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1号,
我國第一部專門、系統、完備
規範反有組織犯罪工作的法律——
《反有組織犯罪法》正式施行
這部法律為什麼重要?
真的能有效打擊“可怕的”有組織犯罪嗎?
本期《說法》特别邀請到
廣東省律師協會刑事法律專業委員會副主任
李桐樣律師
華南師範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王燕玲
為你解讀《反有組織犯罪法》
黑惡勢力的認定
廣東省律師協會刑事法律專業委員會副主任 李桐樣律師
李桐樣律師:首先如果一個團體的成員相對來說比較固定,然後實施的行為概括起來叫做吃 喝 嫖 賭 黃 賭 毒 全都沾了,坑 蒙 拐 騙 打 砸 搶,對當地的老百姓已經産生了一種危險,那麼這種情況就屬于惡勢力的犯罪,惡勢力犯罪是屬于有組織犯罪的一種。在有組織犯罪裡,還包括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犯罪、一些境外黑社會的組織,來中國境内發展組織成員、實施犯罪等等行為。
到底什麼是有組織犯罪?
有這四個特征即可認定有組織犯罪…
李桐樣律師:從專業角度講,有組織犯罪強調四個特征:組織特征、經濟特征、行為特征,以及危害性特征。通俗的解釋就是,第一,有組織,它有一個固定的上下級的關系 ;第二,錢,有固定的以犯罪所得的收入來源,套用一句話叫做“天不怕,地不怕,就怕黑社會有錢花”;第三,行為特征,暴力、威脅或其他手段等,數量多次,違法犯罪行為出于組織意思或利益,被組織認可;第四,危害性,針對當地的某個行業或者是某個區域的老百姓造成了極其惡劣的影響。如果性質特别嚴重,那就是黑社會性質組織,如果還未達到這個程度,有可能就是惡勢力的組織。
專門立法打擊有組織犯罪,
有必要嗎?
華南師範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王燕玲
王燕玲:有組織犯罪本身有嚴格的組織架構,所以它的層級非常穩定,最重要的是它可以通過指使團隊成員去實施一些違法犯罪獲取非法所得,在這個過程當中,可能會伴随着暴力脅迫的手段,更嚴重的狀态是它還會尋求保護傘,以幫助黑惡勢力犯罪做強做大,所以這種犯罪其實是極其嚴重的,我們要予以規制。另一方面,掃黑除惡已經進行了幾年的專項鬥争工作,在這種情況下予以立法化,可以保證我們掃黑除惡工作的常态化,接下來我們要打持久戰,掃黑除惡要常态化,這就是《反有組織犯罪法》立法的重要目的。
涉黑嫌疑人團夥作案,還人多勢衆
不是我不想舉報
是我害怕被打擊報複啊
國家出手,保護舉報控告有組織犯罪的單位和個人
王燕玲:《反有組織犯罪法》裡明确規定了有關的部門應該依靠或者是發動村委會或居委會,共同開展反有組織犯罪工作,村委會和居委會也應該在預防和懲治有組織犯罪方面,聯動其他的公安部門或其他的有關組織,共同開展工作。更重要的一點是《反有組織犯罪法》規定了國家依法對協助、配合反有組織犯罪工作的單位和個人給予保護。也就是說國家鼓勵去進行舉報控告這種行為。
我們可以看出新頒布的《反有組織犯罪法》
對于涉黑惡舉報控告者的保護還是相當注重的
而在黑惡勢力預防和源頭治理方面
還有很多有力舉措
反有組織犯罪法:嚴格審查基層換屆選舉資格
李桐樣律師:在培育打擊涉黑惡行為的基層組織方面,《反有組織犯罪法》中可以用六個字來概括,一是全面性,二是獨創性。
第一是全面性。其實我們國家之前對掃黑除惡工作就很重視,但是之前主要是以公檢法等司法機關來進行打擊為核心,而《反有組織犯罪法》第二章,專門制定了關于預防和治理章節,它強調除了司法機關之外,很多部門,比如民政部門、教育部門、金融機構、電信、互聯網等部門都有義務參與打擊黑惡勢力。
第二,獨創性。最大的一個獨創性體現在民政部門,它對村委會、居委會的負責人候選資格有審查義務,從源頭上保證合格的候選人才有機會當選村委會、居委會等基層組織的負責人。
李桐樣律師介紹,民政部門發現候選人有類似于有組織犯罪案底的,要主動地處理或者向有關的公安機關進行報告。俗語說,不要拿豆包不當幹糧,但是如果這個豆包本身就是有毒的、變質的、有害的、發黴的,它就不能夠成為幹糧。這樣就能從源頭上最大限度地保證真正品行良好、願意為老百姓服務的人,當選為村委會、居委會的負責人,從源頭上進行治理。
可是如果我并沒有拿錢
隻是給好兄弟幫幫忙
不算犯罪吧?
