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體育局印發《關于全面推行基層體育委員工作機制的實施意見(試行)》。
《實施意見(試行)》提出,到2022年底前,縣(市、區)全面推行基層體育委員工作機制,建立縣(市、區)、鄉鎮(街道)、村(社區)三級基層體育委員網絡體系。2025年,全省形成機制完善、治理有效、服務優化的基層體育委員工作體系。
《實施意見(試行)》明确了這些主要任務↓↓
明确基層體育委員組織構架
縣(市、區)體育部門設立基層體育委員工作總站,總站設站長、副站長,由縣(市、區)體育部門負責人兼任,統籌本轄區基層體育委員工作。鄉鎮(街道)設立基層體育委員工作站,分站設站長、副站長。每個行政村(社區)設立基層體育委員,人員實行選聘制。
明确基層體育委員工作機構職能
總站負責基層體育委員選聘、工作指導、組織管理等工作,建立基層體育委員工作網絡,組織制定年度場地設施建設、賽事活動和培訓計劃等。
分站接受鄉鎮(街道)黨委政府和總站的領導,做好轄區内基層體育委員管理、賽事活動組織、場地設施建設等體育服務工作等。
明确基層體育委員工作職責
基層體育委員按照總站和分站對體育工作的要求,收集、彙總、上報村(社區)年度體育需求,協助開展基層體育場地設施建設、使用、管理、維護,組織體育社會組織及社會體育指導員等社會力量,開展體育技能培訓、健身知識講座、全民健身賽事活動等體育公共服務。
明确數字化改革載體
圍繞省體育數字化改革部署,打造省級基層體育委員應用通用場景,各縣(市、區)根據實際設立“委員之家”“體育服務超市”等個性化場景,通過數字賦能提升體育智慧化服務水平,及時感知群衆運動健身的需求、訴求。
各設區市體育部門要加強指導,明确基層體育委員工作機制全覆蓋的時間表、路線圖;各地将基層體育委員相關工作經費納入本級财政年度預算;強化宣傳激勵,對成績突出的組織和個人給予褒獎。
《實施意見(試行)》自2022年9月30日起施行。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