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婚,又稱婚約,依照我國民間習俗,通常結婚前先有訂婚之儀式:訂立婚書、交換禮物、或立媒妁人等。但依照我國現行的《婚姻法》,訂婚并不是結婚前必備之程序,不經訂婚之婚姻,不失其婚姻之效力。
(一)傳小啟
訂婚有小定與大定,小定名目不一,以“傳小啟”居多,又稱為“通小啟”“傳小帖”。在萊州一帶稱“換柬”“換帖”“下通書”“過小帖”,在沂蒙山區一帶稱“過紅兒”“過紅子”“遞紅兒”“遞紅子”,泰安一帶稱“過紅柬”,鄄城縣、陽谷縣一帶稱“下小帖”。傳小啟是雙方初步落實婚姻意圖的一種書面形式。
棗莊一帶把傳小啟叫“下通書”,首先要确定一個好日子,帶“六”和“九”的是首選,表示“六六大順”“天長地久”,帶“十”的也可以,表示“十全十美”。通書俗稱“紅紙綠帖”,也稱“鴛鴦禮書”,即十六開的紅綠紙各兩張,紅紙上款寫女方祖父或父親的名字,中間一行寫“大德望翁××老姻伯或老姻兄大人閣下”。左邊寫“謹依冰言敬求金諾”,下邊寫新郎的名字。綠紙内容是“姻愚弟或侄××率子××鞠躬”。右邊寫“光前裕後金玉滿堂”。此外還有一些信物,如米和面寓意“米面夫妻”,麥麸寓意“年年有福”,幹魚寓意“年年有餘”,艾葉寓意“相愛和諧”,蔥寓意“聰明能幹”,鹽寓意“緣分”,“梳”音在村民口中同“福”,寓意“有福氣”,“篦”音在村民口中同“輩”,寓意“男女永結百年之好”。
山東各地對傳小啟的重視程度不一。有的地方比較重視,男方要在紅漆禮盒或者拜匣内放上耳墜、戒指、手镯等押帖物。有些地方還要給女方衣物。有的地方傳小啟與看家産、相親合而為一,當天男家準備酒菜招待,同時派人随女方購買衣服及日用品,由男方付款作為彩禮。在時興見面禮的地方,還将現金、衣物一起包在一個紅包袱内,由媒人送到女家。女家回啟時,一般放麸子、鹽、糖、艾蒿(也有的地方男家傳啟時即包兩包麸子、兩包鹽、兩包糖、兩包艾蒿,女家留一包,回一包),以表示有福、有緣、甜美、相愛。男方是讀書人的,女方則回送文房四寶、四書五經等。沂蒙山區一帶,回啟是在男家送來的紅包袱内放鞋、鞋墊、腰帶等物,其中一對繡有鴛鴦戲水、雙枝連理的煙荷包是必不可少的。有的女家,隻取見面錢的一部分或分文不取,放在原包袱内退回,隻留下衣物。媒人往來傳遞紅包袱,故謂之“過紅兒”“遞紅兒”。在魯西的聊城、東阿、茌平、高唐、臨清、冠縣、陽谷、莘縣,傳小啟已經普遍被“小見面”代替。一般是男女雙方由媒人帶領,約定在第三方家中見面,男方送給女方一定數量的見面禮。
此後,男方一般不能悔婚,女方如果不中意,允許悔婚,這叫“羞男不羞女”。魯南地區傳小啟後無論誰反悔,都會遭到衆人輿論的譴責。有些地方,提出退婚的一方還要付給另一方一定數目的“青春損失費”(一般按每天×元計算)。
(二)傳大啟
大定則叫傳大啟,俗稱“下通書”“傳柬”“過大帖”“換大帖”“吃大面”“下媒啟”等,表示正式簽訂婚約,确立兩家婚姻關系。舊時“大啟”具有法律效力,相當于現在的結婚證書。傳過大啟之後,兩家可以互通慶吊,互送節禮。
舊時傳大啟所用的柬帖,系彩印“龍鳳帖”,帖長約一尺,寬約五寸,厚約一寸,為多折的專供辦婚事用的印刷品。男方用綠色龍帖,扉頁印盤龍一雙;女方用粉紅色鳳帖,扉頁印飛鳳一雙。文字内容,男方多為“久仰名門,願結秦晉”“不揣寒微,仰攀高門”等,左下角落款“眷姻弟×××暨子××現年××歲頓首”及年月日。女方多為“幸借冰言,仰答洪章”“謹遵玉言,願結秦晉”等,左下角落款“眷姻弟×××暨女××現年××歲頓首”及年月日。鄄城、陽谷一帶,男方要用正式的大柬帖,柬帖樣式為紅紙帶簽,有的還印有龍頭鳳尾圖樣,簽上寫“大德望某翁(名字是兩字的稱最後一字,如貴海稱海翁)某(姓)老先生大人閣下之令淑媛”,封面上寫“敬托冰言,恭候金諾,為百年好合(或琴瑟之友)”字樣,帖文為:
敬呈
謹憑媒語,願結婚姻,未遑納彩,備帖定親。懇。
主婚人×××
女方帖寫“大德望某翁某老先生大人閣下之令郎”“敬承冰言,恭候金諾”字樣。帖文為:
敬
今接來帖,願結秦晉,不棄寒微,敬從高門。允。
主婚人×××
