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合同是商事活動最重要的内容,企業經營過程中面臨最大的風險就是合同中的種種陷阱,尤其是在對方缺少履行合同的誠信時,大量無效和内容不規範的合同就會給守約企業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規避當中的風險就需要了解相關的法律知識,提高法律意識,簽訂嚴謹規範的買賣合同。本文僅從常見買賣合同最主要的八個條款闡述當中極易出現的陷阱及應對策略。
01
當事人的名稱/姓名和住所
陷阱:
主要是合同主體資格問題,包括:
1、合同當事人是否是合法的權利主體,這裡面不僅涉及是否辦理工商注冊登記,還涉及是否具備協議執行資格(即是否具備執行協議主要目的經營範圍、是否具備對應行業資質);
2、代理人是否有代理權限;
3、合同另一方屬于自然人的,還需關注自然人是否為本人等。
如果主體不适格,将導緻合同無效或者效力待定。
策略:
1、簽訂合同前,各合作方應當向對方提供相應資質資格證照複印件以及授權委托書,在正式簽約前合作各方可以通過紅盾網等網絡查詢資質資格證照等信息,确認真僞;2、正式簽約時,簽約各方應當将資質資格證照複印件作為協議附件歸檔保管。
02
标的
陷阱:
1、利用當事人對産品的不熟悉,将成套産品拆零,以達到多計價或少發貨目的;
2、産品的牌号、商标不清楚,規格、型号混淆或缺失;
3、産品以次充好,以低端産品代替高端産品等。
策略:
1、簽訂合同前一定要了解清楚産品特性,以什麼方式出售,産品的規格、型号、品牌和生産廠家。
2、簽訂合同時對産品主要特征一并在合同上寫清楚,并須将供貨方報價材料(包括産品說明)等作為合同附件。
03
數量
陷阱1:
賣方籠統規定數量,如一車、一批、一箱、一套等。
策略:
合同中數量的約定要明确,用行業、國家或者國際标準的計量方式,對企業标準表述的一車、一箱等情形,需再約定一車、一箱内所裝的具體數量,或者進行體積、重量等附加描述,以補充完善數量标準;對成套的産品需約定清楚全套産品包含的組成部分,列出備件清單。
陷阱2:
賣方不寫合理損耗,或合理損耗寫得太多,導緻買方損失。
策略:
了解産品特性,将合理損耗寫清楚。
陷阱3:
賣方對于裸裝的農産品或者工礦産品,不寫溢短裝率,根據市場行情決定多裝還是少裝。
策略:
對該類産品合同上寫清楚溢短裝率,防止賣家惡意多裝或少裝。
04
質量
陷阱1:
不寫具體的質量标準;成套産品不寫備件的質量标準;憑樣品買賣的,不封存樣品。
策略:
合同寫清楚具體适用得國家、行業還是企業質量标準;成套産品的主件和備件産品質量标準都要寫清楚;憑樣品買賣的,封存樣品。
陷阱2:
賣方将質量檢驗期限寫的過短,導緻産品收到後,買方根本沒時間檢驗而被視為驗收合格,或者因倉促驗貨而沒時間發現根本問題;或者保質期寫的太短,影響了買方的利益。
策略:
合同上約定合理的檢驗期限和保質期,以及保質期内質量問題的解決方,如退貨、修理、更換等。
05
價款
陷阱:
買方隻寫總價,支付期限,不寫單價和支付方式,導緻賣方收款風險。
策略:
1、約定單價、總價;
2、約定支付方式,是現金、電彙,還是銀行承兌彙票,是預付還是到付,是一次性付款還是分期付款等。
06
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陷阱1:
不寫交貨時間,或者交貨時間約定不明,如約定幾月幾号之前,幾月幾号到幾月幾号之間。導緻買方不能準時收貨,延誤商機。
策略:
在合同中約定清楚交貨期。
陷阱2:
賣方不寫交貨地點和方式,導緻價格已包含運費,賣方卻不提供運輸服務,造成買方的損失。
策略:
寫清楚交貨地點和方式,以及價格是否已包含運費,是自提、站到站還是門到門。
07
違約責任
陷阱:
有可能違約的一方不寫違約責任或者将違約責任規定得過小,導緻違約成本低,随意違約。
策略:
将違約責任寫清楚,并且寫清楚違約金的性質兼具懲罰性和補償性。
08
解決争議的方法
陷阱:
對方當事人選擇有利于自己的争議解決方式和管轄地。
策略:
合同中約定是訴訟還是仲裁,并避免約定對自己不利的糾紛管轄地。
以上八項是合同常見的風險及應對策略,在具體操作中可能還會遇到其他陷阱,企業應當了解《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具體規定,結合實際情況見招拆招,在促成交易的同時最大限度保障交易安全。
來源:網絡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