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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迫交易等犯罪案

生活 更新时间:2024-11-26 08:55:04

[閩南網]

常年盤踞電子市場強迫被害人買手機;涉案一團夥涉及強迫交易62次,交易金額約28.4萬元

盤踞中關村強迫交易 六個團夥50餘人獲刑

強迫交易等犯罪案(盤踞中關村強迫交易)1

王維剛等團夥在海澱法院接受審理。北京高院供圖

50餘人長期盤踞在北京中關村電子市場,通過“軟暴力”手段強迫被害人購買手機等電子産品,逐步形成6個涉黑團夥。昨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終審宣判,以強迫交易罪,判處王維剛等50餘被告人有期徒刑5年至1年6個月不等。警方發現,此類團夥實施強迫交易的違法犯罪流程基本類似,可分為“三步走”,提醒市民小心上當。

新京報訊 長期盤踞在中關村電子市場區域内,以低價攬客到店,并通過“軟暴力”手段強迫被害人購買手機等電子産品。昨天,北京市高院發布消息稱,一中院終審維持海澱法院一審判決,以強迫交易罪判處王維剛等6個團夥50餘被告人有期徒刑5年到1年6個月不等。

中關村六團夥強買強賣終審獲刑

此次宣判的六個犯罪團夥在犯罪事實和手法方面較為相似,海澱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犯罪團夥一般分為三個層級,分别為出資人層級、店長層級和店員層級。在形成較為固定的組織後,最終通過“軟暴力”強迫被害人以繼續交款或更換低端型号商品形式完成交易。

海澱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王維剛等人租用鼎好、E世界等市場内店鋪,在中關村電子市場内采用誘騙、威脅等手段多次實施強迫交易犯罪,一方面直接侵害了顧客的合法權益,強迫多名被害人違背真實意願購買手機;另一方面,嚴重擾亂了中關村電子市場的正常交易秩序,給中關村電子市場的整體形象造成了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王維剛等團夥被依法認定為惡勢力

法院一審認為,王維剛等已形成較為固定的犯罪團夥,其犯罪行為手段惡劣、危害嚴重、影響廣泛,符合惡勢力的基本特征,應依法認定為惡勢力犯罪。最終,海澱法院判處50餘被告人有期徒刑5年到1年6個月不等,并處罰金5萬元到1.5萬元。一審宣判後,四起案件的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訴。

二審法院認為,上述被告人在海澱區中關村電子市場内以誘騙、威脅手段銷售手機,造成了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應認定為惡勢力。一審法院認定事實清楚,證據充分,量刑正确,二審法院均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王維剛因強迫交易罪終審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其他成員分獲4年6個月到1年6個月不等的刑罰。

■ 揭秘

線上線下兩種銷售模式

初中畢業的被告人王維剛是中關村鼎好電子城B1868、B1848-5和中關村E世界C620三個店的老闆。據他供述稱,三個店有統一的财務和庫管人員,三家店店長分别是馮帥、李超和田亮亮,三個店長的工資均為所管理店鋪總利潤的8%;每個店鋪配有銷售人員,工資為每月1000元底薪再加上個人銷售總利潤20%的提成。

王維剛團夥的銷售方式有兩種:一種是正規銷售,開門營業接待過路的顧客;另一種是在閑魚網或者轉轉網等網站上發布低價轉讓二手手機信息,将感興趣的顧客約到店面交易。“等顧客付款後再告訴他這是合約機或者定制機,需要再交一筆錢才能拿走……”王維剛表示,銷售員所說的刷機等理由都是虛構的,目的就是讓顧客多花錢。

王維剛等強迫交易62次

店長馮帥2015年開始跟着王維剛賣手機。“顧客在交完第一筆款後,如果情緒比較激動或者要報警,就給他退錢,如果顧客好說話就不退錢,讓他再添錢買新手機。銷售員最開始給顧客看的在網上銷售的二手手機都不是合約機或者定制機,之所以這麼說就是為了讓顧客不買二手手機,誘使他以高于市場價購買店裡的全新手機。但銷售員最終賣給顧客的所謂全新手機都是翻新機,而且一般都會比市場價貴不少。”馮帥表示。

