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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語堂文學觀的核心内容

圖文 更新时间:2024-10-07 18:36:20

寫作的藝術是比寫作藝術的本身或寫作技巧的藝術更廣泛的。事實上,如果你能告訴一個希望成為作家的初學者,第一步不要過分關心寫作的技巧,叫他不要在這種膚淺的問題上空費工夫,勸他表露他的靈魂的深處,以冀創造一個為作家基礎的真正的文學性格;如果你這樣做,你對他将有很大的幫助。

當那個基礎适當地建立起來的時候,當一個真正的文學性格創造起來的時候,風格自然而然地成形了,而技巧的小問題便也可以迎刃而解。如果他對于修辭或文法的問題有點困惑不解,那老實說也沒有什麼關系,隻要他寫得出好東西就得了。出版書籍的機關總有一些職業的閱稿人,他們便會去校正那些逗點、半支點和分離不定法等等。

在另一方面,如果一個人忽略了文學性格的修養,無論在文法或文藝的洗煉上用了多少工夫,都不能使他成為作家。

蒲豐(buf-fon)說:“風格就是人。”風格并不是一種寫作的方法,也不是一種寫作的規程,甚至也不是一種寫作的裝飾;風格不過是讀者對于作家的心思的性質,他的深刻或膚淺,他的有見識或無見識,以及其他的質素如機智、幽默、尖刻的諷刺、同情的了解、親切、理解的靈敏,懇摯的憤世嫉俗态度或憤世嫉俗的懇摯态度、精明、實用的常識和對事物的一般态度等等的整個印象。

世間并沒有一本可以創造“幽默的技巧”,或“憤世嫉俗的懇摯态度的三小時課程”,或“實用常識規則十五條”和“感覺靈敏規則十一條”的手冊。這是顯而易見的。

我們必須談到比寫作的藝術更深刻的事情。當我們這樣做的時候,我們發現寫作藝術的問題包括了文學、思想、見解、情感、閱讀和寫作的全部問題。我在中國曾提倡複興性靈派的文章和創造一種較活潑、較個人化的散文筆調;在我這個文學運動中,我曾為了事實上的需要,寫了一些文章,以發表我對于一般文學的見解,尤其是對于寫作藝術的見解。我也曾以“煙屑”為總題,試寫一些文藝方面的警句。這裡就是一些煙屑:

甲 技巧與個性

塾師以筆法談作文,如匠人以規矩談美術。書生以時文評古文,如木工以營造法尺量泰山。

世間無所謂筆法。吾心目中認為有價值之一切中國優秀作家,皆排斥筆法之說。

筆法之于文學,有如教條之于教會——瑣碎人之瑣碎事也。

初學文學的人聽見技巧之讨論——小說之技巧,戲劇之技巧,音樂之技巧,舞台表演之技巧——目眩耳亂,莫測高深,哪知道文章之技巧與作家之産生無關,表演之技巧與偉大演員之産生亦無關。他且不知世間有個性,為藝術上文學上一切成功之基礎。

乙 文學之欣賞

一人讀幾個作家之作品,覺得第一個的人物描寫得親切,第二個的情節來得迫真自然,第三個的豐韻特别柔媚動人,第四個的意思特别巧妙多姿,第五個的文章讀來如飲威士忌,第六個的文章讀來如飲醇酒。他若覺得好,盡管說他好,隻要他的欣賞是真實的就得。積許多這種讀書欣賞的經驗,清淡,醇厚,宕拔,雄奇,辛辣,溫柔,細膩……都已嘗過,便真正知道什麼是文學,什麼不是文學,無須讀手冊也。

論文字,最要知味。平淡最醇最可愛,而最難。何以故?

