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企業不能在女職工懷孕及哺乳期找借口将女職工辭退,對此,勞動法有明确的規定,用人單位要依法辦事。而作為企業的職工,也要在合理合法的情況下維權,不能胡攪蠻纏不講道理。
一女子在面試之前得知自己懷了身孕,入職三天後被辭退,随後流了産,她認為流産和公司有直接的關系,那麼公司對此事又是如何回應的呢?
試用期被公司辭退楊女士家住杭州,之前因為疫情的影響一直沒有工作。前段時間她發現自己懷孕了,但還是選擇面試了一家空氣淨化器産品公司的内容運營,她覺得這份工作的強度不是很大,自己應該可以适應。
楊女士到公司報到後,入職第1天,簽訂了三年的勞動合同,試用期為三個月,合同一直沒有蓋章。老闆給楊女士安排了工作,讓她做一個策劃案,她把自己的創意内容跟老闆說了一下,但老闆全程沒什麼反應,之後就讓她離開公司。
楊女士說,自己正值孕期,是不能被辭退的,老闆堅持讓楊女士離開公司,雙方還為此發生了争執。當天下午楊女士去醫院檢查,發現腹中的胎兒已經沒有了胎心,她認為這和被辭退有直接關系。
為了給自己讨個說法,楊女士找了記者求助,楊女士告訴記者,她入職的時候沒告訴公司已經懷了身孕,她為此也咨詢了律師,律師說這屬于個人隐私,不告訴公司沒有不妥之處。
公司給出回應
記者和楊女士一起來到這家公司,老闆出差了,人事部的負責人說,楊女士入職之後,給她安排了一項工作作為考核,發現其不勝任這份工作,這和是否懷孕沒關系,楊女士入職時沒說自己懷孕,體檢報告也沒顯示這項。
當天之所以和老闆發生沖突,是因為楊女士拿了離職書之後一直坐在辦公室不走,影響了公司的辦公,雙方沒有肢體上的接觸,老闆當時扔了一個東西,打到了楊女士的手機上,楊女士報了警,老闆也為此事向楊女士道了歉。
記者針對此事咨詢了專業人士,對方說,女性懷孕及哺乳期不能被公司辭退,但試用期内是可以被辭退的。記者把此事反映給勞動監察部門後,工作人員表示,會組織雙方調解。
懷孕期間的準媽媽要注意自己的情緒,也要多多休息,如果懷孕之前都沒有工作的話,懷孕之後也最好在家休養,保證自己和肚子裡胎寶寶的安全。如果一定要工作的話,必須要考慮工作強度,不要做繁重的體力勞動。
另外,也應該跟公司明确說清自己的身體狀況,不要故意隐瞞。公司用人一定要慎重,也要遵守相關的法律,入職前進行細緻的考核,無論是人品還是工作能力,都是考核的重要内容。你對這件事是怎麼看的呢?歡迎留言讨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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