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場圍繞如何保護未成年人權益的讨論在從事青少年維權工作的專家中展開。話題的焦點是如何為受到性侵害的青少年提供切實的幫助。
“孩子受到性侵犯的時候,我們怎樣才能幫助他們把傷害降到最低點?”研讨會的組織者、青少年熱線的張平老師首先向與會者講述自己的困惑:“一個多月前,一個江西女孩來電話,說是11歲時被老師強奸,後來盡管老師已經結婚生子,可還是有别的學生不斷地受到傷害。現在她已經16歲了,卻因為遲遲沒有來月經遭到别人的恥笑。”
“為什麼不把這件事情告訴家裡,去法院告他呢?”張平問。
“老師,我的一個同學就是因為把事情告訴了家裡,家裡不允許她繼續讀書。我還想讀書。再說,老師的妻子和孩子都是無辜的,如果告他,他的家就會破碎了。”善良的女孩說。
張平不知如何是好:“我隻能在電話裡給她安慰,可什麼樣的實際幫助才能幫助她解決問題呢?”
“症結就是,青少年被侵害的事情發生以後,我們該如何處理。”中國公安大學副教授王大為說:“我也遇到過這種情況。一個女孩被7個男孩輪奸了,她不敢告訴任何人,惟一傾訴的對象就是自己養的小貓,一說就是兩三個小時。”
中國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專家委員會副秘書長劉淑玫表示,現在,已經到了正視這個問題的時候了,要加大力度去解決。劉淑玫認為,首先應該從教育入手,重視對孩子的性教育。盡管我們現在從小學五六年級就開設生理衛生課,中學也有這門課,但老師一般對此比較輕描淡寫,孩子得不到應有的性教育,許多問題在半懂不懂的情況下發生了;其次是認真考慮女童和少女的安全保護問題,并在社會上進行廣泛的宣傳,讓孩子有保護自己的意識,也對成年人提出警告,盡量減少悲劇的發生。
青少年法律咨詢熱線的負責人佟立華律師認為,目前社會的大環境,性侵害的被害人仍然比較多地遭到歧視,盡管他們是無辜的。目前法院對未成年人的案件是不公開審理的,但沒有對公安部門提出不公開偵查未成年被害人案件的要求。他呼籲,應該在保證未成年人隐私權的情況下辦理此類案件。
王大為教授說,我們應該建立一個社會保護鍊。不僅告訴孩子在生活中注意些什麼,告訴他們這樣做會有什麼樣的危害,更應該建立一個過渡機構,把保護落到實處。他建議,應該将民間和政府的保護機構建立密切的銜接,因為公安部門不可能24小時保護受害的孩子,最好有這樣一種社會機構,一旦發生這樣的事情,除了公安部門介入以外,還應該有機構的工作人員随行,對孩子進行心理安慰,減輕孩子的壓力,避免其他問題的發生。如果孩子提起訴訟,這個機構還可以暫時收容孩子,為孩子提供各方各面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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