平淡去膚淺無味隻有毫厘之差。

作家若元氣不足,素養、學問、思想不足以充實之,則味同嚼蠟。故鮮魚腐魚皆可紅燒,而獨鮮魚可以清蒸,否則入口本味之甘惡立見。

好作家如楊貴妃之妹妹,雖不塗脂抹粉,亦可與皇帝見面。宮中其他美人要見皇帝皆非塗脂抹粉不可。作家敢以簡樸之文字寫文章者這麼少,原因在此。

丙 筆調與思想

文章之好壞乃以有無魔力及味道為标準。此魔力之産生并無一定規則。魔力生自文章中,如煙發自煙鬥,或白雲起于山巅,不知将何所之。最佳之筆調為“行雲流水”之筆調,如蘇東坡之散文。

筆調為文字、思想及個性之混合物。有些筆調完全以文字造成。

吾人不常見清晰的思想包藏于不清晰的文字中,卻常看見不清晰的思想表現得淋漓盡緻。此種筆調顯然是不清晰的。

清晰的思想以不清晰的文字表現出來,乃是一個決意不娶之男子的筆調。他不必向老婆解釋什麼東西。康德(Im-manuei Kant)可為例證。甚至蒲脫勒(Samuel Butler)有時也這麼古怪。

一人之筆調始終受其“文學情人”之渲染。他的思想方法及表現方法越久越像其“文學情人。”此為初學者創造筆調的唯一方法。日後一人發現自己之時,即發現自己的筆調。

一人如恨一本書之作者,則讀那本書必毫無所得。學校教師請記住這個事實!

人之性格一部分是先天的,其筆調亦然。其他部分隻是污染之物而已。

人如無一個心愛之作家,則是迷失的靈魂。他依舊是一個未受胎的卵,一個未得花粉的雌蕊。一人的心愛作家或“文學情人”,就是其靈魂之花粉。

人人在世上皆有其心愛的作家,惟不用點工夫去尋耳。

一本書有如一幅人生的圖畫或都市的圖畫。有些讀者觀紐約或巴黎的圖畫,但永遠看不見紐約或巴黎。智者同時讀書本及人生。宇宙一大書本,人生一大學堂。

一個好的讀者将作家翻轉過來看,如乞丐翻轉衣服去找跳蚤那樣。

有些作家像乞丐的衣服滿是跳蚤,時常使讀者感到快樂的激動。發癢便是好事。

研究任何題目的最好方法,就是先抱一種不合意之态度。如是一人必不至被騙。他讀過一個不合意的作家之後,便較有準備去讀較合意的作家了。批評的心思就是這樣成形的。

作家對詞字本身始終本能地感到興趣。每一詞字皆有其生命及個性,此種生命及個性在普通字典中找不到,《簡明牛津字典》(“Concise Oxford Dictionary”)或《袖珍牛津字典》(“Pocket Oxford Dictionary”)之類不在此例。

一本好字典是可讀一讀的,例如《袖珍牛津字典》。世間有兩個文字之寶藏,一新一舊。舊寶藏在書本中,新寶藏在平民之語言中。第二流的藝術家将在舊寶藏中發掘,唯有第一流的藝術家才能由新寶藏中得到一些東西。舊寶藏的礦石已經制煉過,新寶藏的礦石則否。

王充分(一)“儒生”(能通一經),(二)“通人”(博覽古今),(三)“文人”(能作上書奏記),(四)“鴻儒”(能精思著文連接篇章)。(一)與(二)相對,言讀書;(三)與(四)相對,言著作。

“鴻儒”即所謂思想家;“文人”隻能作上書奏記,完全是文字上、筆端上工夫而已。思想家必須殚精竭慮,直接取材于人生,而以文字為表現其思想之工具而已。“學者”作文時善抄書,抄得越多越是“學者”。思想家隻抄自家肚裡文章,越是偉大的思想家,越靠自家肚裡的東西。

學者如烏鴉,吐出口中食物以飼小鳥。思想家如蠶,所吐出的不是桑葉而是絲。

文人作文,如婦人育子,必先受精,懷胎十月,至肚中劇痛,忍無可忍,然後出之。多讀有骨氣文章、有獨見議論,是受精也。時機未熟,擅自寫作,是瀉痢腹痛誤為分娩,投藥打胎,則胎死。出賣良心,寫違心話,是為人工打胎,胎亦死。及時動奇思妙想,胎活矣大矣,腹内物動矣,心竊喜。至有許多話,必欲進發而後快,是創造之時期到矣。

發表之後,又自誦自喜,如母牛舐犢。故文章自己的好,老婆人家的好。筆如鞋匠之大針,越用越銳利,結果如鏽花針之尖利。但一人之思想越久越圓滿,如爬上較高之山峰看景物然。

