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兵相合奇兵制勝?作者:中國人民大學國學院教授 黃樸民,下面我們就來說一說關于正兵相合奇兵制勝?我們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這個問題吧!
作者:中國人民大學國學院教授 黃樸民
《左傳·成公十二年》有言:“國之大事,在祀與戎。”西漢陸賈也說:“居馬上得之,甯可以馬上治之乎?且湯、武逆取而順守之,文武并用,長久之術也”。可見,文治與武功,是構成國家政治生活的主體内容,而《論語》與《孫子兵法》所代表的正是文治與武功方面的理論指導之典範。它們既彼此獨立,又相互補充,“同歸而殊途,一緻而百慮”,遂使得中國古代的經國治軍活動能夠長期穩定有序地順利進行,并為今天的人們從事各類活動提供了彌足珍貴、足資啟迪的曆史文化資源。
西周末年史伯嘗雲:“夫和實生物,同則不繼”,如果将《論語》與《孫子兵法》放在一起作通盤的分析,我們可以發現,它們之間的差異,恰好能夠體現中國優秀傳統文化“和而不同”的優勢互補。這具體表現為以下幾點:
崇尚道德與追求事功的統一
儒家“留意于仁義之際,祖述堯舜,憲章文武”,作為其代表作的《論語》,其主導的價值取向自然是崇德尚仁,恥于言利。所以它主張“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強調“放于利而行,多怨”,反映出較為強烈的道德至上的傾向。而《孫子兵法》的主導價值取向則是承認功利,追求功利,主張以盡可能小的代價去換取最大的利益,“利”就像一根紅線一樣,貫穿于孫子的整個用兵指導思想,成為其指導戰争的根本動機,為此,其汲汲提倡“兵以詐立,以利動,以分合為變”;主張“非利不動,非得不用,非危不戰”,“合于利而動,不合于利而止”;把“兵不頓而利可全”視為從事戰争的理想境界。應該說,《論語》宣揚“仁德”與《孫子兵法》鼓吹“功利”,兩者均有一定的曆史合理性,但也不無其思維方法上的偏頗性:于前者不免乎“博而寡要,勞而少功”,“迂遠而闊于事情”之譏诟,于後者,則多少有隻求達到目的而不擇手段的局限,無怪乎後代有些人要斥責《孫子兵法》為“盜術”,認為“武稱雄于言兵,往往舍正而鑿奇,背信而依詐……故《詩》、《書》所述,《韬》、《匮》所傳,至此索然無餘澤矣”。話雖偏激,但多少言中了《孫子兵法》本身所存在的問題。所以隻有将兩者有機地加以結合,取長補短,讓它們“相滅亦相生”“相反而皆相成”,方能使經國治軍的實踐活動得到最好的理論指導,始終保持着健康發展的方向。
實施德治與推行法治的和諧
儒家“出于司徒之官”,“助人君,順陰陽,明教化”是它的重要特色。因此推崇德治、王化,主張教化民衆,使廣大民衆歸心于仁,提倡通過道德修養來規範約束人們的思想行為,最終實現天下大治,乃是其學說的必有之義。這種治國馭民的基本理念,在《論語》一書中有着非常集中的體現。所謂“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衆星共之”;“志于道,據于德,依于仁,遊于藝”;“君子無終食之間違仁,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雲雲,即是這方面的突出主張。而古代兵刑一體,《漢書·刑法志》具體叙述兵制與法律之由來,稱道:“聖人因天秩而制五禮,因天讨而作五刑。大刑用甲兵,其次用斧钺;中刑用刀鋸,其次用鑽鑿;薄刑用鞭撲。大者陳諸原野,小者緻之市朝。”說明兵學與刑法同源,兵家必定講求法治。所以,《孫子兵法》基于兵刑同源一體的文化淵源,從敵我雙方生死角逐的層面考量,十分注重法治的地位與作用,将“法”與“法令孰行”列為決定戰争勝負歸屬的“五事七計”之一,強調“修道而保法”,“治亂,數也”;主張“令素行以教其民”,從而在治軍和作戰中凝聚軍心士氣,達到克敵制勝的目的。
《論語》與《孫子兵法》對“德治”與“法治”關注側重點的不同,結合在一起,恰好完整地體現了經國治軍所應遵循的正确方向,既立足于“法治”,又補充于“德治”。道理很簡單,沒有以“法治”為手段的“德治”,往往會流于形式,不能産生實質的效用,用孟子的話來講,就叫做“徒善不足以自存”;而沒有以“德治”為基礎的“法治”,則往往會失去正确的方向,同樣不能發揮積極的功能,“徒法不足以自行”,即所謂“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
講求中庸守恒與推重詭詐權變的協調
中庸守恒是儒家對待事物運動規律的一般看法。對儒家而言,講求原則性,注重穩定性,是其積極追求的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旨趣所在,即所謂“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變,道亦不變”。作為儒家學說的奠基之作《論語》,自然要充分反映這個重要特色。因此,它一再強調凡事要堅持大經大法,做到不偏不倚,無過無不及。所謂“中庸之為德也,其至矣乎”;“吾道一以貫之”;“三軍可奪帥也,匹夫不可奪志也”雲雲,就是其“極高明而道中庸”的具體寫照。《孫子兵法》則根據軍事鬥争的特點,而合乎邏輯地推重奇谲權變,主張兵不厭詐,計出萬端,靈活機動,因敵制勝。強調“兵者,詭道也。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近而示之遠,遠而示之近”;“善動敵者,形之,敵必從之;予之,敵必取之。以利動之,以卒待之”;“水因地而制流,兵因敵而制勝。故兵無常勢,水無常形,能因敵變化而取勝者,謂之神”。與此相聯系,對“經”與“權”側重點關注的不同,使得《論語》更緻力于德行操守的養成,而《孫子兵法》尤其熱衷于謀略智術的修煉。應該說,這兩種傾向都是人生大智慧的表現。因為,堅持原則,“允執其中”,是經國治軍走向成功的基本前提;而因時變化,“因利而制權”,則是經國治軍走向成功的必要條件。從這個意義上說,《論語》與《孫子兵法》的相輔相成,渾然一體,可謂是原則性與靈活性的有機統一。
總之,《論語》與《孫子兵法》,一文一武,構建了中國古代曆史上經國治軍的最好方略,它們并存而共榮,相形而益彰,成為人們體認智慧的不竭源泉,追求成功的高明向導。這種價值,并不因時光的流逝、社會的變遷而有所減損,所以,在今天重溫這兩部不朽之作所蘊含的文韬武略,正确地認識兩者之間的異同并加以恰當合宜的互補,依然是十分富有意義的一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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