後面寫“天地氤氲,長命富貴,金玉滿堂,鹹享慶會”字樣,然後是年月日,有的年寫年号,有的月寫簡稱,或按旬寫“上(中、下)浣谷旦”。
傳大啟形式上比傳小啟隆重。泰安一帶,男家要備上等酒席,先請會寫紅柬的人,然後請有名望的人陪客,同時請兩個勤快人負責傳柬。在沂蒙山區,男女雙方要各找一位上有父母、下有子女且比較熟悉各種禮儀的男子,同媒人一起,由男家動身到女家傳啟。郯城一帶傳大啟時男女雙方事先擇定吉日,一般上半年選二月、四月、六月,下半年選十月、臘月。日子也選在二日、四日、六日等雙日,并且盡量安排在上半月。屆時,男方買魚殺雞,擺上四碟八碗,請來媒人、寫啟人、鄰裡、親友、本家戶族。“啟”是三折四面,外加一個封套。第一面印有雙喜字,第二面寫“仰承金諾,願結秦晉”之類表示求婚的話,第三面寫稱謂、年月日,女方家長稱謂則寫在另備的紅紙條上,男方落款在啟紙上,啟紙上的白紙邊,寓意“白頭到老”。封套一般寫“鴻禧”二字,是借用鴻雁傳書的典故,有的寫啟人也在上面寫其他吉利話,如“鵲架藍橋”之類。
德州一帶,在傳龍鳳帖時,男方要将龍帖裝入紅漆禮盒内,并備下豬肉四斤(俗稱“一刀肉”或稱“鴛鴦肉”,中間割一刀,但不能割斷)、饅頭四斤、挂面二斤、大米二斤共四色禮,裝入食盒内,再放上一把麸子,請媒人送往女家。女家收到後,即刻寫好鳳帖,并備下回禮請媒人帶回。回禮包括糕和200個被稱作“喜盒子”的夾餡餅。男家送來的“鴛鴦肉”從中間割開,留下一半,另一半回禮,其他東西可以全部留下。回禮時還要在男家擡來的食盒裡的麸子上撒上一把面粉,叫作“夫妻見面”。男家接到回禮後,要“散喜盒子”,除自家人吃,其餘的要向親朋和四鄰散發。喜盒子忌用肉餡,否則媳婦過門後性子肉,即性子慢,不爽快的意思。
聊城一帶傳大啟時,男方要給女方買白條雞、鯉魚、豬肉(回族用牛羊肉)、香煙、茶葉、酒、花糖、藕、布料等禮品。東阿、茌平、高唐一帶,還要加幾十個半斤左右的大饅頭,饅頭頂上點上紅點,稱為“喜饅頭”。女家大擺筵席,招待男家來客、近鄰中的長輩、女方外祖父母、舅、妗子、姑、姨等。在曲阜一帶,傳啟時男方要将新娘的棉衣、鞋、襪等生活用品,雞、魚、肘子、點心等禮品,一起裝入食盒内,還要裝上用紅紙包着的艾蒿和麥麸,由媒人領着擡往女家。萊陽、牟平等地,傳大啟時男家擇日張筵會親族,書全帖,備首飾、洋紅、果酒送往女家。女家接禮後,也要會親族,書全帖,備冠履、筆墨作答,叫作“定親”。招遠一帶,傳大啟也會親族,女婿到女家赴筵,謂之“會親酒”。高密一帶,或男女家先後會親,或遣人通啟。鄄城、陽谷一帶,要擺席設宴請媒人,投啟換柬時要有拜匣、褡子;女方要壓錢、金銀首飾、披紅。
鄒城一帶,有“下啟”“會啟”“傳啟”之分。“下啟”多為富裕人家采用,由男家派兩位有文化懂禮儀的“吉人”(兒女雙全,不在孝服期)攜帶啟柬去往女家,女家備酒席,張燈結彩,安排“吉人”作陪。入席前,男方“吉人”要拜見女方家長,表示祝賀;席罷,女方家長回拜客人。女方也要擇吉日派“吉人”攜帶複啟去男家,男家備酒席待客,席間禮儀如前。“會啟”往往是由于男女雙方的一方準備酒席有困難,于是由媒人操辦酒席,資費雙方均攤,男女雙方各派“吉人”于約定時間攜啟至預定地點,席罷,交換婚啟。“傳啟”則是寒門貧家采用的方式,他們無力籌辦酒席,隻得由媒人将雙方婚啟傳送。
傳過大啟,雙方的婚姻關系便得到社會公認。在舊社會,如果男方因故死亡,女方須終身守寡,再嫁則被視為不貞節行為;如果女方因故死亡,則可以将屍體擡至男家,在男家家門舉行簡單的婚禮(拜堂時由一人抱雞代替亡女),然後葬入男家祖墳地,此後男方可以再娶,但亡女正房的名分不變。
現在,不少地方仍然是先按舊俗傳啟訂婚,然後去政府部門登記結婚。民間依然視傳過啟後提出退婚的一方(無論男女)為不道德。
山東有些地方無傳大啟與傳小啟之分,雙方通啟和允啟隻有一次,有的甚至不用婚啟,隻憑口頭一諾,即訂下終身大事,且信誓旦旦,終身不變。(圖片來源于網絡,僅供參考,侵權必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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