當一作家恨某人,想寫文加以痛罵,但尚未知其人之好處時,他應該把筆再放下來,因為他還沒有資格痛罵那個人也。

丁 性靈派

三袁兄弟在十六世紀末葉建立了所謂“性靈派”或“公安派”(公安為袁氏的故鄉);這學派就是一個自我表現的學派。“性”指一人之“個性”,“靈”指一人之“靈魂”或“精神”。

文章不過是一人個性之表現和精神之活動。所謂“divinc afflatus”不過是此精神之潮流,事實上是腺分泌溢出血液外之結果。

書法家精神欠佳,則筆不随心;古文大家精神不足,則文思枯竭。

林語堂文學觀的核心内容(文章技巧與作家産生無關)1

昨夜睡酣夢甜,無人叫而自醒,精神便足。晨起啜茗或啜咖啡,閱報無甚逆耳新聞,徐步入書房,明窗淨幾,惠風和暢——是時也,作文佳,作畫佳,作詩佳,題跋佳,寫尺牍佳。

凡所謂個性,包括一人之體格、神經、理智、情感、學問、見解、經驗、閱曆、好惡、癖嗜,極其錯綜複雜。先天定其派别,或忌刻寡恩,或爽直仗義,或優柔寡斷,或多病多愁,雖父母師傅之教訓,不能易其骨子絲毫。又由後天之經曆學問,所見所聞,的确感動其靈知者,集于一身,化而為種種成見、怪癖、态度、信仰。其經曆來源不一,故意見好惡亦自相矛盾,或怕貓而不怕犬,或怕犬而不怕貓。故個性之心理學成為最複雜之心理學。

性靈派主張自抒胸臆,發揮己見,有真喜,有真惡,有奇嗜,有奇忌,悉數出之,即使瑕瑜并見,亦所不顧,即使為世俗所笑,亦所不顧,即使觸犯先哲,亦所不顧。

性靈派所喜文字,于全篇取其最個别之段,于全段取其最個别之句,于造句取其最個别之辭。于寫景寫情寫事,取其自己見到之景,自己心頭之情,自己領會之事。此自己見到之景,自己心頭之情,自己領會之事,信筆直書,便是文學,舍此皆非文學。

《紅樓夢》中林黛玉謂“如果有了奇句,連平仄虛實不對,卻使得的”,亦是性靈派也。

性靈派又因傾重實見,每每看不起辭藻虛飾,故其作文主清淡自然,主暢所欲言,不複計較字句之文野,即崇奉孟子“辭達而已”為正宗。

文學之美不外是辭達而已。

此派之流弊在文字上易流于俚俗(袁中郎),在思想上易流于怪妄(金聖歎),譏諷先哲(李卓吾),而為正人君子所痛心疾首,然思想之進步終賴性靈文人有此氣魄,抒發胸襟,為之别開生面也。否則陳陳相因,千篇一律,而一國思想陷于抄襲模仿停滞,而終至于死亡。

古來文學有聖賢而無我,故死,性靈文學有我而無聖賢,故生。

惟在真正性靈派文人,因不肯以議論之偏頗怪妄驚人。苟胸中确見如此,雖孔孟與我雷同,亦不故為趨避;苟胸中不以為然,千金不可易之,聖賢不可改之。

真正之文學不外是一種對宇宙及人生之驚奇感覺。

宇宙之生滅甚奇,人情之變幻甚奇,文句之出沒甚奇,誠而取之,自成奇文,無所用于怪妄乖詭也。實則奇文一點不奇,特世人順口接屁者太多,稍稍不肯人雲亦雲而自抒己見者,乃不免被庸人驚詫而已。

性靈派之批評家愛作者的缺點。性靈派之作家反對模拟古今文人,亦反對文學之格套與定律。袁氏兄弟相信:“信腕信口,皆成律度。”又主張文學之要素為真。李笠翁相信文章之要在于韻趣。袁子才相信文章中無所謂筆法。黃山谷相信文章的詞句與形式偶然而生,如蟲在木頭上齧成之洞孔。

