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咬文嚼字、百姓周刊
在由華東師大文學研究所、上海市語文學會等舉辦的“中文危機與當代社會”研讨會上,與會專家嚴厲批評當下漢語使用的混亂,已經由局部蔓延到了整體,由個人推及到了社會,由暫時發展成了長期。
沒想到,
一張小小的第二代身份證,
竟被漢語言專家們
挑出了四個值得商榷的語病。
挑語病的
是上海《咬文嚼字》編輯部的專家。
不過這一咬文嚼字,把小編着實吓了一跳,
趕緊翻出身份證對照,
一看,還真是
二代身份證有四大語病
NO.1
“二代證”印有照片的一面
有“公民身份”字樣,
而另一面則印有
“居民身份證”五個大字。
那麼,
持證人的身份
到底是“公民”
還是“居民”?
須知,
這是完全不同的兩個法律概念。
NO.2
“公民身份号碼”表達不妥,
因為“身份”不具有數字性,
隻有“公民身份證”
才能被編成一個個号碼。
NO.3
用“出生”來指某年某月某日,
屬于不規範。
“出生”
包含了出生地與出生日等要素,
若要指具體的生日,
就隻能寫明是“出生日”。
NO.4
持有長期有效身份證的人,
其“有效期限”标注為
"從某年某月某日到長期”。
“長期”是一個過程,
不是臨界點,
沒有“到長期”一說
《咬文嚼字》主編郝銘鑒說,
看到如此錯誤百出的
用語、用詞、用字的混亂狀況,
真的内心十分蒼涼。
這四大語病,
後三個是技術性的,
第一個居然
混淆了公民和居民的概念,
可是大問題。
用了七八年,
居然沒想到。
身份證出錯,
盡管不是第一次,
還是讓人吃驚。
“居民”是指居住在一國境内,
受該國管轄的人。
居民不僅包含本國人,
還包括外國人、多國籍人和無國籍人。
“公民”卻是指具有一個國家國籍,
并根據該國的法律規範享有權力和義務的自然人。
不錯,
我國一直使用“居民身份證”這個概念,
就連2003年所頒法律也稱為《居民身份證法》,
所以在未改為公民身份證法之前,
身份證上印“居民”,談不上違法。
可是身份證畢竟不是同義詞詞典,
完全沒有必要正面、背面各印一詞,
何況二詞内涵上大有差異。
除了上述語病,
二代身份證還被指存在着
巨大的設計缺陷——
将原本可以集中印在一面的居民身份信息
(一代證就是這樣),
分别印在了正面和背面。
一位名叫曾新東的公民算了一筆賬:二代證複印時需要雙面複印,比複印一代證成本高出一倍,按年人均複印身份證5次、每頁平均0.4元估算,年人均多花複印費2元,再按照16歲以上人口約有9億人,約十分之一的人有複印需求計算,二代證全國每年多支出複印費就是兩億元。
如果不是專家較真,
恐怕很多人都會習焉不察,
很難注意到自己随身攜帶
且經常使用的身份證,
竟然是一個不折不扣的“語病大王”。
客觀地講,專家的意見是負責任的,
希望第三代身份證
不會再犯這種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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