警惕!别讓自己成為黑惡勢力幫兇
李桐樣律師:你明知道實施的是違法行為,還為黑惡勢力搖旗呐喊,這種按法律術語叫做“積極的參加者”,一般在司法實踐中,有三次以上類似的行為,就可以定性為積極參加者。既然是積極參加者,按照《反有組織犯罪法》就會受到相應的法律追究。所以我們要加強法治意識,不該做的事情切記不要做,千萬不要抱有這種僥幸的心理。
其實我們說黑惡勢力就像野草一樣
特别怕他死灰複燃
打完之後怎麼防止死灰複燃?
打财斷血,絕不讓黑惡勢力死灰複燃!
王燕玲:在案件審理階段,《反有組織犯罪法》從人的角度和錢的角度都有一些新的亮點的規定。在人的角度,涉嫌有組織犯罪的犯罪分子要假釋,必須省一級的相關部門審批才可以,其次案件審理過程中,對有組織的成員,一般是分别羁押,甚至可以異地羁押,最大限度地防止偵查的過程受到人為的破壞。從錢的角度,如果有證據證明有組織犯罪已經成立,并且有很多違法所得,但是犯罪嫌疑人,無法說清楚來源,一般就認定為是犯罪所得,可以予以追繳和沒收,這一亮點規定,彰顯了國家打财斷血的決心。
李桐樣律師:不讓黑惡勢力死灰複燃還延伸體現在案件審理結束後。在罰金上,對有組織犯罪的罰金會非常高,可能會比以前高出幾個檔次。在收入管理上,有涉黑涉惡案底的人出來後,國家會幫教,但是因為有過案底,《反有組織犯罪法》規定,一般要求五年内,經過市一級的公安機關批準,定期向有關的機構申報财産、收入來源,防止利用一些違法手段獲得明顯不合适的收入。在就業上,如果開辦企業或者擔任某企業高管,也要及時向工商部門或者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進行申報,最大限度地防止犯有組織犯罪的人死灰複燃。
王燕玲:除此之外,如果對于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組織領導和骨幹成員,在案件辦理的過程中,要求嚴格适用比如取保候審、不起訴、緩刑、減刑、假釋,以及監外執行,可以防止有組織犯罪在取保出來後,可能對被害人實施打擊報複、影響偵查機關對案件的偵查、甚至影響證據的毀失和滅失,所以其實對這種案件我們的辦理更加嚴格,某種程度上,能夠更加嚴厲地打掉這個黑惡勢力。
對于有組織犯罪
不嚴懲不足以平民憤
光天化日 難留污濁腌臜之輩
朗朗乾坤 豈容雞鳴狗盜之徒
《反有組織犯罪法》一定會成為激濁揚清
打擊邪惡的一部利器
對此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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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廣州市司法局
支持單位:廣州市法學會、廣州市律師協會
制作單位:廣州市廣播電視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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