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交管越來越嚴格,我相信不少的老司機被交管處理過,不當駕駛習慣會受到處罰,無法法規也會受到處罰,當然還有一種比較“憋屈”的處罰,那就是面包車拉貨受到處罰,而且罰的相當重。有時候就會心生疑慮,為什麼為拉貨而生的面包車,卻不能拉貨。
不少的面包車後懸架都是鋼闆,早期的車型尤為明顯,這樣的設計簡單粗暴節省成本,也能提升整車的載貨能力,所以說不少的面包車都特能裝,裝個一噸不是事兒,兩噸還可以跑的開。但是如果你真的裝了大件兒的物品在路上奔跑,那麼就要留意千萬不要被抓住,一旦被抓住,那麼面對你的就是罰單。
這個故事好聽嗎?但是我告訴你這是一個真實的報道,開着自己的工具車擺攤經營,沒有被城管驅趕卻遭到了運管的處罰,最可笑的是還打了29500的欠條。處罰的依據是什麼,打欠條又是什麼執法手續,不過好在最後撤回了處罰。看到這件事兒我們應該思考,什麼人能對面包車拉貨做出處罰,怎麼樣才能算面包車營運拉貨呢?
首先,能對面包車拉貨做出處罰的部門并不多,其中主要部門是運管,如果被交警查到了,不要慌張,他最多看你有沒有拆卸後座,拉運違禁品,如果都沒有,就算處罰了,力度也不會很大。但是如果被運管查到了,那麼就有點糟糕。他會分析你拉貨的是不是自家的貨物,比如說正常搬家,拉一些家用品什麼的。如果是這種情況,也不要擔心。因為這與營運沾不上邊。但是如果你是給别人收費拉貨物。那麼不好意思,他們會對你進行作出處理。
如果需要用面包車拉貨,其實我的建議是辦理營運證,雖然手續麻煩了一點,但是在路上駕駛真的就不用擔心受怕了,雖然營運車輛有報廢期限,但是對于面包車這種低端工具車來說,往往沒有到報廢期,自己也會到一個更換期。所以說經常拉貨的司機,還是老老實實辦理一個營運證,比什麼都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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