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作為企業經營過程中的有效憑證,不僅與購銷方業務相聯系,更是影響着企業的成本和稅收。就連毫不起眼的發票蓋章,一不小心,也會給企業帶來麻煩,輕則被退回,重則受到重罰。
國稅局明确規定,未加蓋發票專用章的話,會被處以1萬元以下罰款。那麼,2022年,發票蓋章還有哪些新規定?财務在日常工作中經常會出現哪些錯誤操作,會遇到哪些問題?
企業業務往來中發票票種使用頻率最高的就是增值稅普通發票和增值稅專用發票,根據國稅局要求,财務開具發票時應在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本單位的發票專用章。
财務日常管理中常犯的錯和遇到的問題:
1、 發票蓋财務專用章或公章不管是隻蓋财務專用章還是發票專用章和财務專用章同時蓋,都是不符合發票管理要求的。《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中的第二十八條明确說明了蓋章要求:“單位和個人在開具發票時,必須做到按照号碼順序填開,填寫項目齊全,内容真實,字迹清楚,全部聯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緻,并在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發票專用章。”
2、 電子普通發票打印後加蓋發票專用章
這其實是沒有必要的。财務錄入發票、發票查重、真僞查驗都是在《發票小工具》上完成,發票台賬也是小工具系統自動生成再導出的。
在此智能管理基礎上,财務再去加蓋發票專用章就純屬多此一舉了。而且,電子發票上已經有發票專用章了,不需要畫蛇添足的加蓋。
3、 發票記賬聯蓋章
記賬聯顧名思義是用于記賬的,是否蓋章由企業自己決定,并沒有管理政策對此作出要求。
4、 發票專用章的方向問題發票上的發票專用章位置沒有問題但是方向反了,在不影響辨認的情況下也是有效的,但是,這種情況也要盡可能地避免。
5、 沒有蓋發票專用章,怎麼辦
沒有蓋章的發票已經違反了《發票管理辦法》條例,有被罰款的風險,但是隻要及時補蓋也就沒問題了。當前也有廣州等地區在試點全電發票,全電發票沒有發票專用章也是合法合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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