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ft每日頭條

 > 生活

 > 關于包拯告誡子孫的文言文

關于包拯告誡子孫的文言文

生活 更新时间:2025-01-10 22:40:58

關于包拯告誡子孫的文言文(經典文言文賞析)1

原文

包孝肅公①家訓雲:"後世子孫仕宦②,有犯贓濫③者,不得放歸本家④;亡殁⑤之後,不得葬于大茔⑥之中。不從⑦吾志,非吾子孫。"共三十七字。其下押字又雲:"仰⑧珙刊⑨石,豎于堂屋東壁,以诏⑩後世。"又十四字。珙者,孝肅之子也。

注釋
  1. 包孝肅公:即包拯,他的谥号為孝肅。
  2. 仕宦(huàn):做官。
  3. 贓濫:貪污财物。
  4. 本家:指老家。
  5. 殁(mò):死。
  6. 大茔(yíng):墳墓,此處指祖墳。
  7. 從:聽從,服從。
  8. 仰:敬詞,無義。
  9. 刊:刻。
  10. 诏:告誡。
譯文

包拯在家訓中說道:"後代子孫為官從政,如果有貪贓枉法、以權謀私的,生前不準回歸老家;死後不能埋葬在祖宗墓地裡。不聽從我的志願的,就不是我的子孫。"家訓一共有三十七個字。包拯在家訓後面簽字時又寫道:"希望包珙把上面的文字刻在石碑上,把石碑豎立在堂屋東面的牆壁旁,用來告誡子孫後代。"家訓又多了十四個字。包珙,就是包拯的兒子。

關于包拯告誡子孫的文言文(經典文言文賞析)2

人物介紹

包拯:(999年一1062年),字希仁,廬州合肥(今安徽合肥)人,北宋名臣。

天聖五年(1027年),包拯登進士第。累遷監察禦史,曆任三司戶部判官及京東、陝西、河北路轉運使,後入朝擔任三司戶部副使。嘉祐六年(1061年),升任樞密副使。因曾任天章閣待制、龍圖閣直學士,故世稱"包待制"、"包龍圖"。

關于包拯告誡子孫的文言文(經典文言文賞析)3

嘉祐七年(1062年),包拯逝世,年六十四。追贈禮部尚書,谥号"孝肅",後世稱其為"包孝肅"。

包拯廉潔公正,不附權貴,鐵面無私,且英明決斷,敢于替百姓申不平,故有"包青天"及"包公"之名。後世将他奉為神明崇拜,認為他是奎星轉世。

出處

南宋·吳曾《能改齋漫錄》

啟發與借鑒

關于包拯告誡子孫的文言文(經典文言文賞析)4

包拯是我國古代清官的典型代表,他廉潔公正、剛直不阿、執法如山的形象,在中國可謂婦孺皆知。包拯晚年為子孫後代制定了一條家訓,與其他許多洋洋灑灑的家訓家規不同的是,包拯的家訓簡潔得隻有37個字,但這短短37字,卻是擲地有聲,振聾發聩。包拯的家訓,既是他對後人的訓誡,也是他一生品格的寫照。

包拯這個用生命與腐敗決戰到底的古代官員,受到了華夏子孫經久不衰的尊敬和愛戴,他的形象構成了中國古代官員執法精神的一座豐碑,這座豐碑至今仍然保持着令人難以逾越的高度。

(本文完)

想要了解更多精彩内容,快來關注“我愛文言文”。

,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查看全部

相关生活资讯推荐

热门生活资讯推荐

网友关注

Copyright 2023-2025 - www.tft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