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語文課我們都有作文課,現在也有,不過名稱改變了:一二年級叫做寫話;三四五六年級叫做習作;七八九年級叫做寫作。雖然名稱有些不同,但是終究都還是作文。其實這種叫法的變化是源于《語文課程标準》,《語文課程标準》是國家對基礎教育階段語文課程進行基本規範的綱領性文件,是編寫語文教材、組織 語文教學、進行語文課程與教學評估以及考試命題的依據。
很多家長在家裡輔導孩子的寫作感到很迷茫,三年級的孩子作文應該是什麼樣的水平?三年級的習作要求多少字?内容上又有什麼要求呢?其實我們可以通過語文新課程标準中的要求,來确定孩子應該具備什麼樣的水平。
新課程标準中把小學分為了三個學段,第一學段是一二年級,第二學段是三四年級,第三學段是五六年級。三年級處于第二學段,該學段的課程目标中對習作的要求如下:
1、 留心周圍的事物,樂于書面表達增強習作的自信心。
2、 能不拘泥形式地寫下見聞、感受和想象,注意表現自己覺得新奇有趣的或印象最深、最受感動的句子。
3、 願意将自己的習作讀給人聽,與他人分享習作的快樂。
4、 能用簡短的書信便條進行書面交際。
5、 嘗試在習作中運用自己平時積累的語言材料,特别是新鮮感的詞句。
6、 根據表達的需要,使用冒号、引号。
7、 學習修改習作中有明顯錯誤的詞句。
8、 課内習作每學年16次左右。
三年級習作要求解讀三年級習作的目的要求是:
1、樂于用書面語言表達自己的見聞、感受和想象;
2、能寫内容較具體的片段,修改明顯的錯誤的詞句;
3、課内習作每學年16次左右,小練筆學期30次左右,40分鐘完成不少于300字的習作。
解讀:樂于書面語言表達自己的見聞、感受和想象,如何做好這一點呢?其實每次習作前,教材都有和習作内容相關的口語交際内容,可以讓孩子先練習動口把事情說清楚,再把口語轉化成書面語,降低習作的難度,需要注意的是,寫作的目标是自己的見聞、感受和想象,所以在平時的訓練中要注意孩子的觀察能力培養(見聞)、個人體驗見解能力的培養(感受)和想象能力(想象)的培養。有側重點地去引導孩子說一說,逐步實現由說到寫的過程。
能寫内容較具體的片段,這裡的較具體是動用自己的多種感官系統,把一件事,或一處景物、一個人寫具體。比如:一二年級寫春天,孩子們可能寫“春天真美啊!”到了三年級,我們就要寫具體,把所見、所聞、所感寫清楚。而且三年級上冊會學習修改符号,寫作完成後應該利用修改符号修改明顯錯誤的地方。
習作的次數每學年16次左右,也就是一學期8次左右,其實就是一個單元一次習作。除此之外,還應該給孩子小練筆的作業,關于小練筆,不必要求字數,可以是幾句話,甚至是一句話,小練筆的素材來源主要是課本,比如學習了課文中某段文字總分的結構,就可以進行總分結構的小練筆,甚至是比喻、拟人、排比等修辭方法的小練筆訓練。正常的習作,不論是時間還是字數應該是有要求的,一般來說,三年級習作40分鐘的時間内要完成不少于300字的習作内容。
三年級習作的内容的要求是:
1、通過觀察(抓住特點)寫一段内容較具體的片段;
2、用一段連貫的話寫下來,字數不少于300字;
3、能根據提供的詞語展開想象,書寫内容豐富的語段。
解讀:關于内容的要求,在目标解讀中,我們已經提到如何較為具體的描寫,另外在寫一段内容具體的片段時還要能夠抓住特點來寫,圍繞一個意思來寫。還應該能夠運用給出的詞語展開想象,書寫一段内容豐富的語段。
三年級習作的形式的要求是::
1、仿寫練習:連句成段;
2、修改練習;
3、結合閱讀仿寫、擴寫、續寫練習。
解讀:在寫作的形式上,三年級可以采用仿寫,但是不能是抄襲,仿寫也是仿寫的習作的形式或者表達的技巧,之前就有三年級學生仿寫,把“母雞下蛋”仿寫成“公雞下蛋”的笑話,仿寫不是抄襲,更不是更改個主人公的名稱。
總之,三年級習作處于起步階段,要保護好孩子的寫作興趣,不可過早地進行拔高訓練,隻需要按照新課程标準的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内容完成習作内容即可,另外還要注意字的書寫,因為字的好壞對習作的應該是非常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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