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析療法是尿毒症緊急搶救時的一種重要方法,應用于尿毒症的臨床治療過程中,透析方法都無絕對禁忌症,臨床一般從患者病情、經濟條件等各個方面綜合考慮而選擇的治療尿毒症的方式,所以一般尿毒症的透析時間也是根據你的身體實際情況決定的,下面就具體了解一下。
急性腎功能衰竭、尿毒症少尿或無尿超過24~48小時,并具備下列條件者即可進行透析治療:
1、明顯惡心、嘔吐、精神不振,輕度煩躁、肺水腫或意識障礙。
2、血尿素氮21.4mmol/L或天天上升9mmol/L。
3、HCO315mmol/L
4、血肌酐442μmmol/L。
5、血清鉀6.5mmol/L或心電圖有高鉀血症表現者。
6、誤輸血或其他原因所緻溶血、遊離血紅蛋白12.4mmol/L。
尿毒症患者透析治療時的注意事項
1.規律透析:患者透析時應選用一次性透析器,以減少感染的機率,并且應規律透析,每周應進行2次~3次,每周透析時間不應少于12小時。
2.控制血壓:血壓過高的尿毒症患者在進行透析治療時,對患者的心髒以及血管等非常不利,可引發腦出血,因此患者應警察測量血壓,及時遵循醫囑服用藥物。
3.減少食鹽的攝入:進行透析治療的尿毒症患者每天所吃的鹽不要超過2克,應做到清淡飲食,不吃辣椒,戒煙酒,不熬夜等。
4.控制飲水量:患者透析治療期間過多的飲水可增加心髒的負擔,從而導緻血壓難以控制。另外,患者在透析期間每天的體重增加不要超過1公斤,而過多的飲水可使體重增長,因此要控制飲水量。
如果患者腎功能惡化速度緩慢,飲食操控良好、尿毒症症狀不明顯,血壓操控穩定、沒有明顯心血管并發症,貧血和甲狀旁腺功能亢進經藥物治療能得以操控,那麼就沒有必要透析治療,所以是否需要透析以及透析時間間隔需要具體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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