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本文講的是《婆婆來了》原著裡的劇情,與電視劇版有很大出入,還請不要混淆。
劉小雅,是女主何琳的閨蜜,是本地人,讀的是涉外酒店的職高,一直在一家五星級酒店工作,從服務員做到現在的大堂經理,月薪六千多,工資在當時已經算比較高了。劉小雅的父母是普普通通的職工,收入微薄,已經下崗了,靠吃低保過日子,女兒有出息了之後,經常補貼家裡,日子才好過了許多。
劉小雅要相貌有相貌,要能力有能力,根本不愁找不到一個合适的對象,可是,她跟何琳一樣,犯了一個大錯,那就是把愛情當飯吃,擇偶的時候隻看愛情,不看實際情況。
何琳嫁給王傳志的時候,滿腦子都是愛情,卻忽略了王傳志那糟糕又複雜的原生家庭和他親人永遠大于老婆的思想,最終,何琳結婚沒多久,就深受婆媳矛盾、親戚關系的困擾,婚姻走向了瓦解。
好在,何琳有娘家給其撐腰,自己也在不斷地失望中變成了絕望,最終為母則剛,為了讓女兒擁有幸福的生活,選擇了離開王傳志。可是,劉小雅就沒那麼好運了,她最終被惡婆婆和媽寶男丈夫活生生逼死了。
何琳的小姨郁華清曾評價劉小雅,上趕着嫁,的确如此。
01.對方父母表明不肯接受你,你上趕着嫁,不是自找羞辱嗎?
劉小雅的婚姻會一敗塗地,早在她結婚之前就有預料,從一開始,方鴻俊的媽媽就不肯接受她做兒媳婦。
方鴻俊的媽媽是一個單親媽媽,喪偶多年,一個人拉扯兒子長大,省吃儉用供兒子去日本留了學,對她而言,兒子就是她生命裡的全部希望,是她最不可能放手的存在。
自己兒子去國外留學幾年,好不容易回來了,自己還沒來得及與兒子一起多享受幾年母子時光,就有個女人要搶走自己的兒子,這讓方鴻俊的媽媽如何能接受?
其實方海龜的媽媽挺不容易的,老公死得早,她這個寡母一把屎一把尿把兒子帶大,費老勁了,高中後還高消費送去了日本念書,本想兒子回來要享幾年清福了,卻不想兒子這麼快就要娶媳婦。
約翰·戈特曼在《幸福的婚姻》一書中寫道:婆媳關系緊張的核心,是兩個女人為了得到一個男人的愛,而發動的地盤争奪戰。
雖然劉小雅誠意十足,但是方鴻俊的媽媽打心裡認定,劉小雅是來跟她搶兒子的,因此,從一開始她就不接受劉小雅,把劉小雅當作敵人,想盡辦法搞破壞。
首先,她先是棒打鴛鴦,不同意劉小雅跟方鴻俊的事情,想要拆散他們,但是,劉小雅和方鴻俊“情比金堅”,不肯分開,還偷偷領個證。
劉小雅為了讓婆婆接受自己,表示了誠意,拿了錢買了房子,把婆婆接過來享福,無奈之下,方鴻俊的媽媽不得不同意他們在一起,要求他們辦婚禮。
她不是為了讓兒媳婦有儀式感,而是為了當衆給兒媳婦難堪,羞辱兒媳婦。因此,她全場冷着臉,一點兒也不高興,敬茶也不喝,更過分的是,她為了讓兒媳婦下不來台,偷換了戒指。
千方百計阻止劉小雅進門,方鴻俊的媽媽有多麼嫌棄劉小雅,郁華清看得明白,劉小雅的父母也看得出來,也不認可這門婚事,可是,攔不住被愛情沖昏了頭腦的女兒。
對方父母表明不肯接受你,你上趕着嫁,不是自找羞辱嗎?你這等同于告訴男方父母,你離開了他們兒子就活不下去,無論他們怎麼對你,哪怕再過分,你也不會離開他們兒子。一旦他們有了這樣的想法,能把你當回事嗎?
02.自己父母含辛茹苦養你長大,不是為了讓你因一個男人要死要活的;
費了九牛二虎之力,劉小雅沖破了重重障礙,嫁給了方鴻俊,可是,這才是她災難的開始,方鴻俊的媽媽依然沒有接納劉小雅,依然把劉小雅當作敵人,想盡辦法欺負劉小雅。
第一,方鴻俊的媽媽掌控了兒媳婦劉小雅的工資,每個月就給劉小雅300塊錢生活費,連買私人用品都需要她特批,劉小雅連拿錢給母親看病都做不到。更過分的是,她把劉小雅賺的錢全部拿來還房貸了,把兒子的工資都存在自己的私人賬戶上,分明是在為兒子和兒媳婦離婚做準備。
第二,方鴻俊媽媽想盡辦法阻止兒子和兒媳婦親密,過夫妻生活,以防他們夫妻感情越來越好。
第三,方鴻俊的媽媽把劉小雅當免費保姆使喚,根本不把她當人看。
早上要先起來做好三個人的早餐才能去上班,中午倒是在酒店吃,晚上回去還要做三個人的晚飯,往往要等到十點才能吃,老公加班啊,回來得晚,我就每天晚上餓着。
第四,方鴻俊的媽媽變本加厲,誣陷劉小雅精神有問題,把她困在了醫院裡,一步步把劉小雅逼到了崩潰。
劉小雅死得有多麼窩囊?她不僅為了一個惡婆婆和一個不值得的渣男犧牲了自己的性命,還坑慘了父母。
劉小雅死了之後,惡婆婆不但不反省不内疚,反而還想吞了兒媳婦所有的财産,明明房子是劉小雅的工資供的,她卻不肯分一分錢給劉小雅的父母。劉小雅的父母已經下崗了,又沒了女兒,該如何活下去?
小雅的父母屬于城市底層中老實巴交的下崗工人,平時吃低保,小雅活着時還能明裡暗裡接濟一下;現在女兒沒了,主要财路就斷了,房子沒法供,隻能等銀行給收回去。眼下隻剩下哭的份了。
劉小雅上趕着嫁,不僅毀了自己一生,還坑了父母,要不是何琳和另一個閨蜜仗義相助,他們根本拿不到一點兒錢,就算拿到了錢,唯一的女兒沒了,又有何用?
父母含辛茹苦養你長大,不是為了讓你因一個男人要死要活的,劉小雅愧對父母的養育之恩,是為不孝。
03.結婚不是兩個人的事情,一定要看對方的原生家庭。
心理學家武志紅在《家為何會傷人》中說:愛,就在這樣的循環中不斷地傳遞,從我們的原生家庭,傳遞到我們的新生家庭;我們與戀人之間的相處模式,也都是在重複我們與父母的相處模式。
血緣關系,是最難以拎得清的關系,也是最容易左右我們思想的關系。無論是男人還是女人,在配偶跟父母産生矛盾的時候,都可能會偏向父母,隻因孝道、養育之恩讓我們不可能不當回事。
結婚不是兩個人的事情,一定要看對方的原生家庭。如果對方的父母不接受你,想盡辦法為難你,你就最好不要去自取其辱,别指望男人為了你撐腰一輩子,那是他的父母,他沒那麼容易分得清。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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