理,進一步提高地名标準化水平,山東省民政廳近日發布《山東省建築物、住宅區名稱管理暫行規定(草案)》,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根據草案,建築物、住宅區名稱應使用規範漢字書寫、普通話讀音,禁止使用人名、外國地名或者其音譯漢字名稱,今天小編就來說說關于山東省不允許建高層住宅?下面更多詳細答案一起來看看吧!
為加強和規範城鎮建築物、住宅區名稱管理,進一步提高地名标準化水平,山東省民政廳近日發布《山東省建築物、住宅區名稱管理暫行規定(草案)》,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根據草案,建築物、住宅區名稱應使用規範漢字書寫、普通話讀音,禁止使用人名、外國地名或者其音譯漢字名稱。
近年來,随着城市化進程加快,大量住宅區、建築物出現。但由于對住宅區和建築物命名管理缺乏操作性規範,導緻建築物、住宅區命名随意性大,格調低俗、名不副實等問題逐漸凸顯。
對此,草案明确建築物、住宅區命名時,禁止使用以下語詞和字符,包括中國、中華、宇宙、萬國等詞義明顯過大的詞語;“特區”“首府”“小鎮”等具有專屬意義的詞語;皇庭、禦府、帝都、王府、公館等古代帝王的稱謂以及曆史上的官銜名、職位名的詞語(具有特定曆史、宗教背景的除外);具有比較意義、可能貶低其他建築物名稱含義的數字、序數詞或其他詞語。
草案還提出,地名命名更名管理職能部門在受理建築物、住宅區名稱申報業務時,應當對其名稱的重複性和規範性進行審核,對不符合現行地名管理法規、政策規章和本規定要求的,應當按照規定要求告知申報人更換名稱。
(大衆日報客戶端記者 齊靜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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