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HR和企業,保證工資算對了,其實是一件很基本的事情。但很多HR在薪酬實操的時候,都會遇到一些實務問題:這一天天的,工資到底該怎麼算呢?
大多數公司都實行月工資制,但每個月的工作天數又是不一樣的。考慮到周末或者法定節假日,勞動天數的差異會更大一點,比如2016年2月有29天,扣除春節3天法定節假日和8個周末,實際工作日隻有18天。而2015年12月有 31天,減去8天周末是23天。
遇到這些情況,究竟應該算多少錢?扣一天工資或者發一天加班費,我們應該按照什麼标準來做呢?
2008年,勞社部出台了一個文件,文件規定:每年标準工作日應該是250天,平均到每個月應該是20.83天,但11天法定節假日不能剔除需要進行算薪。所以計薪日會比工作日要多一些,計薪日就應該 用250天加11天,即261天,平均到每個月就是21.75天。這就是月薪除以 21.75計算日薪算法的由來。
也即是說,如果要扣員工一天工資,或者給員工算一天的加班費,都應該用月薪除以21.75作為标準,并且法定節假日當天要算工資。
關于正算法和反算法,一直以來大家都比較困惑:到底什麼時候用正算法,什麼時候用反算法?
舉個例子:有一位新入職的員工,如果本月入職5天,當月一共20個工作日,我們是按照5天的工作日給算工資,還是按照21.75-15=6.75天來計算呢?
如果按照出勤天數來計算,這就是正算法;如果按照缺勤天數扣除工資來計算,就是反算法。我們每個月都不可能正好是21.75個計薪日,所以用這兩種算法算出來的結果肯定是不一樣的。這就是正算法和反算法的由來,而且從2008年勞社部文件出台之後,就有了正算、反算法兩者的争論。
但需要說明一點的是,無論是正算法還是反算法,都是合法的。至于具體用哪種形式,公司可以自行規定,但是有些操作細節需要大家注意:
01單純的正算法 當月出勤天數是包括了員工入職、在職時含的法定節假日。要是用單純的正算法,你會發現如果這個月是23天,這個員工是新入職的,而且也真的工作滿了一個月,可能公司要付的工資會超過一個月的工資。雖然看起來公司有點吃虧,但肯定可以接受,在操作上也是可行的。
02單純的反算法 用反算法結果可能就不一樣了。比如說這個月有23天,員工隻入職了1天,缺勤22天,如果用反算法就會出現員工工資為負的尴尬局面。在實際操作當中,有兩種解決方法:一種是直接給員工默認出勤為零,不給他算工資,也不讓他倒找錢;另一種是,一旦出現入職時間是1天或者2天的情況,就按照正算法來算。所以說,可能就不是單純的反算法了,它在條件适當的時候,會引用正算法。
03按照入離職情況計算 比如入職人員按照正算法,來幾天算幾天工資;離職人員按反算法,缺勤了幾天就倒扣幾天,這樣聽起來好像也合理。不過單純正算法和反算法的弊端,都有可能出現,所以隻按這種方式來執行也會比較難。
04按照計薪天數來計算 一般情況下按照正算法,當這個月計薪天數大于21.75,而員工出勤也大于 21.75的時候,就用反算法來算。這時就會出現兩種情況:一是在21.75臨界點的時候,正算法和反算法的計算方式結果會有差異,21天工作可能會比22天工作拿到的還會多;二是同樣反算法的弊端也有可能會出現。
05按照員工實際的計薪日來計算 也可以按員工實際計薪日算,員工在當月實際計薪日小于11天的時候,就用正算法;計薪日大于 11天,就用反算法。為什麼會選擇11天呢?因為11天是21.75中間的整數天數。這種方法比較簡單也容易操作,不需要顧及當月有多少計薪日,也不需要管它是入職或者離職,隻判斷計薪日有多少天,就選擇哪種算法就好了!
具體可參考下圖: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的算法或多或少也都會存在一些瑕疵,問題根源并不是21.75導緻的,而是因為每個月天數不一緻。月工資計算本身并不完美,但因為月工資計算也有很多優勢,所以大多數公司還是采用了月工資制。
在實際工作中,經常會有員工會來咨詢HR算法的公平問題,HR小夥伴們以後可以這樣解答:
工資算法是法律規定的一種做法,雖然它有利有弊,但我們應當遵守。有時候每個月工作23天,有時候可能隻工作19天,但我們拿到的月薪也是相同,這本身也并不公平,所以公司盡可能已經采用了相對公平的方法,而且對所有人是一緻的,希望員工能夠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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