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青衣-艾羽學習
如果有一杯水,這時旁邊有你爸、你媽、一個很有錢的人,還有一個很窮的人,你會把這杯水給誰喝?”
有人說:“當然是給父母喝了。”有人說:“當然是給窮人喝了。”還有人心裡默默在想:“當然是給有錢的人喝了。”
都不對,應該給最口渴的人喝,誰最需要你就給誰。一個很窮的人不口渴,你沒有必要給他喝;父母不口渴,你也沒有必要給他們喝……” 往往我們在決定把一個東西給誰的時候,其實立場是“我”,是施與者根據内在的價值判斷做出的選擇:給誰對自己的好處更大。給父母,顯得自己是孝子;給窮人,顯得自己是一個仁義道德的人;又或者給有錢人,作為一種關鍵時刻的投資;也許還有領導,那就先給領導喝,作為自己向領導效忠的一種方法。
我們很多時候隻看見自己的“能給不能給”“願給不願給”,這叫“相”;如果你能看見接收這一切的人的“需要不需要”“應該不應該”,才叫“非相”。所以,“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
鴨綠江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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