戊 閑适筆調

閑适筆調之作者以西文所謂“衣不扣鈕之心境”(unbut-toned mood)說話,瑕疵俱存,故自有其吸人之媚态。

作者與讀者之關系不應如莊嚴之塾師對其生徒,而應如親熟故交。如是文章始能親切有味。

怕在文章中用“吾”字者,必不能成為好作家。

吾愛撒謊者甚于談真理者,愛輕率之撒謊者甚于慎重之撒謊者,因其輕率乃他喜愛讀者之表現也。

吾信任輕率之傻子而猜疑律師。

輕率之傻子乃國家最好之外交家。他能得民心。

吾理想中之好雜志為半月刊,集健談好友幾人,半月一次,密室閑談。讀者聽其閑談兩小時,如與人一夕暢談,談後卷被而卧,明日起來,仍舊辦公抄賬,做校長、出通告,自覺精神百倍,昨晚談話滋味猶在齒頰間。

世有大飯店,備人盛宴,亦有小酒樓,供人随意小酌。吾輩隻望與三數友人小酌,不願赴貴人盛宴,以其小拘牽故也。然吾輩或在小酒樓上大啖大嚼,言笑自若,傾杯倒懷之樂,他人皆不識也。

世有富麗園府,亦有山中小築,雖或名為精舍,旨趣與朱門綠扉婢仆環列者固已大異。入其室,不聞忠犬唁唁之聲,不見司阍勢利之色;出其門,亦不看見不幹淨之石獅子,惟如憺漪子所雲:“譬如周,程,張,朱輩拱揖列席于慮羲氏之門,忽有曼倩子瞻,不衫不履,排闼而入,相與抵掌諧谑,門外漢或啧啧驚怪,而諸君子必相視莫逆也。”

己 何謂美

近來“作文講話”“文章作法”的書頗多。原來文彩文理之為物,以奇變為貴,以得真為主,得真則奇變,奇變則文彩自生,猶如潭壑溪澗未嘗準以營造法尺,而極幽深峭拔之氣,遠勝于運糧河,文章豈可以作法示人哉!

天有星象,天之文也;名山大川,地之文也;風吹雲變而錦霞生,霜降葉落而秋色變。夫以星球運轉,棋列錯布,豈為吾地上人之賞鑒;而天狗牛郎,皆于天意中得之。地層伸縮,翻山倒海,豈為吾五嶽之祭祀;而太華昆侖,澎湃而來,玉女仙童,聳然環立,供吾賞覽,亦天工之落筆成趣耳。

以無心出岫之寒雲,遭嶺上狂風之叱咤,豈尚能為衣裳着想,留意世人顧盼?然鱗章鲛绡,如錦如織,蒼狗吼獅,龍翔鳳舞,卻有大好文章。以飽受炎涼之林樹,受凝霜白露之摧殘,正欲收拾英華,斂氣屏息,豈複有心粉黛為古道人照顔色?而凄凄肅肅,冷冷清清,竟亦勝于摩诘南宮。

推而至于一切自然生物,皆有其文,皆有其美。枯藤美于右軍帖,懸岩美于猛龍碑,是以知物之文,物之性也,得盡其性,斯得其文以表之。故曰,文者内也,非外也。馬蹄便于捷走,虎爪便于搏擊,鶴胫便于涉水,熊掌便于履冰,彼馬虎熊鶴,豈能顧及肥瘦停勻,長短合度,特所以适其用而取其勢耳。

然自吾觀之,馬蹄也,虎爪也,鶴胫也,熊掌也,或肉豐力沉,顔筋柳骨,或脈絡流利,清勁挺拔,或根節分明,反呈奇氣。他如象蹄如隸意,獅首有飛白,鬥蛇成奇草,遊龍作秦篆,牛足似八分,麂鹿如小楷,天下書法,粲然大備,奇矣奇矣。所謂得其用,取其勢,而體自至。

作文亦如是耳。勢至必不可抑,勢不至必不可展,故其措辭取義,皆一片大自然,渾渾噩噩,而奇文奧理亦皆于無意中得之。蓋勢者動之美,非靜之美也。故凡天下生物,動者皆有其勢,皆有其美,皆有其氣,皆有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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