根據法院查明,王維剛的店鋪共涉及強迫交易62次,交易金額共計人民币284286元。

■ 講述

被害人:“不買他們就說弄死我”

在北京工作的張先生2018年曾有過一次被王維剛團夥強迫交易經曆。“2018年4月,我在閑魚網上看到一部32G三星S7手機在出售,與對方約定2018年4月19日18時左右在愛奇藝大廈交易,價格650元。”張先生回憶,其到達約定地點後被帶至鼎好電子城一家店鋪,一男子拿出手機讓其驗貨,張先生微信付款750元。後該男子讓其填寫了手機過戶單,将手機交給他同事去辦過戶。

過了一會,該男子又拿出合約話費套餐的單子讓其選擇,說這個手機是合約機,需要補交話費。張先生當時感覺被騙,不同意交費并欲放棄之前所交的750元離開,但對方不同意,這時幾個男子坐過來強迫其購買并聲稱要“弄死他”。張先生無奈隻能通過螞蟻借款向對方付款3500元後購買了一部三星S7。經辨認,張先生指認出強迫交易的男子,來自王維剛團夥。

根據在案證據,僅王維剛一個團夥,強迫交易受害人達62人,單筆被強迫交易的金額從1400元到9800元不等。

■ 相關新聞

中央掃黑除惡督導組在密雲等四區開展下沉督導

新京報訊 自6月11日起,中央掃黑除惡第11督導組分為4個下沉督導小組,分别到北京市密雲、平谷、懷柔、通州4個區開展為期2天的下沉督導。這次下沉督導将重點圍繞政治站位、依法嚴懲、綜合治理、深挖徹查、組織建設、組織領導6個方面進行,主要采取聽取彙報、個别談話、調閱資料、案件評查、深入基層一線走訪調研、明察暗訪等多種方式開展督導。

各督導小組指出,下沉督導的主要目的是深入貫徹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決策部署,牢牢把握專項鬥争正确政治方向,發現問題、分析問題、推動解決問題,推動地方立足“穩”這個大局,以專項鬥争為牽引,切實維護好一方平安穩定;充分發揮督導“撬動”作用,幫助督導地方總結經驗、發現問題、完善措施,有針對性地調整完善鬥争策略,确保專項鬥争取得勝利;順應人民群衆呼聲,推動政法機關繼續将打擊鋒芒對準人民群衆深惡痛絕的黑惡犯罪,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推動基層基礎不斷夯實,不斷提高人民群衆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及時發現問題,糾正偏差,确保專項鬥争始終在法治軌道上運行。

根據安排,中央掃黑除惡第11督導組督導進駐時間為1個月。督導進駐期間(2019年6月1日-6月30日)設立專門線索舉報電話:010-84241320,專門郵政信箱:北京市B012001号郵政專用信箱。督導組受理舉報電話時間為每天8∶00-20∶00。根據黨中央、國務院要求和督導組職責,中央掃黑除惡第11督導組主要受理北京市涉黑涉惡方面的來信來電舉報。其他不屬于受理範圍的問題,将按規定交由被督導地區、單位和有關部門處理。

此外,全國掃黑辦智能化舉報平台已正式上線。舉報人可通過掃描專用二維碼、網上搜索“12337”或者點擊中國長安網、中央政法委長安劍微信公衆号和微博等舉報鍊接,就可随時随地、方便快捷地登錄舉報平台。一次舉報隻需填寫舉報人、被舉報人、黑惡勢力違法犯罪情況和“保護傘”情況4大類信息,一般情況下,隻需3分鐘即可完成,提交成功後全國掃黑辦即可及時受理。

新京報記者 王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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