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擊文末小程序,免費咨詢法律問題】
即便你不是一個生意人,你也會在日常簽署很多文件。比如你租房子要和房東簽個租房合同,找朋友借點兒錢會給人寫個借條,買個保險,辦個寬帶或者信用卡要簽密密麻麻的粉聯,掃個共享單車也需要勾選同意服務合同,那麼霸王合同是什麼,怎麼認定是霸王合同?
網友咨詢:
霸王合同是什麼,怎麼認定是霸王合同?
天津勝碩律師事務所闫文端律師解答:
所謂“霸王合同”,指的是在商品交易中,提供格式合同的一方利用其具有壟斷地位、交易優勢,或在經濟上的明顯強勢,在制定格式條款時違反公平原則,以單方聲明或其他方式規避自己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加重交易對方的責任或限制、排除對方的合法權利。
霸王合同一般具有以下共性:
1、減免責任,逃避經營者應盡的義務;2、違反法律規定,任意擴大經營者權限;3、排除、剝奪消費者的權利;4、權利義務不對等,任意加重消費者責任;5、利用模糊條款掌控最終解釋權。
天津勝碩律師事務所闫文端律師解析:
“霸王合同”一般具有如下三個特征:
第一,該類合同的表現形式多為制式合同,即含有格式條款的合同,也有人稱之為格式合同。《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格式條款是當事人為了重複使用而預先拟定,并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商的條款。”格式合同在經濟生活領域較為常見,如國有土地使用者與縣以上人民政府簽訂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各類貸款合同、保險合同等。
第二,提供制式合同的一方具有明顯的交易優勢,即具有壟斷地位、優越條件或經濟強勢。如金融領域、通信領域、能源領域内的各類消費服務合同均為格式合同,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均具有壟斷經營地位。
第三,合同中的格式條款違反公平原則,内容多為減輕或免除己方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或限制排除對方權利。如開發商往往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填寫“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屋面使用權歸出賣人所有”等,單方面排除買受人的合同權利。格式條款可以節約合同雙方談判成本,實現交易規則與交易條件的統一,提高交易效率。但無疑也給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利用自身優勢,強迫對方接受不平等交易條件,損害相對方利益,提供可乘之機。
闫律師系天津市律師協會會員,是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會員。有多年處理疑難複雜案件的經驗,為委托人解決糾紛,受到客戶的好評。
,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